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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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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方法与民间规范的关系问题已有学者予以关注.该研究首先要解决的是合法性或者意义问题.本文在分别探讨法律方法与民间法研究意义基础上,认为法律方法与民间规范问题研究不仅分别有益于法律方法问题研究和民间规范问题研究,而且还会生发出一定的拓展意义,有利于形成方法与规则及规则间的谐合,并最终有利于实现国家和社会的谐合之治.  相似文献   

2.
与法律一样,民间规范司法运用也需要一套有效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可能的价值功能。制度问题贯穿于几乎所有社会科学中,民间规范司法运用制度实践应当具备的若干制度意识与问题,需要在与其他社会科学既有制度问题研究比较基础上,才能发掘、改进、丰富和完善。在与政治学中规范制度主义比较基础上,本文初步探讨了民间规范司法运用制度实践的五个基本问题域。  相似文献   

3.
虽然学界对民间规范的研究已不限于法学领域,但研究方法仍相对局限。由于主体的社会行为同其社会心理有着内在关联,民间规范在许多情况下都已经与个体的社会心理融为一体,成为个体社会心理机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运用社会心理学的理论与进路研究民间规范较为可取也非常有益。通过研究民间规范的社会心理机制能更好地了解我们社会中存在的切实有效的规范形式和内容,并且有助于推动我国法律心理学的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4.
法律规范之间效力秩序关系在于明确规范效力的合法性来源及其层级,是法律规范合法、有效适用的前提。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是法律规范效力秩序的基本和重要问题,并决定着某一体系内法律规范的效力识别。实效的或价值的等实质标准在现代社会一般是借助形式的效力标准来明确且规范的。法律规范的效力秩序关系可分为高位与低位关系、同位关系及特殊效力关系三种情形。不同情形下的法律规范之间效力冲突需要依据相关的冲突规则来解决,冲突规则的合理与明确与否对于有效解决冲突、维护法律权威、促进法治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制度规范是社会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美国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之间关系的规范化可以从制度规范的不同类型来研究。这种制度规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即政府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规范与管理制度。美国政府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管理十分复杂,但其目标主要有二:一方面是维护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监控这类组织及其管理者依照组织宗旨和目标开展活动,保证其将各种资产用于公益事业;另一方面是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和鼓励这类组织的成长与发展,使其发挥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功能。  相似文献   

6.
如何把民间规则与法律方法结合起来展开研究,这是笔者多年以来的一桩学术心愿,也是民间法研究可欲的重要学术空间。我把这一研究进路,称之为民间法研究的规范学进路,它与民间法研究的人类学进路一样,开启了民间法研究的两条并行不悖,且能相互发明、相互裨益的路线。最近数年,在民间法与法律方法关  相似文献   

7.
温州人凭着敢为人先的精神走出了公认的"温州模式",温州的民间慈善组织即是如此,但是现行慈善法律制度还没有明确对民间慈善组织进行法律规范。温州民间慈善组织在当前法律环境之中举步维艰,尚未获得合法地位,应解决温州民间慈善组织的主体法律地位及其合法性问题,正确处理好政府与民间慈善组织的关系,从而为温州民间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相似文献   

8.
法官如何对待民间规范?——“顶盆过继案”的法理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法文化的视角看,民间规范具有一定的法律属性。而从法律方法论的视角看,它仅仅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准法律属性或前法律属性。是否拥有法律属性,尚需法官按照法治的原则和法律方法论的标准来决定。法官必须遵循制定法用尽原则和规则稳定性、体系融贯性、社会一致性等方法论标准,以此来确定是否需要通过司法裁判的方式将某一民间规范纳入到国家法之中。  相似文献   

9.
由于案件事实的变化莫测与规范文本的模糊、冲突或漏洞等情况,事实与规范并非一一对应,法律究竟是立法者制定的既定规范还是司法者续造的个案规范?通过分析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推导出法律是一个从既定规范到个案规范的体系化概念.既定规范只是对未来行为的预设,并不必然适用于当下的个案,个案规范潜藏于既定规范和案件事实之中,是一个有待于通过解释规则发现、选择甚至续造的具体规则,是直接适用的个案裁量基准.既定规范是指由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公共政策等组成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体系,个案规范源于既定规范的转换和特定化以及解释者的漏洞填补,解释规则是勾连既定规范与个案规范的通道.个案规范不仅保障了法律的个案适用性和灵活性,而且对法律概念具有建构价值.  相似文献   

10.
法官在循环往复的思维考察过程中,既需要借助于实务经验,也需要运用法律推理技术,这种往返流转过程必须以客观的法律事实与实体法上的法律规范为依据和前提来进行。法律推理所关心的重要问题表现为由法律文本所体现的规范层面转向法律施行的实践层面,并且根据法律目的将规范适用于特定法律事实。判断一个法律事实是否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始终不是简单通过逻辑推论的涵摄就能实现的,法官在此过程中必须寻求最密切联系规则,使得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形成有效的链接,用法律方法论确立法律推理的前提,以便解决判决的合法性问题,由此确立法律推理对法治的建设性意义。  相似文献   

11.
时间不仅仅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范畴,也是社会科学上的范畴。世间一切时间的变化,都导致法律的变化。时间在法律中无所不在,尤其在规范普通生活的法律中,时间限度与时间因素发挥着重要作用,体现着法律的合理性。法律与时间的关系如此密切,如此不可分离,研究时间在法律上的意义,具有重要的法学研究价值。  相似文献   

12.
在债的义务群中,附随义务长期以来在学理上和实践中均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故对其概念、成立基础、具体内容乃至违反后的效果等诸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文章在目前狭义说的基础上,对于附随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并理清了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之间的关系。接下来对附随义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与通说不同的是文章认为附随义务不但应当包括对当事人固有利益的保护义务,而且还应当包括令当事人实现合同利益最大化的辅助义。基于对其内容的界定,文章指出附随义务之亦得由权利人独立诉请履行,而不是仅仅于义务人违反后请求损害赔偿。换言之,附随义务之违反的效果,也应当采取违约责任的救济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和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13.
监狱既是法制建设的难点,又可以作为法制建设的突破口。将监狱机关定性为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这种定性不但明确了监狱行使行刑权要受到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制约,遵守相关的行政程序,而且防止了监狱机关游离于司法监督的范围之外。这对于监狱机关正确行使行刑权,促使监狱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遵循正当行政程序,罪犯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救济,建设监狱法制文明乃至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4.
理想主义、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与规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规范和规范问题已成为国际政治研究的中心内容之一,在建构主义学者对其进行细致研究之前,理想主义、现实主义、自由主义都对其进行关注和研究。理想主义强调规范可以脱离权力而独立起作用;现实主义在着重强调权力与利益作用的同时,认为规范可以对权力起辅助作用甚至是次要作用;新自由制度主义将权力因素作为制度研究的参考条件,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解释规范,不仅为建构主义的批评预留了空间,也为我们进一步的研究留下了思考。  相似文献   

15.
治安纠纷调解工作是派出所的基础工作。正确认识基层派出所在治安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在治安纠纷调解中不断创新,不但对于合理利用警力做好其它各项基础工作有利,而且对于及时化解矛盾,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我国宪法为企业经济的发展提供相应的规范依据,这些依据包括相应的方针政策、企业和公民享有相关的权利和自由,国家立法权力界限和必须遵循的法治原则。这些规定无疑是企业发展的有利夺件。但是,宪法上的这些规定,还没有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因此,要使宪法上有利于企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权利自由、权力界限和法治原则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健全可行的违宪违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7.
证人宣誓制度在诉讼制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目前,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的程序性法律都保留了经过进化了的宣誓制度。宣誓制度不仅有利于增强法庭的庄重,明确作证义务以及法律责任,而且宣誓制度对于民众的法律归属感、认同感以至法律信仰的树立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存在宣誓制度建立的基础,在充分考虑本土化的条件下可以对这一制度进行"嫁接",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宣誓制度。  相似文献   

18.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人的心理现象、规律的学科 ,犯罪心理学与刑法学、刑事侦查学等刑事法学相比较 ,在学科任务、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等方面有不同之处 ,但又存密切关联 ,主要表现为理论体系上的关联、研究对象上的关联和研究内容上的关联。研究犯罪心理学与其他刑事法学之间的关联 ,对犯罪心理学与其他刑事法学的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人本主义既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大特征,也是其内在发展的重要动力。受人本主义的影响,中国在诉讼制度上很早形成了有利于弱势地位百姓诉讼的直诉制度、死刑等重大案件须多次重审制度、被告可以上诉要求重新审理的制度等。这些闪烁着人本主义光辉的诉讼制度不仅起到了减少和避免制造冤假错案和滥杀无辜的可能性,减轻了当事人的身心痛苦,减少了人们的诉讼成本,进而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重要作用,而且因自身形成之早、较为严密规范而在人类诉讼制度史上占有重要一页,是中华法律文化对人类法律制度的一大贡献。  相似文献   

20.
基于平衡保护私人自治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两个基本点的考虑,公私法划分标准采用"规范性质区别说".按照这种观点,民法中的任意性规范都是私法,强行性规范都是公法.这是以规范为单位对民法属性进行的考察.民法既有私法性的规范和制度,也有公法性的规范和制度,既调整私法关系,也调整公法关系,所以,民法是公私混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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