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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2):109-116
<正>晋建市规字〔2023〕211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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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2):102-108
<正>晋建市规字〔2023〕210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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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35)
<正>SDPR—2014—0160009鲁建发[2014]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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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29)
<正>鲁建设字[2014]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推进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水平,切实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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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48)
<正>京建法[2015]20号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东城、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各区、县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现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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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6)
<正>晋建规字[2014]157号各市规划局,吕梁市住建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对2006年印发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经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山西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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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12):61-64
<正>晋建房规字〔2022〕156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我厅制定了《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2年8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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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7):69-71
建质[2014]15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0月24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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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69-73
<正>晋建市规字〔2021〕10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化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升建筑业企业项目组织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参照先进省份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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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0)
<正>鲁建管发〔2014〕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现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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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1)
<正>京建法[2015]9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规范本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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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8)
<正>晋建市字[2015]14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现就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提出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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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8):102-104
<正>晋建市字〔2022〕76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和技能工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5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和技能工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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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67-69
<正>晋建市规字〔2021〕104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省综改区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建筑用工实名制各项制度落实,严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