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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针对少年犯罪案件,日本少年法规定了由家庭法院主导的少年保护司法程序以及由检察官和普通法院共同主导的普通刑事司法程序。在案件移送制度方面,日本家庭法院相较于检察官具有受理案件的优先权。家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处刑事处分的,须将案件移送检察官按照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处理。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检察官方可根据家庭法院的决定参与少年案件的审判。日本少年检察制度可以为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诸多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2.
少女沈雁重新犯罪个案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沈雁的基本情况沈雁, 女,24岁,初中学历。5年前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8年7月刚刚从少管所刑满释放的她,仅仅3个月,又因盗窃罪再次被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沈雁父亲是建筑工程个体承包主,中共党员,原担任乡政府公务员。沈雁的母亲是农家妇女,务农在家。她的兄弟是个体司机。二、重新犯罪事实1998年8月上旬某日,沈雁窜至浦东新区某乡政府办公大楼内,趁无人之机,先后对三间办公室实施盗窃,共计窃得人民币8000元。三、调查结果沈雁自小生活和生长在一个经济条件十分优裕的农村家庭,作为家中最小和唯一的…  相似文献   

3.
社会     
《南风窗》2013,(17):22-22
万象∣TownNews"男童被猥亵"凸显法律漏洞2013年6月,原广州市民政局处长李军因猥亵3名男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法院审查认为,李军用金钱、物质诱骗被害人小杰,先后5次对小杰进行猥亵。李军却认为法院所认定的罪行和实际有很大出入。同月,叶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因为他将不足14岁的男童私自带到外地"谈恋爱",并承认至少两次与男童发生性关系。但叶某却一再  相似文献   

4.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1.个人概况王吉,男,1979年X月X日生,初中文化,家居闵行区。1995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长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1995年5月(16岁)至1997年11月(18岁)服刑于上海市少年管教所。1998年1月至10月,先后在长宁区、卢湾区等地宾馆、舞厅、夜总会等场所内做临时工。1998年10月,因犯强奸罪被普院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现服刑于上海市宝山监狱。2.家庭简况父亲:47岁,某厂工人,现开个体发廊,初中文化。母亲:43岁,某公司…  相似文献   

5.
我叫梁广恩,现在20岁,出生在贵州省思南县一个偏远山村的家庭,2004年因犯抢劫、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建立少年法院的条件和必要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探索已经有17年了,目前应迈出建立少年法院这关键的一步。建立少年法院是有法律依据的,虽然法律依据尚不很多,但这是新的法律措施刚产生时的必然现象,建立少年法院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案件数量、区域范围和交通、经济发展与领导水平、队伍素质与经验、社会文化背景与公众法律意识等。少年法院的建立必将突破单一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格局,使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经验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相似文献   

7.
我叫宋珠球,现年20岁,2005年5月3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我出生在广东阳江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在学校里,多次被评为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相似文献   

8.
目前在我国设立少年法院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少年犯罪还相当严重,少年审判工作又有其特殊性,当前我国的少年司法体制不利于对少年的司法保护,这表明建立少年法院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多年积累的少年审判工作经验为建立少年法院已奠定了基础,但应结合实际情况,确立建立少年法院的地区,合理地确定少年法院的职能,建立对少年缓刑犯的考察、帮教制度。  相似文献   

9.
美国的少年法院可追溯到英国的大法官法庭,随着美国的工业化、都市化发展,移民的出现导致了许多家庭的解体,大量少年儿童不得不流落街头谋生,其中有的论为乞丐,有的陷入盗窃等犯罪活动。对待贫困少年儿童的挽救态度,催生了美国少年法院的诞生和壮大及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中国的少年犯罪和少年司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已满14岁至未满18岁的人犯罪称为少年犯罪。从7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进入90年代,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获的少年犯罪作案成员约15万人,其中有3万余人送到法庭审判。现在,全国各级法院建立少年法庭3000多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需要关押的,则送到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教育改造。目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其严峻形势令人担忧。仅从我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看:1986年,我院判处的少年犯99人:到1996年迅速上升至231人,增长了1.3倍;2000年,我院判处的少年犯已达308人:2001年判处380人:2002年判处309人,虽比2001年略有所下降,但总人数仍在300人以上;2003年判处254人(因非典影响,少年犯罪的人数并没减少),2004年判处425人。  相似文献   

12.
他叫田丰进,今年25岁,重庆市人,1999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现在芳草湖监狱服刑改造。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学生犯罪后,除罪行严重必须判处有期徒刑的以外,司法机关一般都对他们采用较轻的处罚方式,决定不起诉、免予刑事处分或者判处缓刑,使他们得以离开监管场所,回归社会和家庭,以避免“犯罪污染对少年的危害性”《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据统计,1994年以来,上海市静安区  相似文献   

14.
设置少年法院是中国少年审判工作向前发展的必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我国少年审判组织的形式主要有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庭级建制的审判庭、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少年案件由某法院集中管辖等。但这些少年审判组织尚未得到法律的认可,集中管辖举步维艰,而少年法庭的组织形式限制了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工作无力,少年法庭的审判人员又无法安心本职工作。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只有设置少年法院,这也是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发展趋势的需要,是完善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需要,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设置少年法院在法律上有依据,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作者并对少年法院的设置提出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15.
周某犯故意伤害罪,本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法庭念及其仅17岁,并且对自己的罪行有深刻认识,其父母又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9月14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但在缓刑期间内,周某却又因吸毒、夜不归宿、脱离监管等违法违规现象,不久前被原审法院重新收监。目睹一个少年犯从失去自由到恢复自由再到失去自由,从走向新岸到二度陷入泥淖的全部过程,作为这一案件的主审法官,笔者的心头久久难以平静...... ──题 记  相似文献   

16.
成立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少年法院是解决当前少年司法制度中现实与目标冲突的有效举措。我国许多地区已基本具备了成立少年法院的条件。目前需要解决少年法院的受案范围、法律依据、少年刑事审判庭审方式等,要规定少年法院数量、级别、管辖范围,并要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少年法院的理想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条件成熟的地方都应该建立少年法院,笔者认为少年法院应设有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少年观护案件审判庭和少年权益保护案件审判庭,具备审判犯罪少年、观护"虞犯"少年,保护少年权益的三项功能。少年法院的这三类审判庭具有相应的不同的案件受理范围、审判程序和处置方式。  相似文献   

18.
澳大利亚少年司法体制包括法律的主体、机构和法庭审理程序,是立法在现实中的展开和运用,而立法是司法运作的法律前提。澳大利亚关于未成年人的立法框架包括《1987年儿童(刑事诉讼)法》和《1997年少年罪犯法》,这两项法律确保了在法律面前儿童享有和成人平等的权利和自由,以及一系列的其他特殊权利,这是针对全国范围而言,是地方各州少年司法制度运作的宏观背景。具体到新南威尔士州中,其少年司法系统近些年来也出现一些新的趋势,这在新南威尔士州儿童法院的司法程序中可以得到明确体现,其包括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逮捕、保释等多个方面,从而为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保障提供了具体的运作环境。  相似文献   

19.
研究发现:14—16岁少年罪犯占总人数28%、绝大部分案件被害人无人身伤害、五年来法院罪名变更率为零,造成少年抢劫案定罪率虚高。从点上分析,重点选择若干典型案例,从少年犯罪人动因和暴力程度等诸多剖析,以区分少年抢劫、寻衅滋事等罪名法律适用。处理少年强索案件时,司法人员应查明犯罪动因、甄别暴力程度、把握发案时间、地点及团伙等特点,尽可能司法分流和区分案件的主从关系,同时对少年罪犯还应坚持相称原则、宽宥原则以及非监禁处遇原则,坚持主客观一致原则,准确定罪,综合判定。公检法三机关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采取相应对策,不以拘留、逮捕率;批捕、起诉率为工作指标,不以顾及关系而“消化”结案,从而可以解决上述罪名定罪的倒挂现象,以期回归到合理的区间。  相似文献   

20.
建立少年法院的几点设想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与立法成果相比,我国少年司法机构的建立大大滞后了。建立少年法院,有利于对少年案件量刑的综合平衡,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少年案件的“延伸”工作,确保对少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有利于检察机关对少年案件的审判统一实施法律监督;也有利于探索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方向,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行落到实处,本文并对未来少年法院的基本模式作了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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