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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虞浔 《法学》2023,(12):20-33
“寻乌经验”是以赣州法院系统为代表的基层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是导源于“寻乌调查”唯实求真精神的新时代司法治理模式。鉴于当前基层法院有效参与社会治理上面临着诸多困境,司法改革深化和社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司法治理模式需要进行相应变革。借鉴“寻乌经验”治理的模式和做法,可以在创新发展中深化司法治理的角色定位,在内涵式发展中发挥司法治理的功能价值,在时代性发展中整合司法治理的社会资源,从而为基层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相似文献   

2.
彭清燕 《法学评论》2013,(5):116-121
环境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引人关注的矛头浪尖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新因素,而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化解以不足1%的数据彰显司法模式的边缘化。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治理模式自草创至今大致可以概括为国家追诉模式、当事人诉讼模式与公益诉讼模式,其间典型司法案例流露出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实践的多方掣肘与能动性司法的主要走向。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治理的法哲学新阐释应定位于生态整体主义世界观之上,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治理价值谱系的创新包括民生生态的工具价值、环境正义的目的价值、整体效能的评价价值,环境群体性事件司法治理的制度创新包括亲环境的能动司法与行政治权的平衡、环境群体诉讼模式的修正、司法救助的生态延伸。  相似文献   

3.
我国基层治理资源不断增加但边际效应递减,出现了“内卷化”趋势,其原因在于治理资源处于悬浮状态,未能真正地作用于基层社会.对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基层乡镇司法缺位而推进“一乡一庭”建设,在不增加投入的基础上重构法庭职责,使司法下沉基层,与基层党政联动,共同推进基层社会的法治化治理,创出了一条以法庭为中心的基层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的新路子.基于河北“一乡一庭”建设的启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应当从为民众构筑平台、输送权威和提供便利入手,深化治理模式的规范性、正式性和普适性,重构以法庭为中心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构建基层治理“大资源”体系,借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4.
中国特色的政法体制既不同于传统礼法文化下的“行政兼理司法”,也不同于以分权与制衡为重要标志的西方政治司法模式.政法体制,究其本源是在“救亡图存”和“富强民主”的双重历史诉求下杂糅马列主义、传统治理模式、现代西方法治元素以及中共革命经验而形成的独特社会治理模式,并据此形成制度载体“党委政法委”.在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下,关于党委政法委制度的讨论往往裹挟着意识形态纷争、司法体制改革需求以及司法权威重构的现实困境.笔者认为,党委政法委工作方式的法治化、职责边界的清晰化、服务司法权独立行使的职能化,才是其“长期坚持”的法治化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5.
结合基层办案经验来看,醉驾需要综合治理,检察机关以不起诉的方式处理部分醉驾案件具有比较优势。醉驾不起诉“瑞安模式”是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和为营商环境提供法治化保障的积极探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醉驾不起诉“瑞安模式”的本质是相对不起诉。在立法完善中,可总结“瑞安模式”等司法实践的经验,增设成年人轻微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做好公开听证和检察宣告工作,为醉驾不起诉提供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6.
以1071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司法政策文件为样本的实证研究发现,人民法院在应对社会治理的司法政策创制活动中存在着重危机治理轻司法规律、重价值求同轻形式多元、重博弈竞争轻多元合作、重压力传导轻制度规控、重司法能动轻司法谦抑等一系列问题。“内驱力”、“压力”、“助成力”三维一体的动力机制模型则进一步解释了风险社会背景下各级法院热衷于通过创制司法政策来参与公共危机治理其背后的原因所在。立足于此,人民法院要想有效应对突发社会危机,应回归现有的制度框架体系。未来进一步优化人民法院创制司法政策活动必须要坚持双管齐下,要以“五个相统一的原则”为指导科学把握司法政策创制的基本方向,同时要树立全流程规控思维,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着眼严格规范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创制活动。  相似文献   

7.
王卿  王国龙 《河北法学》2024,(3):92-107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以及回应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的需要,围绕着基层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新时代人民法庭正在通过“两化建设”和“示范化建设”,以法治的逻辑来型塑和重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并逐渐形成了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角色定位及建设模式。当然,对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角色定位及建设模式,也亟需理性反思和理论提炼,以进一步提升我国司法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8.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刑事犯罪结构变化,轻罪治理成为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大局、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稳固的时代命题。湖北省检察机关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化诉源治理为抓手,在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中强化检察担当,对新征程上检察机关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犯罪治理模式进行了路径展望。  相似文献   

9.
公司治理结构的新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治理结构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到目前为止,它经历了古典治理模式、董事会中心主义和现代公司治理模式等历史变迁过程。古典公司治理结构在“股东权利至上”理念的指导下,确立了“股东会中心主义”的治理模式。董事会中心主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现代社会的市场竞争环境,但是,它无法解决因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带来的问题。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出现,宣告了公司治理结构变革时代的来临。  相似文献   

10.
公私协力是当前环境治理转型的基础和主导范式。其中,环境私主体治理是与行政公权治理相对称的另一种环境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尚未受到足够重视。世界范围内的环境私主体治理实践包括自主治理模式、排污者自我规制模式和通过契约的治理模式三类,它们对我国环境私主体治理的法治化具有借镜意义。面对环境治理转型的实际需要,我国应当通过“以法律规则与公共政策为中心的形式合法性建构”、“以问题导向机制为指引的实体制度建构”和“以程序机制为重点的过程建构”为路径,构筑相应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1.
我国专门法院建设已初具规模,但也面临法院性质存在争议、政策导向影响审判中立、法院布局莫衷一是等发展困境。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来看,其根源在于专门法院的法律地位模糊、司法性功能与政治性功能失衡。依据不同司法传统和发展诉求,域外专门法院的“地位—功能”模式可分为“行政司法制约式”“行政司法混合式”“普通司法限权式”三种。我国专门法院的模式优化应以专业性和地方法院为基础,平衡司法性功能与政治性功能,构建中国特色的“专业司法平衡式”,从而提升专业化司法的质量与效率,助力实现司法公正和推动产业发展的现代化治理目标。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刑事犯罪态势的变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发挥好刑事检察职能,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从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出发,可以发现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仍存在办案思维固化、恢复性司法功能履行不充分、“四大检察”融合度不高的问题,应聚焦更新刑事检察司法理念,激发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以横向一体化提升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质效,进一步深化刑事检察与社会治理的融合,为推动和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相似文献   

13.
张溪 《政法学刊》2013,30(4):59-61
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标志,其中社会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社会管理中司法方法是不可或缺,分析“压制型”、“管理型”和“中立型”三种司法模式的演变过程,把司法模式的演变规律和社会管理的机制结合起来,凸现司法手段在社会管理中地位和功能,有助于我们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前进方向,利于法治国家的建社和法治文明的塑造.  相似文献   

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的司法改革,其价值追求在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司法改革的推进与司法公信力建设的核心在于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司法只有坚守人权底线,才能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同和信任,才能助推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建设在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管理监督与推进司法的科技化。司法责任制将实现“权责统一”作为改革的目标之一,同时又强调管理监督,对司法权进行必要的限制。司法的科技化使司法理性与科技理性得以深度融合,并有效促进了司法的公正和效率。司法公信力建设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包括立法系统、司法系统、行政系统、社会组织系统等,各子系统之间还需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形成一种“合力模式”,才能实现司法公信力建设这个统一的目标。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实现有赖于司法进步,而司法进步的标尺在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提升除了需要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制约之外,还需要强化人权保障。今后的司法改革,将在改革战略上致力于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和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事业建设,并将其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框架加以建构。  相似文献   

15.
当前,频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已成为社会关注度极高、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环境群体性事件高发的主要原因在于公众环保意识迅速增强但环保知识缺乏,公众环境参与程度不足,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存在诸多局限,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效果甚微等.本文认为,要通过实现维稳方式由“堵”到“疏”、环境行政治理模式由“压制型”到“回应型”、公众环境参与由“叶公好龙”到“与龙共舞”的三个转变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化解寻求法治路径.  相似文献   

16.
周慧蕾 《法治研究》2016,(5):95-103
我国环境治理中的“明希豪森困境”提示,在环境治理中必须对政府权力进行适当规范.鉴于环境治理制度与实践的现状,应主要从立法基础、司法审查、社会背景等三个方面来构建对政府环境治理权力规范的基本框架.具体而言,立法上确立“环境保护优先性”原则是权力规范的前提;营造环境公众参与组织化的社会背景是权力规范的关键;形塑正当性标准的环境司法审查模式是权力规范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李荣斌 《政法论坛》2024,(3):138-146
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国家犯罪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因应我国刑事案件轻罪化、轻刑化的结构性变化,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践探索建立轻罪治理“快处”和“慢处”的双重处理机制,为检察权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探索新的路径。未来,通过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加强“快处”机制的跨部门工作协同、探索企业合规撤回起诉机制、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轻罪治理体系,提升轻罪治理实效。  相似文献   

18.
司法模式、战争模式、治理模式是三种应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模式。司法模式把恐怖主义界定为一种犯罪行为。为此反恐是侦查破案与打击犯罪的问题。此模式核心是恢复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战争模式把恐怖主义界定为一种战争行为。为此反恐是打败或消灭敌人、取得战争胜利的问题。此模式核心是打击、歼灭恐怖分子并取得战争胜利。治理模式把恐怖主义界定为国家安全治理方面的缺失、低效或失败及其导致的对民众安全服务的缺失与低效。为此反恐是加强和改善有关恐怖主义问题的治理,以提供更有效的安全服务。此模式核心是塑造一种安全环境。治理模式对于恐怖主义及反恐问题界定不同于战争模式、司法模式。这种界定具有决定性影响。其直接决定这三种反恐模式在视野、目标、思路、标准、力量、措施与手段、时间维度、战略角度、精神层面等方面的不同。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转型时期的乡村社会治理中,案件纠纷在主、客体上存在的特殊性既是基层法院必须面对的微观环境,也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应当直面的宏观问题.在明晰转型期乡村司法职能的基础上,人民法院有必要以加强诉调联动、司法释明和审判公开为主要的司法策略,探索参与当前时期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20.
宋菲 《华中电力》2022,(1):62-77
在国家处于应急时期时,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联合出台司法政策已成为非常态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应急时期的司法政策具有出台快速性、效力临时性、目的明确性、主体联动性和运行政治性特点,并通过“作为裁判依据”和“作为裁判背景”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鉴于司法政策本身的定位不清,其对秩序的追求和紧急权行使与基本法治原则相抵牾,以及“成本—收益”理论阐释该时期政策与法律选择的非自主性,应急时期的司法政策在实现法治价值的同时也极易被不当运用,如直接将行政政策转化为司法政策,为达成维稳目标致使司法政策“运动式”运行,政策的“短期化”削弱司法公信力,以及笼统地将司法政策用作裁判依据等。针对可能风险,我们应基于法律与社会的“诉求—回应”关系,厘清特殊时期司法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区别,结合教义学体系明确司法政策运用的具体要求,借助案例指引作用阐释司法政策蕴含的裁判规则,以及通过法律论证增强援引秩序价值说理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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