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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每年呼啸而过的车轮碾倒的生命总有数万之多。很多时候,车窗摇下后,会发现一张又是惊惶失措又显醉意朦胧的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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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专家认为痴迷网络比吸毒更危险白天的时候,李诚涉是—个普通的工业锅炉维修工,28岁,戴眼镜,身体瘦弱。但到了晚上,他就会脱下制服,到附近的网吧打游戏。他往往玩一个通宵,早晨上班也越来越晚,最后终于被解雇。一天晚上,李诚涉在连续玩了50个小时的网络游戏《魔兽世界》之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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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及时构建起财富透明机制,促动富人群体重塑健康的财富伦理,如果再不从法律上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惩处和问责力度。狂飙的富二代司机怕是难以禁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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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了我国涉外合同的冲突规则,但因其条文原则性强,且较以往国内法规定有较大不同,引发了学者关于第41条特征性履行方法地位的争议。其主要表现为“转换观”与“未转换观”两种学者观点间的对立和冲突。综合国内外立法及实践状况,我国合同冲突规则理论应采“转换观”,认为第41条借鉴了国际立法,将特征性履行方法与最密切联系原则之于合同冲突规则体系中的地位进行了转换,并可考虑通过一些细化措施,如制定特征性履行方法一般规则、明确规定最密切联系原则对特征性履行方法的替代、补缺地位并细化其操作方式等途径进一步完善特征性履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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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的活动,自古以来即存在于人类社会,与慈善、博爱、利他等有不可分的密切关系。世界先进国家推动志愿者服务的活动已行之有年,以美国为例,早在1961年,肯尼迪总统即成立了隶属联邦政府的和平工作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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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做出的重要的法律决定之一,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做出不起诉时说理性较差,只简单罗列理由,缺乏逻辑基础和严格的论证,同样会遭遇“明希豪森困境”。法律论证是一种确立法律结论的正确性和可接受性的方法,将这种方法引入不起诉决定中,具有方法论意义和深远的政治意义。在不起诉决定中,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论证方法和模式,本文将阿列克西的法律论证理论尝试性的运用在不起诉决定的证立上,如果在不起诉决定过程中引入法律论证理论,那么必须在程序上做相应的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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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程度是与饮酒量成正比的,但也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环境、遗传基因等因素都会对此产生影响。近年来,日本为有效减少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数量,采取了提高法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开展专项教育和环境整顿等措施,效果较为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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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后、醉酒驾驶”的有关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从“孙伟铭案”等因。酒后、醉酒”驾驶造成的严重危害现状入手.在分析目前的社会环境、酒后驾驶人的心理、违法成本低和执法不严格等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对。酒后驾驶”的立法修改、严格执法和构建预防和控制“酒后驾驶”的交通环境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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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日16时许。赵龙酒后驾驶牌号为“苏NLW917”轿车,途经沭阳县沭城镇长庄服务区时被f1卫葛正军拦住,上前盘问时惹火了赵龙,不容分说打了葛正军一耳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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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肇事是我国近期社会热点问题,其刑法定性也成为舆论和学界关注的焦点。目前学界关于酒后驾驶肇事的刑法定性主要围绕着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进行,由此在结论上也出现了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对立。但现实中酒后驾驶肇事人主观罪过的无法探明,使得建立在行为人主观罪过基础上的刑法定性的讨论并无多大说服力。只有避开酒后驾驶肇事案件中行为人的主观罪过问题,以酒后驾驶肇事中涉及的客观行为作为标准,才有可能走出酒后驾驶肇事案件刑法定性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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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后醉酒驾驶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酒后、醉酒驾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为了预防和减少这种危害,应加强关于酒后、醉酒驾驶肇事构成犯罪及其具体适用,酒后、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及应用,以及交通行政强制措施方面的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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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后、醉酒驾驶”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预防和减少酒后、醉酒驾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本文在简要分析有关热点案例的基础上,提出"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定罪量刑及其具体适用、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以及交通行政强制措施中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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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过后,各地媒体纷纷报道了所在地法院审理的第一例醉驾入刑的案件。之后发生的两件事情更是吸引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热议。一是5月9日晚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酒后驾驶,造成4车追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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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维度--从空间上解读法律失败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现代国家法追求统一性和确定性 ,它存在于非特定的地点和时间空间中。植根于特定地理和时间的地方性规范和地方正义会因地点和时间的不同而不同 ,所以现实社会中会存在现代国家法与地方性规范及地方正义的内部逻辑上的矛盾。它们之间的矛盾是无法消除的 ,只能被减小。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在社会科学基础上的立法来从空间的角度考虑制定法律以减小矛盾 ,也可以 (为了发展目前没有案例法的民法系统 )通过对已出版的法院案例的法学研究形成的教义来发展案例法以减小矛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