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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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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中毒导致人体伤害的损伤程度鉴定,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制约,常有多种不同意见而难以统一。现报道1例,供商磋。 1 案例资料  相似文献   

2.
毒鼠强中毒死亡的案例及分析已有不少报道,但对毒鼠强中毒后损伤程度鉴定的探讨却很少[1、2、5]。在实践办案中,要求对毒鼠强中毒后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案件逐年增多。虽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标”)第八十五条规定“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损伤,致使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标”)第五十二条规定“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有概括补遗各种致伤因素的意义,然毕竟无具体条文可依,在对中毒案件的损伤程度鉴定时仍难以操作,往往因鉴定人对条文的理解不同而受到干扰,难免显得偏颇。笔者通过对一起群体性毒鼠强中毒案件(263人中毒)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和鉴定,旨在对毒鼠强中毒后损伤程度鉴定要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毒鼠强中毒的损伤程度鉴定1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1案例资料2003年1月6日8时许,孙某等3人食用被人投入"毒鼠强"的米饭,几分钟后相继出现呕吐、抽搐等中毒症状,即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诊治。入院时伤者神志不清已长达3h,呼之无反应,反复发生四肢强直抽搐;双瞳孔等大等圆,直径0.25cm,光反应存在;鼻腔有血痂,上门牙松动,牙龈渗血。保留经口气管插管。叩诊清音,双肺未闻及干湿罗音。心率85次/min。生理反射存在,双下肢巴彬斯基征阳性。查谷草转氨酶98U/L,肌酸激酶926U/  相似文献   

4.
人体损伤程度量化评定指标损伤系数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一般做法,就是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统称标准)评定被鉴定人是否构成重伤、轻伤或轻微伤。由于标准本身跨度较大,同一结论的损伤往往包含了不同程度的损伤。例如从颅脑损伤(昏迷30分钟以上伴神经系统体征)到持续植物人状态都属重伤,成人深Ⅱ°烧烫伤面积从2%到接近30%都是轻伤。司法机关按照法医学鉴定结论作出处理,就产生了这样的结局:原本较为精确、可量化的损伤,经过法医临床鉴定转化为粗略的、定性的几类,最后在处理中又要据此作出量化(或相对量化)的处罚…  相似文献   

5.
高生发 《刑警与科技》2005,(7A):127-129
本文对800例活体损伤程度鉴定进行了统计和分析,伤占42.5%,轻伤占57.5%。男性占83.5%,女性以拳脚占首位,损伤部位以颅脑损伤最多。并发症的本文还结合统计分析情况,对原发性损伤、并发症、进行了讨论。时间起止为1985-2003年。结果表明:重占16.5%。年龄以青少年组为多。致伤物出现率为20.5%;后遗症的出现率为38%。后遗症在活体损伤程度鉴定中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夏文涛  朱广友  范利华  程亦斌  迟少宇 《法医学杂志》2006,22(2):I0008-I0008,F0003
头部损伤在日常检案中较为常见。在现行鉴定标准中,有关头部损伤的条文较多,部分规定较为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引发争议。现在,我们结合多年来的检案经验把自己对相关标准条文的理解向同行作一介绍。1头皮损伤《人体轻微伤的鉴定》3.1、3.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五条、第六条,《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三十八条,都是有关头皮损伤的条款。针对这些条款,有必要对一些医学和法医学基本概念取得准确、清晰的理解。1.1头皮损伤的一般概念1.1.1头皮擦伤又称为表皮剥脱;是指头皮表层的完整性遭到破坏而剥离。1.1.2头皮挫伤多系头部遭受钝性…  相似文献   

7.
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法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大量案件的侦破、起诉、公正审判提供重要证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目前法医损伤程度鉴定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医鉴定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阻碍了法医技术的发展.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对损伤程度鉴定现状的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8.
制订《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势在必行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吴军  邱胜冬 《法医学杂志》2003,19(2):100-102,106
我国自1990年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及1997年实施的《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已经历了十余年,在此过程中,国家的相  相似文献   

9.
医源性损伤是指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措施时 ,对人体所造成的损伤。按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措施时的过错情况 ,可分为有过错责任医源性损伤和无过错责任医源性损伤。前者属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 ,不在此文讨论之列 ;后者与原发性损伤密切相关 ,应列入损伤程度鉴定的范围。笔者列举 2例 ,与同仁共同探讨。案例资料案例 1 李某 ,男 ,19岁。某日被他人砍伤头部、左上肢。检见头顶部、左上臂、左腕 5 .0cm、5 .2cm、3.5cm创。其中左腕部伤有屈指肌腱断裂、收缩。医院在进行清创缝合的同时 ,对左腕部损伤进行了手术探查和肌腱吻合。手术切口长 4…  相似文献   

10.
医源性损伤是指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措施时,对人体所造成的损伤.按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措施时的过错情况,可分为有过错责任医源性损伤和无过错责任医源性损伤.前者属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不在此文讨论之列;后者与原发性损伤密切相关,应列入损伤程度鉴定的范围.笔者列举2例,与同仁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1.
1案例资料晏某,男,46岁,农民。2011年8月8日晨6时许,发现自家狗被他人致死,在追撵猎狗者时,被其用毒镖射中左上腹,随即昏迷。其后分别在当地市级、省级医院住院治疗。1.1病历资料市级医院病历载:于2011年8月8日7时20分以"昏迷1h"入院。查体:体温36.5℃,脉博102次/min,呼吸21次/min,血压90/60mm Hg。  相似文献   

12.
损伤程度鉴定是法医临床学的主要任务之一,通常情况下,评定的对象应当是活体。伤者遭他人伤害,在评定损伤程度前因其他原因发生了死亡,由于案情的发展和诉讼需要,必须对死者进行损伤程度鉴定。死后是否可以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目前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通过对两例死后损伤程度鉴定的案例分析,试阐述形成此类案件鉴定的基本条件和处理这类案件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案例情况【案例1】 黎××,男,3 4岁。被邵某用啤酒瓶砸伤面部,伤后立即在当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入院检查:神清,右面部皮肤撕裂伤约8cm ,出血,张口稍受限。诊断为颌面外伤,行清创缝合…  相似文献   

13.
中毒是生物体受到毒物作用而引起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后出现的疾病状态。中毒案件的发生率虽然很高,但对中毒损伤评定却较少。近来突发性或群体中毒事件(如毒鼠强中毒),均需对中毒损伤程度评定进行评定,所以毒物中毒的损伤程度评定是当前法医临床学及法医毒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  相似文献   

14.
2004年5月26日,由司法部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草案)》论证协调会在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论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草案)》(以下简称《标准》),在达成共识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基础上,尽早提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家标准颁行,发挥其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领域中统一规范的作用,保障司法鉴定的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参加会议的人员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其中既有人体损伤鉴定方面的技术专家和学者,也有来自司法实务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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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演绎推理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从属于法医临床学,是源于司法实践的需要,从医学发展而来的一门技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社会性,其主要功能是为诉讼,特别是为刑事诉讼提供鉴定结论。法律制度层面的设计,从抽象的标准出发,评价诉讼中的具体损伤,决定了其常见的论证模式是演绎推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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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正司发[199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伤》)和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伤》)自发布以来已经二十余年,但两个标准的部分条款尚有不足之处,笔者进行浅析总结,为新标准的修订提供一些信息。1标准内容规定不够全面在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所遇到的损伤经  相似文献   

18.
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在原有三个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吸收了医学科学最新成果,删除了原标准中饱受争议的条款,补充、完善了部分条款,增强了可操作性。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操作难度及条款的平衡把握、审判实践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跟进、司法工作者主观上过分依赖鉴定、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存在客观方面的不利因素等问题。应从加强公检法与司法鉴定机构的沟通交流、做好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和提高取证的规范化与及时性等四个方面为司法实践中更好地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提供助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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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资料 简要案情某年1月31日中午,徐某(女,69岁)及其儿子苏某(男,43岁)、外孙女沙某(女,10岁)在自家进食午饭后出现恶心呕吐、流涎、抽搐、大小便失禁等症状,分别被急送医院抢救,经侦查系进食被徐某大女儿投放农药的米饭所致。  相似文献   

20.
1案例资料简要案情某男,33岁,农民。2004年9月13日15时许被人用匕首刺伤左上臂,伤后1h送往医院治疗。于受伤3日后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病历记载左上臂中段外侧、内侧各见一斜行裂伤,出血,分别长约5cm、1cm,两裂伤相贯通,行清创缝合术。左乳头外侧11cm处有一1.1cm长裂伤,深约1cm,未进入胸腔,缝合裂伤。法医学检验伤者神清,行走正常,自主体位。左上臂中段外侧有一5.3cm长斜行裂伤,其内侧有一1.2cm长斜行裂伤;左胸部腋前线后第5肋间有一1.2cm长斜行裂伤,均已缝合。测量左上臂两裂伤间直线距离为11.2cm。将左上肢自然下垂,左上臂内侧裂伤与左胸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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