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戚枝淬 《行政与法》2006,(4):103-105
民事强制执行权是指民事执行机关代表国家依照法定程序行使的,迫使债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以确保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权力。民事强制执行权包括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这两种权力反映出民事强制执行权兼具有司法性和行政性。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审执合一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对民事强制执行权应进行分权运作。  相似文献   

2.
执行局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执行权力属性的认定应当作为执行局运作的出发点对执行权力属性的认定,经过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长期争论已达成共识,即从强制执行的主体属性来看,它属于国家权力;从强制执行权的国家分权(分工)属性来看,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执行工作中,司法权和行政权有机地结合,构成了相对独立、完整的强制执行权。这种界定,奠定了执行机构改革的理论基础。笔者认为,目前很多法院已经成立的执行局是对执行机构的一种行政意义上的级别提升,执行局长的高配也是使其具有更大的行政权力,在统一指挥人、财、物方面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从…  相似文献   

3.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实现行政目的、保证行政效率的有效手段,对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社会秩序的维护也具有重要作用。但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设置和运用不规范、合理,会造成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犯。目前,我国正着手制定行政强制法,此时研究行政强制理论、科学地进行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李政 《特区法坛》2005,(6):31-34
对强制执行权本质属性的解读,历来就有颇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执行权具有确定性、主动性、单方性、命令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因而具有行政权的属性;一种观点认为,从我国现行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的理论基础不难推导出,强制执行权是司法权的一种;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执行权不能独立存在,审判机关的裁判不是司法权行使的全部内容,完整的司法权行使还应当包括后面的强制执行,裁判加执行才构成一个完整司法权的行使过程。同理,行政处罚也不是行政权行使的全部内容,必须加上强制执行才构成一个完整行政权的行使过程。  相似文献   

5.
何正波 《法制与社会》2013,(35):155-156
强制执行在国家事务的管理中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其正常有效的运行和法律法规的有效、顺利实施起着直接性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其在行政权益的有效运作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正常维护上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的行政法学界。强制执行权应该如何的分配一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文章从强制执行的方式出发,立足于对强制执行权在分配上的意义对强制执行权的分配作出一定的分析和探讨,以此来对强制执行权的分配有一个深入的了解。  相似文献   

6.
针对公安消防机构缺乏行政强制执行权导致执法难、效率低的现实问题,新《消防法》赋予了公安消防机构强制执行权,有效提高了消防行政执法效率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力,但就执法队伍本身,强制执行程序、原则和手段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本文结合实际,对新《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立专门强制执行队伍,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贯彻基本原则,减少直接强制执行、创新间接强制执行手段等完善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7.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的缺陷及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问题是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同时在行政法领域,也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我国现有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存在缺点和不足,以对今后进行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即如何划分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是行政强制执行立法的重点和难点。笔者认为,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时期,对此不能照搬外国模式,既不能扩大行政机关现有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也不能削弱或取消人民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而宜定位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特别授权的则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格局。一、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在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形成的,有其自身的特点。“法律是特定民族的历史、文化、社会的价值和一般意识…  相似文献   

9.
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探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行政处理决定设定的行政义务的一种方式。目前 ,各国尚无将这种权力集中在一个国家机关手中的先例。在现代社会应当赋予行政机关较大的强制执行权 ,但应当限制行政机关直接强制的权力 ,行政机关应当尽量以间接强制的手段实现行政处理决定中的行政义务。我国正在起草行政强制法 ,确定行政强制的体制是其重点所在。  相似文献   

10.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这一规定表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有行政决定权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只有依法可以自行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才具备统一行使行政决定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资格。这种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在社会主义法制日臻健全与完善,行政权的运作极需及时、迅速、高效的今天,显得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改革。一、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相似文献   

11.
环境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环境法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完善的环境行政强制措施制度对于规范环境行政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目前的环境行政强制执行法律制度存在缺陷,本文在分析存在缺陷的基础上,提出应当赋予环境行政执法主体自行强制执行权,制定严格的环境行政执法制度,同时完善执法责任制,确保强制权不滥用等构想,以期望我国的环境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得到更好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论执行局设置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在执行制度改革的实践中,人们已充分认识到作为执行机构的执行庭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暴露出极为严重的弊端。各地人民法院在改革中探索,在探索中改革,明确执行机构改革的主流是建立执行局。然而理论研究远远落后于改革的实践,为什么要建立执行局?其理论基础何在?对此尚未作出理性的回答。本文试图对执行局设置的理论基础作些探索,以求抛砖引玉。  正如有什么样的国家权力性质就应该确立什么样的政体形式一样,有什么样的强制执行权性质就应建立什么样的强制执行机构。研究执行机构设置的理论基础,就必须对强制执行权的性质作…  相似文献   

13.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国家运用其权力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同样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国行政管理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行政强制执行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因而各国纷纷对其实行立法规制,逐渐形成了以德奥为代表的行政机关自力强制和以美法为代表的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两种不同的模式。1953年5月1日起生效的《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奠定了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的基础。一、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的主要内容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由四…  相似文献   

14.
陈宏光 《人民检察》2022,(12):55-56
<正>对于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应由谁来执行,涉及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问题。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享有强制执行权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行政机关,一类是法院。其中,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享有主体主要是法院,只有法律明确规定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自行强制拆除,其他行政机关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在实践中,一般不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普遍面临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难以及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率低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及其运作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2  
石佑启 《河北法学》2001,19(2):53-56
分析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现有模式的缺陷 ,并提出应将行政强制执行权全部赋予行政机关 ,在行政系统内成立综合性强制执行机关 ,选择以综合性强制执行机关的执行为主、专门行政机关的执行为辅的强制执行模式。再设定科学合理的执行程序 ,规范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使 ,保障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正常有序运作。  相似文献   

16.
在行政强制执行中,综观世界各国,可分成三种模式:一是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二是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三是折衷模式。第三种模式并不一概否认司法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而仅将此权赋予行政机关,也不完全把行政强制执行权赋予司法机关而排斥行政机关,而是采取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既可以自力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但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17.
执行主管,是指不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强制执行职权和履行强制执行职责的范围和权限。符合强制执行规律的主管制度有助于促进强制执行价值的实现。我国目前对执行主管的研究尚不深入,强制执行权并轨运行下的不同机构间执行冲突屡有发生。笔者认为,现行民事强制执行由法院主管的制度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选择,应当坚持并完善。从长远看,行政强制执行应当由行政机关主管,但要明确法院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司法审查权。  相似文献   

18.
由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异及各国历史条件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也不尽相同,下面将通过对有关国家该项制度的比较说明,来探讨中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完善。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立法、行使执行权的主体,执行前提,执行手段。 一、立法情况 依法强制执行,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强制执行普遍遵循的原则。它直接源于“行政法治”原则。即行政强制执行权必须源于法律的规定或授权。为保证行政强制执行依法进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有专门的行政强制执行法,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条件、措施和程序,…  相似文献   

19.
一、强制执行救济的概念与特征民事强制执行系国家公权力干预已经法律确认的特定的私法上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制度。强制执行权与其他任何一种公权力一样,自产生时起,就自然应为其设定限制,否则其必将倾向于扩张而致滥用。这种限制为特定的即针对强制执行权的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20.
杨盼盼 《法制与社会》2010,(28):166-168
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为“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例外”,即大部分的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交由人民法院来实施,这在法律实践中造成了很多问题,如行政强制执行难、执行效率低下等等。由此非常有必要对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进行改革,而从世界的发展趋势来说,不用说以行政机关自力行使行政强制执行为传统的德国和日本,即使在英美等少数实行司法执行模式的国家,法院也并不具体负责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而是专司裁判,具体实施依然交由行政机关去完成。在最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部分条款中也体现着同样的趋势。本文认为未来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将会朝以下趋势发展:大体延续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制度;具体实施权逐步交由行政机关实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