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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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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谷小娟 《法制与社会》2010,(28):270-270
行政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分属于两种不同的责任,当它们于同一案件中发生竞合时,如何区分行政机关与民事侵权行为人所应承担责任的份额及数额是近年来出现的案例中所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分析此种案件中侵权行为的性质,进而探究当事人权利救济的程序。  相似文献   

2.
在发生在医院的杀人伤害案件中,医院作为安全义务保障人,其合理的安全义务保障限度应为事先提醒义务和事后救助、报警等,防止或制止犯罪不是医院的法定义务.医院赔偿责任限于补充赔偿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常作为主要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依据是相应行政法规,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及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民事侵权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最终确定的赔偿义务人与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列明的当事人可能不一致。  相似文献   

4.
本文首先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定位于海事赔偿责任附属审判程序之中。进而论述了启动该程序的主体及条件、管辖法院以及该程序其他方面的主要问题。责任限制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认可该申请的肯定性审查决定二者的结合,将有效地启动该程序。确定责任限制案件的管辖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在已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的前提下,将同一事故的所有案件统一到基金设立法院管辖是应予贯彻的特别规定和制度安排。放弃限制性海事赔偿债权与放弃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是对立统一的.文章提出了正确处理两者关系的见解。在创建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时,可借鉴英美国家的禁令制度,由设立基金法院发布禁止令。禁止对基金设立人的同一事故的海事请求在其他法院提起诉讼。除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案件外。仅申请责任限制而未设立基金是允许的,但存有能否实现责任限制的相当风险,该风险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相似文献   

5.
庄莹 《知识产权》2003,13(4):57-58
近年来,随着侵犯著作权案件的增多以及作品种类、载体、传播方式日趋呈现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法院在审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范围成为审案的关键和难点。笔者就此问题谈一些看法。一、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当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其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时,权利人有权请求赔偿,侵权行为人负有赔偿义务,对于权利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是否适当,如何更好的支持赔偿请求,法院必须依据一定的衡量标准,这就涉及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所遵循的原则问题。就目前而言,需确立如下几个原则:(一)全部赔偿原则所谓全部…  相似文献   

6.
戴天华 《法制与社会》2012,(26):253-254
执行是法院工作的难题,而赔偿案件执行难成为执行的重点.赔偿案件矛盾尖锐并容易激化,法院执行难度大,执行的实际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够理想.本文从赔偿案件执行的特点入手分析形成原因,据此寻找解决赔偿案件执行难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2002年3月,一起由老师体罚学生所引发的案件,以其巨额赔偿在当地引起了巨大震动。这一案件前后历时三年,两级法院共下达八个判决、裁定及调解书,赔偿数额高达31万,给人的教训和警示实在是太深刻了!  相似文献   

8.
李群星 《中国审判》2013,(12):20-20
<正>合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与民事侵权案件的受案范围应限定在多因一果的情形。即涉及引起行政赔偿、刑事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民事赔偿的事实须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其共同作用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建立合并审理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于国家赔偿责任依民事侵权理论产生,导致审判实践中国家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在多因一果的情形下,可能同时引发民事侵权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刑事赔偿案件以及非刑事司法赔偿  相似文献   

9.
孙那 《科技与法律》2014,(5):850-864
我国现行商标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存在着判罚数额低,法定赔偿被过度适用,商标侵权赔偿的酌定情节泛化等问题。在我国新《商标法》出台后,确立了商标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应坚持四步骤的赔偿计算方法,使得法定赔偿成为最后的衡量依据。在商标侵权案件的归责原则上应确立过错推定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为辅的二元归责原则,即在商标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上以过错推定责任为依据,在适用商标惩罚性赔偿时,适用过错责任。在惩罚性赔偿适用的证明标准方面,应适用比一般民事侵权案件更高的证明标准,以防止权利滥用。最后,在商标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和衡量方面,先要对商标的价值进行评估,进而对不同种类的商标适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在补偿性赔偿的基础上如果侵权人主观恶意明显且证据足以达到"清晰且有说服力"的证明标准时便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以最大限度地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同时防止侵权人未来侵权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1.2011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1〕6号3.自2011年3月22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  相似文献   

11.
著作权的侵权损害赔偿,是追究著作侵权行为最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之一。在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著作侵权后,侵权行为人是否应当向著作权人赔偿损失,适用何种原则进行赔偿,如何确定赔偿的范围和具体数额,是著作权案件审理的重点难点。正确认定赔偿损害责任以及确定赔偿数额,对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本文主要通过对汇兴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浦江海关行政赔偿案例的评析,阐述了关于请求行政赔偿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识别。此案例是一起新类型的单独行政赔偿案件,通过对所争议问题的分析,本文作出了具有借鉴意义的探讨,尤其是在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直接损失范围,请求行政赔偿所依附的基础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对报导审理该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启迪。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5条以一般规则的形式宣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全面确立。抓紧落实惩罚性赔偿是知识产权司法面临的重大课题,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其中的主要问题。基数难以确定,倍数的确定缺乏统一标准,法定赔偿滥用,惩罚性赔偿、法定赔偿、酌定赔偿适用混乱,地方性裁判指南规定的数额标准不一致导致"类案不同判"等,都是当前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的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为准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基数,侵权获利或者许可使用费倍数作为对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推定;明确实际损失的构成,在损失计算方法上适当借鉴域外经验;统一侵权获利的确定标准,同时考虑技术分摊问题;明确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可以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明确许可使用费确定时的考量因素;惩罚性赔偿的基数不应包括权利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酌定赔偿可以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满足一定条件情况下的法定赔偿可以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综合考虑刑事罚金、行政罚款、惩罚性赔偿的关系。出台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规范地方法院裁判惩罚性赔偿案件数额标准不一致的情形。  相似文献   

14.
在Harris诉Digital Pulse Pty Ltd(2003)56 NSWLR 298案件中,新南威尔士上诉法院认为惩罚性赔偿不适用于违反信托义务或其他衡平法上的义务。文章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Digital Pulse案件。Polinsky和Shavell认为惩罚性赔偿的作用就在于当原告发现被告的不法行为但胜诉的概率小于1的时候,实现其最有效的威慑力;倘若监视信用行为要付出高昂代价,则对违反信托义务的行为应当例行地处以惩罚性赔偿。另一方面,倘若违反信托义务的行为可以其非法所得(如利润)来补救,则对信托案件处以惩罚性赔偿是不合理的。本文将解释以上观点错误的原因。文章的主要结论如下:(1)违反信托义务及其他类似义务并非当然地处以惩罚性赔偿;(2)就Digital Pulse案件本身而言,惩罚性赔偿则不应当被准许。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赔偿制度亟需改进。根据损害范围与赔偿范围相一致的原则,应当扩大行政赔偿的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与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赔偿的范围。在行政赔偿程序方面,应当废除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程序,将必须的先行处理程序改为受害人可以选择的程序,建议在法院设立专门的国家赔偿审判机构,通过诉讼程序来审理和判决国家赔偿案件。  相似文献   

16.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这项制度复杂的办案程序不仅严重制约了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而且由于对共同赔偿责任的划分存有异议,也给赔偿决定的执行带来了重重困难。为保障受害人及时取得赔偿,应对共同赔偿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将法院、检察院共同赔偿改为法院单独赔偿。  相似文献   

17.
张广良 《法学》2020,(5):119-132
由于适用条件的严苛性以及损害赔偿基础数额确定的复杂性,惩罚性赔偿在侵害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适用效果并不理想。人民法院探索性地适用法定赔偿、参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赔偿及约定赔偿等准惩罚性赔偿方式,实现惩罚故意侵权人的目的。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多出自法官的自觉,具有随意性及不确定性。我国应按照同样的逻辑,构建惩罚性赔偿与准惩罚性赔偿相结合,以故意侵权为适用要件,以案件情节为惩罚尺度,并依据过罚相当原则、比例原则对惩罚予以限制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惩罚体系,以发挥二者遏制侵权行为、充分赔偿权利人损失的功能,实现侵权人的侵权代价与其主观恶性和行为危害性相适应,依法合理平衡权利人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8.
高通 《法学研究》2020,(1):154-170
赔偿作为一种酌定情节,对量刑有重要影响。通过对近3000份故意伤害案件刑事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发现:赔偿对主刑量刑结果和缓刑适用均有重要影响;随着案件严重程度的增加,赔偿对量刑的影响相对下降,谅解对量刑的影响相对上升;赔偿时间对主刑量刑结果的影响不显著,但可显著提高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和缓刑的适用率;谅解时赔偿数额的确定机制兼具理性与非理性的双重因素。受法院功利主义量刑思维的影响,故意伤害案件中赔偿影响量刑机制的运行存在失范风险,如赔偿谅解后“量刑剪刀差”的出现、赔偿谅解中的“贫富差距”问题、谅解时赔偿数额的确定中非理性因素的放大等。为防范上述风险,可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层面,完善故意伤害案件中赔偿影响量刑的机制。  相似文献   

19.
因共同饮酒而引发死亡的案件越来越多,但对于共同饮酒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司法界、学术界争议较多,本文以一个真实案件为切入点,对其展开论述,希望能对解决些类案件有些许帮助。  相似文献   

20.
[基本案情]2011年9月1日,Z市z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刑事赔偿的案件,赔偿请求人李某某以其被Z市某公安分局错误拘留,被z区人民检察院错误逮捕羁押450天为由,向该院提出赔偿请求:(1)依法追究原案被害人及其父母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2)依法追究原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3)在原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4)赔偿被错误羁押450天的人身自由损失费64048.50元;(5)赔偿本人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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