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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涵 《政法论丛》2003,(3):19-23
死刑 ,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刑罚。当今世界有些国家废除了死刑 ,许多国家保留着死刑。我国从目前的政治、经济及整个社会实际出发 ,在现行刑法中保留着死刑 ,同时规定了特殊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关于死刑适用条件问题 ,是法学界广泛争议的话题。本文努力对此进行一些分析 ,与大家一起讨论。一、死刑的概念在人类历史中 ,死刑作为最严酷的刑罚出现非常古老。原始社会 ,部落战争结束后 ,对于战俘的处理方式往往是全部处死。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胜利部落无力供养这些战俘的生活。处死战俘不仅能炫耀胜利方的强大 ,而且死者的肉体也往往…  相似文献   

2.
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刑罚,具有不可挽回性。本文从对死刑的历史渊源谈起,对死刑的限制适用展开理论分析,探讨了死刑的价值、作用及其局限性,对我国现行死刑政策进行简要评析并提出了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3.
死刑作为刑法体系中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慎用死刑已经被学界和立法界所认同。随着法律制度和人权制度的发展,死刑的适用已成为现代国际社会、各国政府、人权组织乃至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死刑正当程序的必要性在于防止错杀与滥杀。为了有效地防止错杀与滥杀,最大限度地减少死刑的适用,中国的死刑司法应该从正当程序的要求出发,尽快实现程序的正当化。  相似文献   

4.
死刑缓期2年执行制度是我国刑法的独创,在废除死刑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这一制度对于限制死刑的适用、改造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该条规  相似文献   

5.
前科对量刑(死刑适用)的影响,无论是趋重调节还是趋轻调节,既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谴责性理论”“危害性理论”和“同情克减理论”共同为前科影响量刑(死刑适用)提供完整诠释框架。前科在域外死刑裁量实践中发挥着独特且重要的作用,我国实践中的惯性思维是将前科作为强化死刑适用的依据,而其限制、弱化死刑适用的积极功效却未被发掘。“无前科”属于前科情节的范畴,应高度重视其限制死刑适用的价值。在有前科的情况下,需综合衡量当下犯罪以及前科的实际情况,进行双重规范判断,根据是同种前科还是异种前科、故意前科还是过失前科、重罪前科还轻罪前科、前科是否经过一定期限、前科是否消灭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6.
论死刑适用标准的统一化问题——以限制死刑适用为立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实现死刑适用标准的统一化,是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之后,切实限制和减少死刑的重要措施之一.该措施有利于维护死刑适用的公正性.死刑适用标准的统一化主要包括对死刑适用标准的一致性认识,以及对死刑裁量情节的总结和归纳.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适用标准统一化进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死刑适用标准统一化的具体建构,需要从死刑适用标准一致化、情节的具体化、犯罪的类型化等几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7.
因社会广泛关注而由死刑缓期执行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该如何评价?死刑适用的标准该如何界定?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是否存在问题?……2011年12月3日至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刑事法学重点学科主办的"第九届刑事法前沿论坛暨死刑改革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围绕死刑适用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标准等问题,来自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国家机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的70余位专家学者,从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两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8.
死刑二审开庭,从证据适用上看,举证责任的配置不尽明确,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少,刑二审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在庭审中得不到最为充分的查明和论证。因此,在死刑二审开庭中应明确质证程序和举证责任承担、升格死刑案件证据的证明标准、强化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9.
赵微 《政治与法律》2003,(3):154-156
最近几年俄罗斯联邦对死刑的“冻结”是加入欧盟的必要举措。但事与愿违,从总体的社会治安趋势看,目前的俄罗斯联邦很难真正地废除死刑,因为在该国暴力性犯罪难以扼制,同时,民众对死刑的支持率尚很高。  相似文献   

10.
我们认为,可以为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确立以下两项原则:第一,基于责任主义的限制,只有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才具备适用死刑的前提条件。而考察毒品犯罪的严重性,主要是从实质意义上考察毒品犯罪行为对  相似文献   

11.
在世界范围内死刑的存废问题已被争议了长达200多年,目前我国对于死刑采取的是保留基础上严格限用的折中政策,这就要求我国要以死刑立法与死刑司法为立足点严格限用死刑。纵观世界,直到未来的某一天,死刑终将被彻底废除。  相似文献   

12.
近些年来,死刑问题一直备受法律学者们的关注。尽管关于死刑的话题已经在理论界讨论较多,然而我们却并不能因此抹煞死刑问题依然是个"热点问题"这一事实。本期热点笔谈特组织四篇文章从死刑与民意、死刑废止的根本动力、死刑与人道主义的关系等角度再次展开讨论,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3.
刑事法官只有掌握并且运用规范论的立场来适用死刑,才能消弭我国目前在死刑适用上遇到的困境和产生的乱象。罪行极其严重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后果在违法性和有责性上都极其严重,要根据刑法分则中配置死刑的条文所描述的罪状,参照刑法分则中把死刑作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来配置的条文所描述的罪状,综合判断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属于罪行极其严重;要从《刑法》第50条第1款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执行死刑的规定中推导出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条件,即,如果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确实不存在再次实施情节恶劣的故意犯罪的危险,对他就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但是,如果行为人在犯下某一应当判处死刑的极其严重的罪行之后,又犯下另一情节恶劣的故意犯罪的,对他就必须立即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14.
杨静 《法制与社会》2011,(31):281-282
死刑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是一种建立在各方利益乎衡基础上的诉讼制度。做好死刑案件的民事赔偿工作,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被害方因犯罪遭受的物质损失得到赔偿、精神创伤得到抚慰;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缓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有利于切实贯彻党和国家“严格控制、慎重适用死刑”政策。  相似文献   

15.
蔡美婷 《法制与社会》2013,(35):283-284
文章阐述了我国死刑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指出应该如何完善我国限制死刑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16.
减少死刑适用的路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社会实践和司法实践表明,我国的死刑方针应当是:“既不废除死刑,也应当严格限制死刑适用。”在世界上有的国家已经废除死刑,但更多是经过了一个逐步废除的过程,也是有斗争和争论的,绝不是说办就能办成的事情。因此.从宏观上看,我国仍然是大量适用死刑的国度.如果立即废除死刑.显然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当然,我们最重要的是要真正树立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和减少挂死刑的条文,尽快地先将死刑人数减下来,为今后废除死刑制度奠定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司法实践。即在没有废除死刑以前。1997《刑法》典的分别部分。凡是有死刑的条款只能减少;没有挂死刑的条款不准以任何一级的决定、解释,来任意增加死刑的内容。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强调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罪犯,但刑法所规定的最高刑罚为死刑的罪名达74种,有过多之嫌,长期以来,死刑的适用在实践中有时控制不严,甚至有着一种扩大的趋势。这些问题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我国死刑问题时常成为国内外舆论的焦点。近期有关死刑核准权的上收和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引起世人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死刑案件办理程序的改良措施和司法解释,不仅为国内法律界人士所关心,也为域外关心我国司法状况的法律人所瞩目。  相似文献   

18.
刘钰 《法制与社会》2010,(31):17-18
作为一种古老的刑罚手段,死刑适用问题一直是学界激烈争论的焦点,尤其是近些年来,死刑适用问题已成为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工作上的一个热点问题。尽管废处死刑已成为当今世界上的一种趋势性选择,但基于现实国情,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废除死刑,这决定了我们工作的重心应放在严格限制死刑适用方面,杜绝冤错案件的发生。本文从限制死刑适用的必要性、当前我国在限制死刑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适用标准的完善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9.
死缓是我国刑法独有的死刑执行制度。其设立的初衷,就在于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是我国严格限制死刑政策的立法体现。实践证明,死缓制度实际上对于限制死刑的实际执行发挥了重大作用,因为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绝大多数都因表现良好而未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能否适用死刑和解制度尚有争议,笔者赞同在一定范围内的死刑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确定这一范围的标准:一是感情条件,主要看加害人是否真心悔过,主观恶性大小以及社会危险性大小,考察和解的感情基础是否成立;二是客体条件,侵犯个人法益的案件原则上可以和解,但也有例外。按照两个标准,可以确定案件范围。对死刑和解的适用条件,主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考察,设置了六个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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