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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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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规不起诉制度针对涉案企业而非个人,但我国改革实践以“双放过”为基本模式,且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要对象,并在基层检察机关适用。以制度设置的目的、对象、适用程序等为约束条件,合规不起诉应选择谦抑模式。以“合规责任论”重构单位犯罪归责机制,理论上尚未充分证立,实践中难以全面适应我国单位犯罪判定的司法需求,且与单位民事责任判定标准不协调,有损法律责任统一性原则。在单位与个人同进退的背景下,合规整改对出罪及轻罚的影响力有限,对合规整改、监督措施的有效性以及主导机关的能力应谨慎评估。可于相对不起诉框架内适用合规不起诉,且修法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发展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的多元化路径和方法。  相似文献   

2.
确立腐败犯罪刑事推定规则,有助于破解腐败犯罪证据收集困境,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契合当前严厉惩治腐败犯罪刑事政策的需要.腐败犯罪刑事推定的适用,应遵循相应的推定规则.腐败犯罪追诉中运用刑事推定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可.我国刑事立法中有腐败犯罪刑事推定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也运用了刑事推定,但存在推定的程序性规则匮乏、推定适用范围狭窄、推定适用的对象有限以及实践中运用规范化程度不够等缺憾.推进我国腐败犯罪刑事推定的发展完善,可从非法所得的推定、腐败犯罪主观要素的推定、贿赂行为的推定等方面的完善着手.  相似文献   

3.
许维安 《北方法学》2016,(6):97-106
区分陆上犯罪与海上犯罪是应对日益增长的海上犯罪、彰显海上犯罪的基本特征和适应海上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由于特殊罪名的适用效果不佳、适用范围有限,一般罪名未能反映海上犯罪的特点,因而它们均不能适应海洋发展战略的需要。现行刑法只适用于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海上犯罪,而不能适用于领海外国家管辖海域内发生的犯罪。涉海国际公约只规定了海上犯罪的罪名和罪状而没有规定法定刑,对国际法的海上犯罪适用现有一般罪名违反禁止类推原则,也没有体现海上犯罪的特点;不仅适用程序繁琐,而且使结果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国际法的海上犯罪应转化为国内法的海上犯罪。  相似文献   

4.
《政法学刊》2017,(4):50-57
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践效果不佳,屡屡陷入以"适用难"和"适用乱"为特征的"二维困境"。具体表现为刑事和解的适用比例持续走低、适用范围较为混乱、适用程序相对随意、适用标准参差不齐等特点。适用范围过窄、适用条件不明、赔偿尺度弹性过大、民众认识不清等因素,对刑事和解制度功能的发挥构成阻滞。建议从限定适用条件、明确主导机构、优化流程管控、强化监督制约、创设救济渠道等层面多管齐下,共同推动刑事和解制度功能的科学发挥。  相似文献   

5.
王彩  李高林 《法制与社会》2012,(23):168+171
刑事古典学派以意志自由的先验性假设为前提,在刑事责任上坚持道义责任论,在犯罪论领域坚持客观主义,在刑罚理论上坚持报应刑和一般预防.这些理念和制度的设置是为了限制刑法的适用,保障人权.刑事实证学派通过对犯罪原因的实证研究,否定了意志自由的存在,从而否定道义责任论,建立社会责任论;否定报应主义,基于人身危险性理论提倡刑罚个别化.刑事实证学派混淆了刑法学和犯罪学的界限,在预防犯罪上过于依赖刑罚,有侵犯人权之嫌,在刑法学中应当予以摒弃.  相似文献   

6.
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修正前第383条规定的数额与情节不是贪污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修正后第383条规定的数额与情节是贪污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必要重新解释第382条与第385条所规定的贪污罪、受贿罪的概念.修正后第383条扩大了特别宽宥制度的适用范围,该规定与刑法总则规定的自首、坦白制度并不矛盾.终身监禁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其适用对象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偏重,单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偏轻,适用终身监禁罚当其罪的贪污受贿犯罪人.第383条之修正反映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表明了我国刑事政策对贪污受贿的态度从“立法零容忍、司法有限容忍”转变为“立法有限容忍”.  相似文献   

7.
犯罪的国际化和主权国家刑事管辖权原则的多样化使得相关国家在对同一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时不可避免地出现权力竞合现象,通过对刑事管辖权各适用原则的论述及比较分析我国新旧刑法典关于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文认为应对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做出修改,以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弥补刑事管辖权的不足。  相似文献   

8.
浅析我国刑事和解存在的几个隐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学界与实务部门一直在研究和尝试适用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存在积极性和消极性两面。本文根据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及其价值,浅析我国现阶段刑事和解存在的几个隐忧,并提出解决隐忧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孙道萃  黄帅燕 《证据科学》2011,19(5):539-547
刑事主观事实的证明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仅靠口供等直接证据证明往往不够。间接证据证明和刑事推定是目前通行的两种有效方法,但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区分二者。间接证据体系的证明标准过高和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主要案件事实共同导致间接证据证明的适用范围很有限.相应地可考虑降低证明标准和改变传统做法。刑事推定是另一种重...  相似文献   

10.
假释是一种附条件释放的刑罚执行方式,体现了刑罚执行社会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改造与惩戒相结合的法治理念。笔者认为应该在坚持主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增加主观心理判断内容,引入心理测评技术,通过测评是否悔罪的心理测试表和是否具有再犯罪危险的再犯预测表等技术的应用来提高假释适用的准确性,从而推动假释的适用。同时对假释适用范围的限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实行动态调整制度,确立假释优先原则,加大假释的适用比例,改变重减刑轻假释的状况,又能促进假释内涵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论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史浩明诉讼时效(大多数国家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持续不行使民事权利而于期间届满时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这是各国民法广泛确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适用,首先应明确其适用范围,即哪些民事权利保护适用诉讼时效,哪...  相似文献   

12.
刑事和解制度化是刑事和解必然的发展趋势,也是刑事和解合法性的必然要求。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后果、适用阶段以及和解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直接或间接的规定,但是其中有些规定并不尽科学和完善。因此,应在现有基础上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刑事和解制度予以进一步构建。  相似文献   

13.
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有着丰富的现实土壤和悠久的文化渊源,也契合了国际现代法治的潮流。适用刑事和解,是刑事司法实践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体现。适用刑事和解要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合法守德原则、公平正义原则和双向保护原则。刑事和解制度的要素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启动程序、成立条件以及案后处理。实践证明,在检察环节适用刑事和解处理刑事案件具有积极的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调研报告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刑事和解是近年来我国各地检察机关努力探索的一种新的刑事案件处理方式。虽然目前尚缺乏有关刑事和解的统一法律规定,但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实践表明,各地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都存在着共通性和相似性,从而为立法上确立刑事和解制度奠定了基础。但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适用的证据条件、调解主体的担任、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对刑事和解的参与等方面仍存在不同认识,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15.
新《刑事诉讼法》中构建起了刑事和解制度,这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一个新制度的建立肯定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就将从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与条件,监督机制等方面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一、论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的界正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的沿革 缔约过失责任一般指当事人于缔约之际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使相对人受有损害而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任何一种民事责任制度都必须根据其功能和宗旨,明确其适用范围,以使之与法律体系的其它制度相协调,以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也不例外。但从比较法的角度看,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差别很大。在古罗马时期  相似文献   

17.
周颖  余双彪 《法治研究》2009,(12):63-68
在构建和谐的社会背景和要求下,刑事和解制度有其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已经势在必行并得到广泛的实践。当前,应针对实践做法不一的情况,从刑事和解的内涵、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和解协议的内容、效力,和解的方式等方面进一步予以明确,以推动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我国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泛化倾向之检省与矫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虽然目前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尚未法制化,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泛化的倾向。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泛化的隐患在于:可能产生罪刑不均衡的现实结果;可能导致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重新被边缘化;可能伴生更多的司法腐败。而要矫正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泛化的倾向,就必须合理解读刑事和解制度恢复正义的内涵及限度并合理界定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9.
杨菁 《法制与社会》2013,(5):110-111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了简易程序制度,扩大了它的适用范围,这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但新法没有赋予适用简易程序的被告人获得减刑的权利,这不仅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人权,而且会阻碍简易程序的普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以它为指导,适用简易程序,将酌定量刑情节作为对被告人减轻刑罚的现有法律依据,以被告人良好的认罪态度为事实根据,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人权,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优势。  相似文献   

20.
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有效适用这一制度的关键,司法实践中法律职业人对其认识存在的差异折射出立法和司法的缺陷。应当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任何性质、任何诉讼程序类型的案件广泛存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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