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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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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日本关于预先定价制度的构建与论述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先进的,研究他们的该项制度有助于我们转让定价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美国的预先定价制度包括预先申请、正式申请、税务机关裁定等。日本的该制度包括提交预先定价安排申请、国税局的预先定价协议小组进行审核、相互协商和年度执行报告的审核等。经合组织的则更为细致与科学,它包括多边协定的背景与适用条件、多边协议的申请、多边预先定价协议的签订、多边协定的监督,其规定对各国都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转让定价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立法角度和执法层面,立法的层级需要提高,内容需要细化,执法人员的素质需要提高,执法力度需要加强。发达国家的转让定价税制虽然千差万别,但其共同点也是非常明显的,主要表现在它们的转让定价税制可操作性非常强,预先定价协定的方式用的比较多,特别是本身非常复杂的无形资产与内部劳务的转让定价的方法与相应的法规规定得非常细,极大地方便了执法人员的操作,而我国在这一领地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具体地执行方面都无甚作为。典型国家的转让定价税制对我国相应制度的启示在于:首先我国需要细化各项规定以增强其可操作性;其次,我国要制定罚则以增加跨国公司滥用转让定价的违法成本;最后要积极推进预先定价协定制度的运用。  相似文献   

3.
从Glaxo案看营销性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制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关联企业间营销性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制主要涉及营销性无形资产的范围界定、所有权归属和价值回报确定等问题。美国Glaxo案件的争议反映出有关国家转让定价税制在这些问题上的立法与实践存在分歧,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准则》也缺乏相应的明确指导规定。由于营销性无形资产的构成和价值确定具有高度的事实依附性,并不存在一种可普遍适用于各种营销性无形资产转让交易的认定标准和规则。为保证转让定价税制实施的正当性目标实现,防止国际税收争议发生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风险,应尽可能采用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方式规制国际关联企业营销性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交易。关联企业应尽可能在交易合同中对营销功能的履行、风险的分担和营销性无形资产的价值回报事项做出具体的规定,并注意保存充分的同期资料证明文件。  相似文献   

4.
论资本监管与公司治理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公司作为独立交易主体的法律安排所产生的矛盾及其在控制条件下引发的公司与社会间的利益冲突 ,决定了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及内容。因此 ,在公司法意义上 ,公司治理的范畴不局限于公司机构的调整和改革 ,还应包括公司资本监管体系的改革和完善。这不仅具有理论意义 ,而且作为一种制度安排 ,资本监管在公司法框架内 ,为第三人、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了介入或影响公司治理的法律途径 ,从法律技术上解决了多边治理的制度安排问题  相似文献   

5.
区域性投资法律文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对外国直接投资对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的认识和各国赞成市场导向的政策的认识的交汇,就外国直接投资的有关问题进行政府间的法律安排的重要性,已成为国际间的共识。事实上,有些与外国直接投资有关的问题已从国内层面跃升到国际层面,从双边层面跃升到多边层面,并成为关于外国直接投资多边法律安排讨论中的标准问题。迄今,已出现了大量的双边投资条约和不少的区域性投资法律文件,而且制定综合性的多边投资条约的努力也结出果实。①目前,国内学界对双边投资条约已有较广泛和深入的研究,而鲜见对区域性投资法律文件和多边…  相似文献   

6.
跨国企业往往通过转让定价减轻企业总体税负,提高企业总体利润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终目的.各国税务机关面对企业以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的行为,也纷纷制定相应对策,采取各种反避税措施针对转让定价进行调查及调整.预约定价安排制度是众多国家采用的一项反避税措施,也是我国转让定价税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企业滥用转让定价实施避税的行为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但是我国预约定价安排法律制度规定仍存在一定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简要介绍我国及国外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并就我国预约定价安排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李先波 《法学研究》2010,(1):182-196
自然人流动作为跨国服务提供方式之一,在全球服务贸易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晚近的立法和实践表明:自然人流动的规制总体上呈现多边谈判进程缓慢、区域和双边协定安排灵活多样、国内立法规制复杂细致等特征。自然人流动是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重点,我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在未来的多边谈判中争取主动,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和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8.
程宇 《政治与法律》2003,(3):97-101
与传统的转让定价调整相比,预约定价安排具有改“事后调整”为“事先约定”的特点以及避免双重征税的优势,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有效确立。这种确立体现在两个层面上:第一个层面为缔约国之间双重征税协定中对预约定价安排的规定,即将预约定价安排明确约定在国际双重征税协定的相互协商程序条款中,并明确具体程序以在缔约国之间顺利启动预约定价安排;第二个层面为国内立法对实施预约定价安排的规定,应包含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条件和具体程序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多边磋商合作在东西方几千年前已经存在雏形,随着国家间关系的融合,它已经成为目前各国商榷、谈判、达成协议的最为民主的方式,尤其二战后,多边磋商机制应用于所有国际组织之中,成为保证各国国际地位平等的一项重要对话协调机制,然而随着诸多重大棘手的国际问题的出现,现行的多边磋商机制无法短期内保证有效的解决国际争端,甚至还会引发更大的国家间的争论,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多边磋商机制应该应时代的要求,进行合理的改革,兼顾公平与效率。  相似文献   

10.
从1948年<哈瓦纳宪章>到WTO的TRIMS,国际投资法制经历了从多边投资条约的失败到双边与区域性投资协定繁盛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但是国际投资法制多边化进程从来也没有停止过.晚近国际投资法制一致性发展的需要、投资者与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努力推进,使得国际投资多边法制建设产生了可能性也具有可行性.未来多边投资条约中的重要问题如平台建设、争端解决机制、既有条约与未来多边投资条约的关系如果得到有效地解决,多边投资条约的产生指日可待.  相似文献   

11.
论反垄断法对掠夺性定价的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游钰 《法学评论》2004,22(6):47-53
掠夺性定价是反垄断法的重要规制对象 ,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主体、主观意图、客观行为、损害后果等几个方面。美、欧对掠夺性定价的规制实践表明 ,掠夺性定价规制标准具有很大弹性 ,而定价与成本的关系问题则是掠夺性定价规制中的核心问题。我国的掠夺性定价集中发生于供需矛盾突出、生产能力过剩的行业 ,参与主体具有多样性 ,持续时间具有短期性 ,解决方式具有特殊性。基于这些特点 ,我国应该采取包括加强政策引导调整相关行业市场结构、完善立法明确规制标准、设立专门执法机关、完善私人诉讼机制等在内的综合方法对掠夺性定价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2.
白云 《时代法学》2006,4(4):82-88
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实现了农产品到多边贸易体制的回归,但协议并不是对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永久性安排,各成员仍有义务通过后续谈判,不断提高国际市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水平直至完全实现自由化。因此,研究《农业协议》国内支持条款的局限性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新一轮农产品多边谈判中应修正的问题,对于我国实施国内支持条款和参加新一轮农业多边谈判,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3.
随着各种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世界各国不得不在地区或国际层面上寻求比较有效的解决路径。多边环境协定可视为当前较为有效的国际环境机制。欧盟已在环境法的许多领域开展了立法活动 ,并有权实施缔约国大会或缔约国会议决议。多边环境协定下的附件调整程序会导致缔约国法律义务的实质性改变 ,甚至还会违背少数缔约国的意志。本文论述了多边环境协定的法律构架 ,探讨了缔约国大会或缔约国会议是否可视为国际组织的机构、多边环境协定下通过的具有约束力的决议与欧盟法的趋同以及多边环境协定与国际环境保护单边主义政策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国际环境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解决和避免国际环境争端已成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论题。无论是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还是新近多边环境协定的谈判和实施过程中,国际环境法的遵守问题都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国际法学者的关注。多边环境条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WTO规则,是国际环境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法律渊源。在一定范围内,这些多边条约和条约体系相互影响、相互推动,又相互矛盾和冲突,呈现出国际环境争端解决机制的独特发展形态。  相似文献   

15.
多边主义是关于国际合作的实践和理论。作为一种制度形式多边主义具有四个本质特征:不可分割性、普遍的行为原则、扩散的互惠性以及解决争端。当今时代,随着全球市民社会的重建和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传统的国家中心多边主义正受到"自下而上"力量的挑战,多边主义的概念相应扩展。  相似文献   

16.
预约定价安排作为一种旨在反避税的新型特别纳税调整规则,尽管有别于征税机关单方行使纳税确定权和税收执法权的传统税收法律关系,仍然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属性。预约定价安排最为人称道的是其程序规则,无论是谈签程序,还是执行程序,都是在征税机关的主导下进行的。预约定价安排协商的核心内容限于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不允许背离原则和超越范围的"讨价还价"。至于是否接受申请、怎样审核评估、如何监控执行,某种程度上,仍决定于征税机关认定应税事实的征税裁量权。  相似文献   

17.
<正>争议双方之间达成提交仲裁解决争议的合意是传统仲裁的基础。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随着各国间双边或多边保护投资条约及安排数量激增,投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各仲裁机构尤其是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管辖权明显加强,"无默契仲裁"(Arbitration without Privity)初现端倪,使得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模式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  相似文献   

18.
苟大凯 《法学杂志》2008,29(2):131-133
美国在解决与WTO成员方间网络赌博服务领域的争端时,采用了WTO争端解决和GATS具体承诺修改两个程序。前者具多边主义性质,后者兼具多边主义与非多边主义性质;两个程序在操作上有平行性与阻却性,在结果上存在独立性与关联性。  相似文献   

19.
刘笋 《政法学刊》2001,18(3):10-13
由于资本输入国和资本输出国之间的矛盾,国际投资的多边立法一直进展缓慢。全球性多边投资实体法规则的缺失和有效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的缺乏,不利于造就一个稳定的、可预见的国际投资环境。未来的投资法体系的完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社会能否尽快找到一个合适的多边投资立法场所,能否确立一套适当平衡南北利益的多边实体法投资规则和有效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多边投资立法的加强,不仅是弥补现有国际投资立法不足的重要手段,也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投资自由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0.
WTO多边投资协定议题与中国的基本策略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徐崇利 《法律科学》2004,22(4):119-127
进入 2 0世纪 90年代之后 ,在经济全球化的驱动下 ,制订新一代国际投资法典的动议再次被提上国际经济立法的议事日程。对中国有无必要推动多边投资协定谈判问题的分析 ,应以维护本国经济利益为归依 ,并采取务实的手段。目前 ,就引入该谈判议题本身 ,中国并无明显的经济利益。然而 ,在WTO“一揽子协议”方式下 ,为了使南北双方能从整体上求得“双赢”的结局 ,如采取“议题交易”的安排 ,中国不无接受多边投资协定议题的可能性 ,但仍得以日后谈判采取“渐成式”的“自下而上”模式为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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