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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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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监察》2009,(12):59-59
编辑同志: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前,根据有关政纪法律法规的精神,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可以不开除。由于《条例》第17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那么,对于《条例》颁布实施前即2007年6月1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监察机关现在进行处理时,能否按以前的有关规定不给予其开除处分?  相似文献   

2.
一、引文被告人史某及邵某于2004年10月13日22时许,采用持刀威胁等手段,对李某实施抢劫,共劫得钱物合计人民币1470余元。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当场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强行夺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根据本案的情节和被告人史某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故以抢劫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决生效之后,上级检察机关认为该判决适用缓刑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级法院根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后,企业对职工的管理应当从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女性职工退休年龄应当依据所实际从事的岗位性质依法确定,与其原有的工人或干部身份不必然相关。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对人民法院以女性职工身份确定其退休年龄的错误生效裁判,应当依法监督,同时与行政机关磋商,促使其转变理念,促进劳动纠纷诉源治理。  相似文献   

4.
[案情]田某因抢劫罪被山西省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自2005年3月30日起至2011年3月29日止。田犯后上诉.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10日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但因田某正在哺乳未满周岁的婴儿,于2005年10月13日被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05年10月14日至2006年2月2日,由大同市南郊分局平旺派出所指派民警予以执行。2006年1月25日.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签发收监决定书。对田某准备收监执行,但田某声称未婚生子,虽过哺乳期,但婴儿家庭其他成员无人愿意抚养,故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没能将田某收监执行。2006年11月13日.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前去对田某家准备对收监执行,但田某声称自己已怀孕,法院工作人员遂带其前往医院诊断,经诊断确系怀孕五个月,2006年11月13日,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06年11月13日至2007年11月12日止,由大同市南郊分局平旺派出所指派民警予以执行。2008年2月14日.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下达收监执行决定书,但此时田某已去向不明未能收监。2010年7月26日,大同市南郊分局平旺派出所将田某抓获,2010年7月27日.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即送达余刑执行通知书,2010年8月6日.田某被送往榆次女子监狱执行剩余刑期。本案争论的焦点是:田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发生脱逃能否构成脱逃罪?[速解]本文认为田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发生脱逃构成脱逃罪,应按抢劫罪的剩余刑期与脱逃罪数罪并罚。理由如下:首先,从犯罪主体上看,脱逃罪的主体是指已被依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本案中的行为人田某因哺乳婴儿被有关部门按法律程序批准为保外就医1年,期满以后不归监应视为被继续关押的罪犯,符合脱逃罪的特殊主体。对于田某是否属于该罪的主体存在一种不同意见。认为该罪名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这里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加了特别的定语限制:“依法被关押”,从逻辑上讲,既然有依法关押的罪犯就存在依法没有关押的罪犯。没有被关押的罪犯包括适用缓刑、监外执行及经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罪犯。由此分析可看出,刑法对该罪名主体所限定的范围是有特殊目的的。  相似文献   

5.
树理 《江淮法治》2008,(18):28-29
2008年5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大副主任贾裕民腐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贾裕民有期徒刑10年;同案被告人丁宝茹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李炳辉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对转业后担任低于原职级行政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如因其所犯错误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应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读者马建国马建国同志:对转业后担任低于原职级行政职务的军转干部,如因其所犯错误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应根据《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眼1996演82号)“给予国家公务员撤职处分……撤职后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确定职务”的规定,撤销其现任职务,并按照现任职务或确定任命享受待遇职级的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处分审批手续。撤职后的有关职级和工资级别、档次等按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对〈关于如何办理…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什么是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国家公务员如果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监察决定不服,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山西吴起吴起同志:监察机关作出对国家公务员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监察决定,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即国家公务员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因为违反行政纪律而取得财物。对国家公务员因违反行政纪律而取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是指因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而取得的财物。例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国家…  相似文献   

8.
缓刑罪犯被改判为实刑的,其已执行的缓刑期间能否折抵刑期?编辑同志:某县法院曾判决一起共同盗窃案的主犯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执行后,检察机关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经再审法院开庭审理,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王某在逮捕十个月后被一审法院释放执行缓刑,六个月后被依法收监执行。请问:应如何计算王某的执行刑期?对王某已执行的六个月缓刑能否折抵刑期?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庞明山庞明山同志:缓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有条件地暂不执行原判刑罚。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  相似文献   

9.
2008年5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裕民腐败案作出一审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贾裕民有期徒刑十年,同案被告人丁宝茹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李炳辉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贾裕民的腐败行为均发生在他但任通辽市奈曼旗旗委书记期间。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旗委书记,是如何走上被告席的?让我们透过南阳中级法院厚厚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来看看这位旗委书记的堕落足迹。  相似文献   

10.
监察顾问     
对受处分人员是否可以给予奖励?编辑同志:对于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的人员,可以给予其奖励吗?四川张玉宁张玉宁同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可见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的后果是直接影响本人的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档次。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于受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是否可以予以奖励并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于奖励的规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  相似文献   

11.
答读者问2则     
编辑同志: 请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还要不要给予行政处分? 甘肃省正宁县监察局  李三红李三红同志: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后,其职务自然撤销,不需要再办理纪律处分手续。公安机关交回原单位管制的,可安排参加劳动或者临时性工作,参照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人员临时工资标准,发给适当报酬,管制期间表现好的,管制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公安机关不交回所在单位管制的,应即办理开除手续。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其…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章某和傅某(均非中共党员)涉嫌共同贪污公款1.5万元,其中章某分得1万元,傅某分得5千元。经法院审理,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其所在单位对章某直接办理了撤销其行政职务的手续,未再另行给其行政处分;傅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所在单位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对此,有的同志认为,同一案件中,未被判刑的傅某受了行政撤职处分,而判处了刑罚的章某却没有受到行政处分,所在单位执纪不公。请问:这种看法对吗?读者秦世英秦世英同志:根据你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我们提出下述意见供你参考:首先,章某、傅某所在单位对二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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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班  王冠春 《政府法制》2009,(14):34-35
案例:2008年12月,桌市村民刘某以省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与其持有的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所确定的范围重叠,侵犯了其林木所有权为由,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省政府颁发的《林权证》。省政府以该行政争议属于《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一款(下称前置条款)规定的复议前置情形,未经行政复议,人民法院依法不得受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未予采信,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行政机关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的行为是否属于确认行政行为问题的答复》  相似文献   

14.
姚建军 《人民司法》2011,(12):50-54
【裁判要旨】公务员录用行为符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要件,属于司法审查的范畴,人民法院依法应予受理;招录机关有权对报考公务员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复审;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针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高考设定的每个学校专业分类。该专业目录不能作为相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法定依据。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今年3月8日,某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某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并于当日将刑事判决书送达胡某,同时送达了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但看守所没有将其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但没有提到被判缓刑的被告人是否应立即释放的问题。请问:一审法院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应在何时释放被告人?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张建初张建初同志:缓刑判决是一种有罪判决,表明被告人已构成…  相似文献   

16.
监察顾问     
编辑同志:给一副市长行政撤职处分,上级机关可否直接决定?黑龙江维庆维庆同志:副市长是由其所在地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是由其所在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一副市长行政撤职处分,一般应由其所在地人民代表大会罢免或由其所在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如果其错误严重,影响很坏,不迅速予以撤职对工作极为不利,上级机关也可直接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国家机关干部,由于贪污问题单位给予我行政开除处分。我提出了申诉,…  相似文献   

17.
郭林 《四川审判》2002,(6):45-45
张某某(男,某县机关公务员)与李某某(女,某县企业职工)于1996年6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00年6月2日李某某在无计划情况下又生育一子,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计生委)查实此事后,于2000年6月30日对张某某、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收取张某某、李某某计划外怀孕费600元,计划外生育费25000元,并建议有关行政机关予以相应处分。双方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李某某对此无异,张某某以李某某所超生小孩与他无关,不应对其处罚为由,于2000年7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并赔偿损失,恢复名誉。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决定追加李某某为第三  相似文献   

18.
李超 《江淮法治》2008,(8):35-35
因防卫过当打伤妻子的二哥并致其死亡,被告人侯某于日前被利辛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旁帮忙的岳父赵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相似文献   

19.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生财却不走正道,挖空心思预谋偷拍他人嫖娼,以此敲诈嫖客,钱未敲到手,手铐却先到手。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亮涉嫌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对其犯罪所用的车辆、笔记本电脑等依法予以没收。  相似文献   

20.
2009年4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杨宗甫、崔春香夫妇被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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