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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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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启斌  程宏燕 《求索》2005,(5):108-110
公民道德建设法律化制度化包括为道德建设立法和引德入法两方面含义。道德与法律的差异决定公民道德建设法制化的必要性,道德与法律的共同点提供了公民道德建设法制化的可能性。公民道德建设法律化制度化不仅有助于道德功能的有效发挥,而且有利于法律、制度本身的完善、优化和发展。公民道德建设法律化制度化影响面广,具体运作需积极、慎重。  相似文献   

2.
当前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公民道德人格的缺失。道德主体制度是公民参与社会道德建设的法律保障,是道德主体地位的基本权利表现,是健全公民道德人格的社会基础。道德主体制度建构实现了道德建设的法律制度支撑,形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的互动与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3.
公民道德建设的时代意义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威威 《桂海论丛》2005,21(3):67-69
公民道德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的基础和前提,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推进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4.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社会道德的需求、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途径。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  相似文献   

5.
加强新时代道德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提高,是构建新时代精神文明的重要一环。新时代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正确价值观导向,二是完善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三是加强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6.
道德规范立法在新加坡道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我国当前的道德建设中公民道德水平不高的现状,有些学者提出将一些重要的道德规范立法,试图借助法律来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但忽视道德与法律的差异性而片面夸大二者终极价值目标上的同一性,在当前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基础、公民没有具备足够的法律意识的情况下,将道德规范立法不仅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而且还会破坏法律的严肃性,从而对社会成员遵守道德规范产生破坏性的后果,不利于社会成员遵守道德规范习惯的养成。  相似文献   

7.
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一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由于立法工作的不断加强,我国法律所调整的范围越来越广泛,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日益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对于法律这种行为规范的形式和规范作用,人们产生了一种崇拜的心理,似乎任何问题都可以由法律来解决,试图把法律变成控制社会这架机器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可以机械地发挥作用。而社会发展的现实告诉人们,法律不是万能的,在强调法律作用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道德的作用,最典型的就是社会诚信的培养,法律可以制裁不诚信行为,但诚信风气的形成更多地要靠长期的道德培养。第一,道德是立法内容的重要渊源,在立法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道德因素和道德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道德都要规定在法律中。应当看到,法律和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完全相同,道德的调整范围几乎涉及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法  相似文献   

8.
常锐  常永军 《长白学刊》2009,(3):151-152
诚信道德建设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加强诚信道德建设,要从推动传统诚信的现代转化、完善诚信的法律规范、注重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诚信道德建设、开展诚信道德教育、促进诚信文化的传播等方面着手,重筑我国“诚信长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  相似文献   

9.
目前,在我国社会的一些领域、一些人群中存在局部的道德滑坡现象,主要表现为社会公德缺失、家庭伦理道德失范和职业道德滑坡.究其原因,主要包括历史原因的积淀、社会转型的影响、法制不健全、道德教育虚化以及道德权威的缺失.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公民道德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搭建多种平台载体以及建设共同价值观.  相似文献   

10.
论行政道德的制度化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浩明 《桂海论丛》2001,17(1):76-78
加强行政道德的制度化建设 ,强化和完善行政道德要求在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中的建构 ,加强行政道德立法 ,规范行政官员的从政行为 ,健全和完善行政道德监督机制 ,是预防和查处行政道德失范与行政腐败的关键。  相似文献   

11.
刘德智 《桂海论丛》2005,21(5):63-65
诚信不仅是我国传统道德体系的根本和基础,而且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诚信在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道德源泉。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大力加强社会诚信教育:一是要以个人诚信教育为重点,更新诚信教育的内容;二是要重点加强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观教育;三是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努力提高诚信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12.
陆传照 《桂海论丛》2002,18(2):53-55
法人道德行为问题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道德领域里出现的新情况 ,和个体道德行为相比 ,法人道德行为具有行为意识特定性、行为方式团体性和行为效应显著性的特点。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际情况看 ,都必须加强法人道德行为的调控。要从提高认识入手 ,以建立完备的法人道德规范体系为基础 ,建立具有法人特点的完善的法人行为调控体系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一系列因"助人行为"反被诬陷的案件时有发生。当今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之中,公民的道德建设尚未完全实现,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着一定的引导作用,如何运用法律在维护人们正当权益的同时,也引导着道德建设,值得人们去关注。本文介绍了中国古代关于"助人行为"立法、美国《好撒玛利亚人法》以及现行法律对"助人行为"立法的情况,指出了立法层面上的缺陷,进而提出了合理化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陈玉光 《桂海论丛》2002,18(4):38-40
信用危机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陷阱,这一问题主要是由于社会转型期道德上的缺位、信用观念的弱化和信用体系的残缺、企业的短期行为以及我们对各种严重失信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所造成的.欲使中国经济走出信用危机的陷阱,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重建诚实守信的伦理规范;二要加强对企业或法人经济行为的道德监察和监督;三要尽快建立起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以制度约束失信行为;四要健全立法,严肃执法,强化对各种经济败德行为的经济和法律制裁.  相似文献   

15.
论伦理相对主义与伦理绝对主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海明 《思想战线》2004,30(2):25-29
道德既具有适用于一定社会的特殊性、相对性,因而存在特殊的、相对的道德,又具有适用于一切社会的普遍性、绝对性,因而存在共同的、绝对的道德。伦理相对主义只看到道德的特殊性和相对性,而抹煞道德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因而错误地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社会的共同的和绝对的道德,不存在对于一切社会都是正确的普遍正确和绝对正确的道德。反之,伦理绝对主义或道德绝对主义则夸大道德适用于一切社会的普遍性和绝对性,进而否认相对的、特殊的道德之为真正的道德,以至片面地认为真正的、优良的道德必定是普遍的和绝对的。  相似文献   

16.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两种不可分离的治国手段和方法,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是铲除腐败、保持党政机关清政廉洁的两支利剑.因此,我们在坚持以法治国的同时,还必须坚持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研究和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采取相应措施,将以德治国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7.
当前巨变的复杂的网络环境,激增的大学生网络道德问题,传统道德教育的局限性都对网络制度的有效供给提出了迫切需求。将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与制度伦理有机结合,利用网络制度培育大学生网络道德,弥补传统道德教育的缺陷,有其必要性。同时,利用制度伦理培育大学生网络道德不可因循守旧,要坚持严肃性与包容性相结合、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又是道德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过程中,坚持法德并举,努力确立和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法律体系和道德体系,做到法治德治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共同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9.
遗嘱自由是继承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并为现代各国私法立法所普遍采用。在坚持遗嘱自由原则的同时,加强对这一原则的监督和限制,以完善继承法体系。建立专门机构管理有关继承和遗嘱事项,同时学习外国先进的特留份制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留份制度。对破坏家庭和谐且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的人,禁止遗嘱人遗赠财产给这些人。从而使遗嘱自由原则在限制中发展。做到遗嘱自由与限制的平衡。  相似文献   

20.
6、进城农民平等意识与相对剥夺感之间的矛盾,促使部分进城农民非法致富动机扩张一直生活在穷乡僻壤的农民,不容易体会到农民与市民之间的不平等,而一旦走进城市试图生存下来的时候,进城农民就会对自己所遭遇的不平等产生强烈的震撼。在城市,工作肯干并有效率的“农民工”往往受到带有歧视性的雇用,工资低,待遇差,大多只能干“累、脏、差”的活,多劳少得,缺少福利,缺乏安全感;相反,一些不肯出力而“混日子”的城市“固定工”,由于具有“高附加值的社会身份”,往往向管理、技术的工作岗位聚集,得到的报酬也往往较高。由此形成二者工资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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