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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云高法〔2002〕160号《关于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保证期间内未被主张保证责任的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是否成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一人或者数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不受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向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主张过保证责任的影响。此复2002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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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的思考●董昭武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是我国《担保法》确定的保证担保制度的一项新内容。根据《担保法》第32条的规定,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在时间上,必须是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已经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二)债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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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接受原告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五一路支行(以下称贷款方)委托担任其代理人,依据本案的事实依照法律,提出代理意见:第一、该保证合同已经有效成立,但对保证责任期限的约定是不明确的。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入约定,当债务入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本案中保证人和贷款方已就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达成合意,并就此订明为担保借款协议书的保证条款,因此保证合同成立。本案的关键在于确认该保证条款对保证责任期限的约定是否明确,进而影响到保证责任的有天,因为保证期限是保证责任有效存款的期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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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如果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保证人便失去了事后追偿的对象,因此,法律规定了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笔者现就这一问题作些探讨。一、保证人预先追偿权的概念、性质及其特征保证人预先追偿权是指当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债权人不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时,债权的保证人为了减少自己的担保风险而参加破产分配,通过破产程序预先向债务人求偿以弥补将来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所遭受的损失的权利。关于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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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2006,(2):61-61
我应聘到一家私企公司工作,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该劳动合同中,公司规定了10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在一般公司招聘中,试用期为3个月左右,该公司的试用期似乎过长。请问:我的看法有法律依据吗?在试用期内,我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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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预先追偿权的本质是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的债务。其行使的时间起点应是保证人接到债权申报的通知之时,或者是得知破产公告之后。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保证人的利益,应允许保证人以主债权的数额申报,而不仅仅是以其保证的份额申报。保证人可以从破产债务人处取得的财产数额,可视不同情况按不同的公式计算。关于保证人行使预先追偿权的事由,可借鉴国外立法经验,予以适当扩充,以补充我国《担保法》规定之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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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由于保证合同缺乏有效条件,不能有效成立,而引起纠纷占有很大的比例,对于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是否还要按照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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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接受保证入湖南省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委托担任其代理人,根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债权入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五一路支行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债权人起诉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判决保证人依法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理由如下:一、债务人、债权人及保证人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协议书》中关于保证责任期限约定十分明确,即为“贷款到期后一个月”也就是从1994年6月21日起至1994年7月20日止。“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并非债权入对保证人行使权利的起始时间,而是一段“期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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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峻松 《中国公证》2011,(12):43-46
一、公证追偿权的涵义和性质 公证追偿权是指是指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或侵权责任后,依法要求有过错(仅限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证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利。我国《公证法》第43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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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亦即保证人承担的保证债务,是保证制度的核心问题。尽管我国《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法律中都规定了保证制度,《担保法》还以专章规定了保证,但在理论和实务上仍有许多涉及保证的问题值得研究。本文拟就有关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关于保证人保证责任成立的条件保证以其发生的根据可分为法定保证和约定保证。法定保证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成立的,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约定保证是基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产生的,因此,只有保证合同有效,才能成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因为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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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所谓保证是指由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即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担保比定金、抵押、留置等其他担保形式的担保手续简便,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使得这种担保手续随着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不断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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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肇事人逃跑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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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追偿权的预先行使王存预先追偿权是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情况下,法律赋予保证人预先以其保证之债权作为债权申报,参加破产程序的权利。在保证担保情形下,保证人依法或依约承担保证责任后在保证限额内便取代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新的债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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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审理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并后的经济纠纷案件是否适用国发[1990]68号文规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歇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视同歇业后,其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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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2000]198号《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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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2000]198号《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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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1]14号《关于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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