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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能够强化政府的廉洁程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有助于公众更好地监督公职人员。我国目前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还处于试点状态,缺乏系统性,实施力度也不强,难以起到预期效果。我国应完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议由全国人大制定统一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将所有公职人员纳入财产申报主体范围,并设置严格的申报程序和法律责任,强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刚性和权威。  相似文献   

2.
腐败治理法律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制度工程,不同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与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等法律制度之间也都存在不能割裂的法制关联。梳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与这些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与联系,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我国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3.
此文对我国将要制订的《财产申报法》的基本框架和各章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初步构想,并着重就该法起草过程中所涉及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具体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关于申报义务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国家领导人和中国共产党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列入法定申报义务人的规定之内;关于申报受理机关和审查机关是分设还是合设为宜,申报受理机关和审查机关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关于财产申报书是否应予公开及查阅使用申报书的资格条件和批准程序等  相似文献   

4.
被西方誉为"阳光法案"的好制度,却在我国25年"难产",这反映了社会不同阶层对该制度法理的不同认识。本文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价值为视角,指出了该制度"社会本位"秩序观和"权利本位"自由观两种价值取向,该制度的价值内容以及价值冲突与整合等内容,以期凝聚我国社会各阶层对实行该制度的价值共识,对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制度性突破提供智识。  相似文献   

5.
俄罗斯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立法始于上世纪90年代转型初期,目前已经构建起相对完备的体系,但从实际运行效果上来看,其并未达到遏制与发现腐败的预期目标.导致这一境况的现行制度缺陷主要表现为:申报和公开的财产信息不充分,没能为反腐败提供有效的完整信息;依法定有权主体申请才启动的信息核查机制,不足以约束公职人员诚实地进行申报;社会公众力量参与监督腐败的制度空间有限,事实上对财产申报的监督主要是在体制内进行.最新的监督公职人员收支相符法案,强化了对公职人员支出信息和收入来源信息的管控,加大了对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追责力度,但同时也“复制”了既有制度的不足.未来,随着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与政治生态环境变化,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核查机制,更多地介入社会外部力量参与监督,将是俄罗斯财产申报立法完善的重点方向.  相似文献   

6.
为了完善我国反腐倡廉的监督机制 ,应尽快创制《国家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 ,以便将国家公务人员的经济行为纳入经常性法律监控之下 ,有效扼制腐败犯罪现象  相似文献   

7.
都玉霞 《政法论丛》2009,(3):106-109
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是许多国家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种常见手段。从上个世纪中后期以来,许多国家都陆续制定了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通过借鉴国外相关立法例,结合我国国情以及财产申报的实际状况,来制定我国的《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已迫在眉睫。通过制定《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逐渐构建我国的预防腐败体系,发挥其终端反腐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要求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呼声很高,但这部法律却由于各种阻挠迟迟不能出台。反对意见认为当前制定该法存在三大难题无法克服,即法理上无法自圆其说、流程上难以滴水不漏、监督上不能明察秋毫。本文将在借鉴各国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具体国情对这些难题进行深入剖析,进而一一指出破解之道。  相似文献   

9.
现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是构成执行难的一大成因。本文试通过分析该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及不足,就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申报主体、申报内容以及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制裁措施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反腐败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严峻问题。本文认为在反腐败斗争中,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至为重要,文中论证了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必要性和日渐成熟的立法条件,对阻碍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现实障碍进行了分析排解,以期对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制度性突破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王锴 《行政与法》2012,(3):106-110
公共财产的使用和支配秩序需要有一整套科学的法律制度加以规制,靠一部物权法规定国家所有权是无法妥善解决所有主要问题的。从德国法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来看,有必要引入公法人制度来完善民事主体制度,实现公共财产支配秩序在主体和客体上的特定化,并利用公共物的制度衔接民法和公法,实现公共目的对于物之所有人、国家和公众的普遍约束,这样才能既有效实现和保护公共利益,又有效保障民事法律交往安全和财产秩序。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不仅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民事法律,也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的一部重要法律。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从保障权利、维护秩序、促进竞争的角度增强物权意识,提高保护物权的能力。《物权法》的实施对政府行政行为产生诸多影响,基于这些影响,本文认为,《物权法》的颁布与施行,既是实现“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需要,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3.
《公证法》(草案)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证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从其解释说明来看,有些问题仍存在着较大争议,草案本身亦有不完善之处,笔者不揣浅陋,就该草案涉及到的一些理论和实务问题,谈些管见。一、关于公证的性质及公证权公证法是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这一立法宗旨而设立的,但《公证法》(草案)对公证及其性质界定尚模糊不清;而公证的本质属性又直接涉及公证的定位、公证的社会职能与功用、公证权、公证机构、公证员及公证体制等诸多问题,草案的模糊性不能不说是草案的一大缺憾。从拉丁法系国家设立公证制度的目的通例来…  相似文献   

14.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注意:《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应当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与《刑法》之间存在着交叉和衔接关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不能放弃处罚法定原则;主观状态不应作为治安管理处罚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在确认治安违法事实时应当遵循多元化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5.
杜春 《中国司法》2007,(12):17-20
一、关于此次《律师法》修订的背景现行《律师法》是1996年5月通过的。自1997年1月1日实施以来,该法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已有执业律师1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3万多个,每年办理诉讼案件180多万件,办理非诉法律事务87多万件,提供法律咨询520多万件。广大律师通过积极参与诉讼活动,努力维护司法公正;通过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以及国际贸易、投资、融资、仲…  相似文献   

16.
何业泉 《行政与法》2007,4(8):34-36
《物权法》是一部确认中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就法与和谐法。它有利于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谐发展,促进物质文明建设;有利于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和谐发展,促进政治文明建设;有利于深化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谐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协调我国社会与自然之间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17.
论《律师法》修改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法》的修改在具体条文上应当实现三个目标:一是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来完善现行规定,二是要具体落实《律师法》没有得到落实的规定,三是要具有一定的预见性,确立未来10年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基本格局和走向。本文就涉及上述目标的若干条文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8.
关于《律师法》修改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4月18日,中办、国办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司法部要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修改工作"。由于专业原因,《律师法》一直是笔者的一个关切,本文针对《律师法》的修改提出几点个人浅见,尚请方家指正。一、中国律师法的时序定位自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的律师业走过了飞速发展的八年,律师队伍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律师没有仅仅成为"缓解城乡过剩劳动力"的一剂良药,律师已经不再是可有可无的法律边缘人。相反,律师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令人向往的职业(法官、检察官辞职当律师的逆向流动就是最好的反映)。当然,现实中仍存在诸多不足,如有些律师成为"贿赂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稿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题:"中国民法建设论坛"第四场 讲演人: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评论人: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柳经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时间:2006年11月18日晚6:30-9:00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礼堂  相似文献   

20.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方式授予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法规制定权,形成了以人大立法权为核心且以行政立法权、监察立法权和军事立法权为补充的更优的“一元三系”立法分工体系,监察权也得到了极大丰富,进而有利于织密权力监督之网。当前的紧要任务在于明确界定监察法规制定权限,以在推进监察法律规范体系立体建设的同时保障监察法规制定权规范演进。利用“三维考察+三层掘进”的阐释模型耙梳可以发现,目前国家监察委员会既可以为执行监察法律、监察直接相关法和间接相关法的规定,单独或者联合其他国家机关进行执行性立法,也可以在遵守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就领导性管理事项进行创制性立法,还可以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门授权,就法律的相对保留事项和监督性管理事项进行授权性立法。接下来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的基础上对制定监察法规的立法权限、形式和备审等内容作进一步规范,以备我国《立法法》修改之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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