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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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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事故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医疗事故罪主体限于医务人员,医疗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医务人员私自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医疗事故罪的处罚范围限于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界定,应当以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为基础,廉顾司法机关制定的人体伤害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2.
医疗事故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限于医务人员 ,医疗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医务人员私自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 ,应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医疗事故罪的处罚范围限于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界定 ,应当以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为基础 ,兼顾司法机关制定的人体伤害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3.
医疗事故罪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卫生技术人员,认定“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当以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为基础兼顾司法机关制定的人体伤害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不包括金融机构中的工作人员。本罪主观故意的认定应当根据客观行为的表现进行考量。根据刑法条文规定,本罪的成立必须扰乱金融秩序。构成本罪不以行为人向公众宣传、介绍为必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应累计计算。实施数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不构成数罪。犯本罪的单位和本单位的人员不构成共犯。  相似文献   

5.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常见多发性财产犯罪,但在理论认识和实际操中对于如何理解、掌握本罪的罪状及构成要件等问题,学界一直存有争议。同时,犯罪行为人采取的犯罪手段多样,使人感到不易把握本罪的行为本质,对一些犯罪事实难以准确地认定。实践中一些特殊主体有些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的财物并非必须是单位所有的财物,也包括本单位"持有"的财物。"占为己有"应当解释为不仅指归"自己、本人"非法占有,同时也包含归"其他个人"或"他人"非法占有。  相似文献   

6.
医疗事故罪是我国刑法新增加的内容.近几年的司法实践表明,医疗事故罪的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及法定刑,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刑法修改颁布以后设立的新类型犯罪,司法实践中对其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产生了一些理论和司法适用上的问题。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犯罪对象必须是国有资产,非国有资产包括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罪与非罪的界定,要看私分单位对所分资金是否具有可支配性及发放手段是否具有一定的非法性。  相似文献   

8.
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医师执业资格”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与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统一。在非法行医罪中,主体是特殊主体,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行医,其行为性质都是非法行医,但是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9.
新刑法典增设了医疗事故罪,本罪的客体应是双重客体,即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权利;其客观方面是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主体是医务人员;主观方面的表观是过失,既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四个方面还要注意区分不同的情况,以正确适用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0.
论医疗事故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事故罪应归入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为宜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除卫生技术人员外 ,还应包括医疗机构中其他负有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而必须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的人员 ;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不应包括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1.
犯罪既遂的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构成的基本原理直接影响对未完成形态犯罪之构成特征的理解。探讨犯罪构成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关系,有利于我们获致正确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通说的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与我国犯罪的构成理论、未完成形态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相冲突。犯罪既遂的标准应该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齐备。  相似文献   

12.
侵占罪的客体不宜简单地概括为公私财物所有权,而应称之为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不仅包括动产还应包括不动产。  相似文献   

13.
一个选择犯包含几个犯罪构成而不是只有一个犯罪构成 ,因而如果行为人基于概括的故意 ,连续数个行为分别触犯一个选择犯不同的选择性罪名 ,就构成实质的数罪 ,而且不成立连续犯 ,多数情况下应予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4.
就犯罪构成的涵义而言,我国和大陆法系国家有着很大的差异。准确把握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对于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成立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比较不同犯罪构成理论和犯罪成立理论的基础上探讨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之间的逻辑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5.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在体系结构上与司法实践存在着严重背离的现象。将独立的违法性判断引入犯罪构成体系,是扭转这一局面的根本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对现行的犯罪构成体系进行彻底重构。在模式的选择上,引入大陆法系三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是向“法治国”迈进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犯罪构成理论是定罪判刑的理论依据。厘清犯罪构成的相关理论,对司法实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犯罪构成理论的重构应结合自身的实际而不应当照搬。  相似文献   

17.
犯罪源头-未成年人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多,危害日益严重,且呈现出新的动向与特点.而未成年人犯罪是犯罪的源头,要遏制犯罪,必须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从源头抓起,预防、治理青少年犯罪中的未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18.
论伪造罪的犯罪形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伪造罪有行为犯、情节犯和结果犯三种类型 ,因而其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就因类型的不同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伪造者与行使伪造物品者之间是否构成共犯是伪造罪共犯问题的关键点 ,其区分标准主要在于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共同故意。另外 ,伪造行为与行使伪造物行为或其它行为各自均构成不同的犯罪时 ,表现为牵连犯的情形 ,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应当按照从一重处断原则 ,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9.
经济犯罪是一新兴的犯罪领域 ,所涉及的经济生活及生活事实较为复杂 ,很难有一致的评价标准 ,因此 ,在经济犯罪的界定上也相当困难。此外 ,经济犯罪不同于传统刑法 ,而系属于超个人法益的整体经济秩序的危害或侵害 ,所涉及多样性 ,尚有许多不法行为 ,至今都没有刑法规范。且刑法处罚于可能随着行政法规或经济法规的制定、修正或刑事政策的改变而有所变动。有些原来应受经济法规处罚者 ,将来可能不受处罚 ;原来不受处罚者 ,将来亦可能受到处罚。因此 ,在经济犯罪这一领域、实在有较多值得吾人加以探究之处  相似文献   

20.
通过归纳分析,对危险犯的含义、危险犯的构成特点作了回答,并通过不同标准的分类,从不同角度对危险犯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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