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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不起诉决定权是刑诉法赋予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权力。但有的地方的检察机关,在不诉决定权问题上提出要实行“下管一级”的制度,即基层院拟对案件作出相对不诉、存疑不诉处理决定的,一律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客观上使基层院对于这两类案件处于无决定权或相对无决定权状况。“下管一级”这种剥夺基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权的制度,其提出的依据大概是检察院组织法中规定的上下级检察院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对上下级人民检察院关系的一种误解。第一,一般而言,不起诉案件(除少许存疑…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存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应当作递进式判断:存疑不起诉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前提条件;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前提条件,前者不构成犯罪,后者构成犯罪。审查起诉案件应当以事实认定为前提,存疑不起诉的考察居于第一顺位;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法律适用为核心判断是否符合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办理当事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等复查不起诉案件时,应按照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的顺序,在准确认定“诉”与“不诉”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的不起诉决定,依法审查判断是否属于“确有错误”,并区分不同情形变更、撤销或维持原不起诉决定,以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3.
张帆 《陕西检察》2002,(2):19-19
,~2000年元月份起至2001年十月份止,我县检察院共计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6件319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217件311人,不起诉4件4人。其中相对不起诉2件2人,存疑不起诉1件1人,绝对不起诉1件1人,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人数约占审查起诉人数的1%。由此可见,我们检察机关的不起诉率是极低的:而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并非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符合不起诉的案件少所致,而主要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吸取了刑事诉讼法修订前滥用免诉带来诸多非议的教训,对不起诉权的适用采取了限制态度。笔者认为,不起诉权不仅不应限制,而应充分行使。对待任何事物,都要掌握一定的度,否则,便会适得其反,不起诉权的行使也一样。我们绝不能因噎废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过去行使免诉权时检察机关可能把关不严,出现过问题,带来非议,这种教训值得我们引以为戎,但不能也不应成为阻止我们行使不诉权的理由。不起诉权是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权力,检察机关必须依法充分行使.适用的好,对减轻诉累,体现党的宽严相济的政策,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存疑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作撤案、不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将该案诉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由于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实施早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存疑案件、存疑无罪案件是否应当给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了司法界、法律理论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一。  相似文献   

5.
暂缓不起诉不宜推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暂缓不起诉是近年来司法改革大潮中涌现出的产物。其内容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暂时不宣布不起诉决定,待考验若干期限后,再宣布不起诉;在不起诉类型方面,主要是针对相对不起诉的案件,有的在实际操作方面甚至扩大到存疑不诉的案件;在适用对象方面,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情节轻微的单位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可适用暂缓不起诉的案件。暂缓不起诉的考验期限,以1个月到1年不等。笔者认为,这一举措至少在三个方面存在弊端:1.违反法律规定。我国刑法和刑诉法对不需要判处刑罚和不起诉的条件以及程序已作了规…  相似文献   

6.
存疑不起诉初探卢纯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不起诉分为三种形式,即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当作出的绝对不起诉与根据犯罪嫌疑人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认为没有追诉必要,可以作出的相对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存疑不起诉。本文拟对存疑不起诉作一探讨。一、存...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 和自己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是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可分为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本文就存疑不起诉谈谈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8.
司法实践中,有一种做法笔者认为不妥。即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向起诉部门移送相对不起诉案件的做法这种做法的不妥之处在于:1、不起诉大公诉权的组成邯分、是人瓦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起诉案件后的一种处理结果,而入是审查目的。不起诉夫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审查后,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终止刑事诉讼的条件而作出不将被告人交付审判机关审判的决定,就此终止刑事诉讼的一项活动。从不起诉的本质来看,不起诉应当产生于对刑事案件的审查之后,不应当提起了审查之前,成为审查的起因或者目的。相对不起诉是不起诉的一种,同样应当…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中,对部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罪行未按程序作出决定,不利于司法公正。按刑事诉讼客体理论,不起诉处分的对象应是犯罪嫌疑人特定的罪行而不是犯罪嫌疑人。只有对部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罪行按不起诉程序作出不诉决定,才符合我国检警关系和程序正义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对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不起诉案件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基本情况深圳市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自1997年1月1日到1999年9月共办理不起诉案件415人(注:统计以被不起诉的人数为统计单位,而不以办案机关一般采用的案件数和人数并列的统计方式),占起诉部门全部受案人数的2.04%。其中,1997年不起诉173人,占全年受案人数的2.17%,1998年不起诉145人,占全年受案数人数的1.980,1999年1到9月不起诉97人,占受案人数的1.92%。在1997年1月到1999年9月的不起诉案件中,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不起诉85人,占自侦案件受案人数的15.5%,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起诉230人,占受案人数的1.22%。…  相似文献   

11.
不起诉案件数量较多,部分案件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是近年来检察机关面临的突出问题。2004年,我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不起诉案件138件203人,占全部审结案件的13.3%,其中:普通刑事案件116件177人,不起诉率为12.3%;自侦案件22件26人,不起诉率为33.3%。不起诉率在全区十二个盟市分院中位居首位。针对上述情况,我市两级检察院加大了控制不起诉案件的力度。2005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院以提高不起诉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减少不起诉案件数量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扎实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全市普通刑事案件不起诉率从12.3%降低到0.9%,自侦案件不起诉率由33.3%降低到10.4%,均低于自治区院规定的标准。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12.
退回补充侦查,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案件返回给原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一项措施,是由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的。正确掌握、恰当运用这一措施,对于揭露犯罪,打击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的体现。但在实践中,就其具体运用也反映出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就此,笔者对我院九九年上半年起诉部门的退补案件作了认真的调查分析。今年上半年,我院起诉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65件,其中退补22件,占受案总数的33.85%,二次退补3件,占受案总数4.6%,退补后存疑不诉的案件3人,占受案总数4…  相似文献   

13.
试论存疑不起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140条4款的规定,适用存疑不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案件经过补充侦查。这是程序条件。未经补充侦查的不能适用存疑不起诉。为什么法律将补充侦查作为适用存疑不起诉的前提条件?因为不这样不足以保证不起诉案件的...  相似文献   

14.
当前对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适用不起诉,缺乏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是指犯罪嫌疑人不但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而且也没有一般违法事实,纯系因冤假错案而受到无辜追诉的情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此种情形如何处理,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具体规定。《刑诉法》第140条、第141条、第142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终结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依法应当(或可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决定。很显然,对于无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不能适用起诉。但是仔细对照不起诉适用的三种情形,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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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起诉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ONTHESYSTEMOFNON—PROSECUTION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取消了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适用了四十多年的免予起诉制度,有节制的将原免予起诉制度中适用的部分案件归属于不起诉,并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将因证据不足而不具备起诉条件的部分案件归属于不起诉.从而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整的不起诉制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可分为法定不起诉、酌量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一、法定不起诉我国刑诉法第142条第一款规…  相似文献   

16.
寿志坚 《中国检察官》2003,(5):36-38,55
一、当前不起诉制度适用的现状分析 1.相对不起诉决定的适用率低下。 司法实践中,对有明确被害人的刑事案件,由于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既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前必须告知被害人并听取其意见,也没有规定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直接协商调处,所以  相似文献   

17.
修改后的刑诉法关于不起诉的规定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变革,能否正确行使不起诉权直接关系到修改后的刑诉法的顺利执行及检察机关的声誉。今年l-8月黑龙江全省18个分、市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6561人,其中不起诉584人,不起诉率为3.5%。最近,我们对哈尔滨、大庆、哈铁、绥化四个分。市院不起诉案件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共抽查不起诉案件72件88人,其中,绝对不起诉10人,相对不起诉60人,存疑不起诉18人。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不起诉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但不起诉率偏高仍然是实施刑诉法中的突出问题,阻碍了公诉权的正确运…  相似文献   

18.
对刑事案件的不起诉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专项权利,它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担近几年不起诉权的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尤其是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在不起诉案件中占的比例过高(一百分之二十五)已成为当前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分析不起诉率过高的成因,控制居高不下的不诉率特别是存疑不起诉率已成为各地检察机关着手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曾深入基层并针对存疑不起诉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希望通过对造成存疑不起诉原因的几个侧面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19.
杨红宇 《中国检察官》2002,(5):29-29,31
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将犯罪嫌疑人诉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由于国家赔偿法是依据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赔偿加以规定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案件,被不起诉人是否有权请求赔偿的问题,目前存在着以下分歧意见:一律不赔;一律都赔;视情况决定赔与不赔。  相似文献   

20.
完善对审查起诉案件中部分不起诉决定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保障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不起诉权的滥用,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这种机制有别于就整个案件进行的监督,它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诉讼经济以及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需完善审查起诉案件的具体要求和起诉案件质量标准,拟作出部分不起诉的应事先征询侦查机关(部门)以及当事人的意见,并设立审查监督评议机制,形成部分不起诉决定文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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