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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以及如何保护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写诗机器人的出现,其生成过程是自我深度学习成果的体现,又具有一定文学性和艺术性,那么这些生成物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符合怎样标准才可以被认定为法律所保护的作品?人工智能生成成果的保护标准与人类生成的作品是否应该适用相同的独创性标准,还是应该创造出不同的保护标准予以保护呢?如果人工智能生成的成果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成为作品,那么该作品的版权应该属于人工智能本身还是人类主体?  相似文献   

2.
王文韬 《法制博览》2024,(12):21-23
人工智能已经悄悄进入人们的视野,慢慢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但由于立法上的空白,产生了许多问题并正在等待解决。本文旨在讨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作品认定与著作权归属模糊两个问题,在通过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对上面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并表明笔者观点,试图探究明晰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相似文献   

3.
李晓钰 《法制博览》2024,(1):151-153
随着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也日新月异,世界各国均将人工智能技术作为大国之间科技竞争的焦点,投入大量资金与技术研发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的身影也出现在信息网络、科技、交通、餐饮、通信、公共消费场所等涉及我们日常生活的各方面场合之中。虽然人工智能助力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但是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出现对传统的著作权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期待知识产权理论尤其是著作权法制度对该问题作出回应。本文将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归属的角度入手,从我国现行有效的著作权制度出发,为人工智能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中的适格主体以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归属制度作出回答。  相似文献   

4.
从目前我国的法律完善情况来看,人工智能缺少一定的法律保护,由于人工智能法律的缺失使得一部分人工智能生成物不能得到很好的应用。人工智能进行的作品创作有着一定的优势,虽然相应的研发者不直接参与到作品的创作中,但是其对于人工智能设备的研发也是间接地参与到了这项创作中。正是因为如此,我国的人工智能生成物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经验,制定相应的著作权保护法,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重大贡献者给予一定的法律著作权保护,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相似文献   

5.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给当下知识产权立法技术和实施带来了新的挑战。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工智能将成为建设文化强国的助推器,同样,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是实现国家发展创新化的关键所在。本文拟从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的法律可能带来的挑战视角出发,在分析中寻求应对举措,以保障两者关系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6.
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在当前表现出了较为理想的发展速度,随着该技术的创新发展,当前,人工智能成果已充分应用在各个领域,相关人工智能成果也越来越受关注,除此之外还需把握好人工智能成果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下面就重点围绕着人工智能成果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及其相关处理策略进行了简要分析论述。  相似文献   

7.
2016年被认为是人工智能技术爆炸的第一年。现在,人工智能已经悄悄地进入了我们的生产和生活,从智能家居开始人工智能便不断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改变甚至颠覆了我们七年之久。人工智能是第一个被纳入政府发表在党十九大报告中的重要名词,意为人才和高层次创新队伍。因此,我们需要推动人工智能的发展。除了人工智能,财产保护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认识和处理知识产权与其关系,才能实现知识产权的共同发展。为此,本文重点关注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热点问题,包括来自于人工智能的挑战、知识产权法规则、人工智能专利侵权、人工智能作品版权所有权,并对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挑战做出剖析。  相似文献   

8.
加强数字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是人工智能时代需要面临的巨大挑战,为了提高数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效果,提出了人工智能背景下数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优化路径。针对数字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分析数字知识产权在法律保护中存在法律保护力度不够、司法程序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和侵权行为规制不够严格等问题。通过加大数字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力度、完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程序、健全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加强对侵权行为的规制,实现了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数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优化,达到维护数字知识产权利益的目的,能够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许婕 《法制博览》2024,(7):67-69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而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内容同样具有普通作品所具备的独创性、可复制性,理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而作为创作者的人工智能本身并非著作权的主体,而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越来越多,倘若不把其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势必会造成阻碍。因此,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的归属确定有着重要意义,应当根据人工智能程序使用者和设计者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通过明确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提高信息技术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让人工智能更好地服务于人类。  相似文献   

10.
近年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问题主要集中于生成物的创作过程中,已经成为人工智能生成物研究的重要思路。人工智能生成物作为一种劳动成果,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可以将人工智能生成物具备独创性的部分认定为作品,但是在确定权利归属的过程中,人工智能并不能作为权利义务承担者,制定深度学习算法的自然人因为自身具备的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的能力,才具备承担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相似文献   

11.
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在人机深度交互下产生的,生成过程中使用了机器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可以生成文字、图片等不同的形式。在判断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构成作品的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三点:第一,不能仅以生成过程中没有人参与就将人工智能生成物排除在作品之外;第二,如果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对客观事实、数据等要素的直接反馈,此种情况下不能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如果人工智能生成的结果能够体现独创性就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第三,在人工智能生成结果构成作品的情况下,将其归属于人工智能所有者更能减少争议,增加法律的确定性。  相似文献   

12.
程赟 《法制博览》2023,(8):61-63
近年来,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增长的新机遇,备受世界各国关注。人工智能生成物属于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过程中,应将其具有独创性的创作认定为原创作品,但在著作权归属层面,人工智能还不能作为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因此,只有开发或使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算法的自然人或组织,才具有承担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利义务的资格。本文首先介绍了人工智能产品生成物的特点,重点探讨了人工智能产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13.
程永红 《法制博览》2023,(20):15-17
消费者个人信息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而经营者利用现代网络技术非法获取、销售、过度收集和分析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导致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存在泄露的风险,为了更好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应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基础,不断完善立法,加强行业自律,增强消费者个人意识,从而有效保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相似文献   

14.
《法制博览》2019,(13):56-57
为强化国防科技的创新,增强军队装备现代化,不断构建军民融合创新体系,使国防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促生了一大批国防知识产权的诞生,如何保障军队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知识成果和享有的利益分配权利,研究从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定义、权利归属的发展历程、权利归属涉及的主体以及归属过程产生的冲突进行了详细阐释。  相似文献   

15.
葛晓艳 《法制博览》2023,(33):160-162
近年来,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内应用如火如荼,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深度融合的实践活动在全国范围紧锣密鼓地进行,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办案的系统在各级法院落地应用。本文旨在从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现状进行分析,意在探讨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困境及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6.
钱艺 《法制博览》2023,(1):40-42
随着时代发展,人工智能进行创作的事例屡见不鲜,人工智能创造物是否能享有著作权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法律问题,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人工智能的主体适格性。人工智能虽然能够产生创造物,但从根本上还未脱离“工具”的地位,不具有独立性。从主客体关系的角度看,人工智能属于客体,不能超越其属性而享有著作权。人工智能也难以满足现有法律框架的要求,因此无法作为著作权客体。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法对于维护我国的组织或者个人的知识产权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所以知识产权法对于人们利益的维护是十分重要的。知识产权法中公有领域的保护问题也不容小觑,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扩大、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等相关问题。在司法中应该贯穿知识产权的法定主义原则,还要明确公共领域保护问题的相关制定。本文主要阐述了关于知识产权法中公有领域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为了研究科学技术发展和法律法规调整之间的内在关系,顺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思潮和新趋势.本文将以新时代的人工智能发展为宏观视角和切入点,立足于刑法学角度,论述人工智能时代存在的刑事风险,并列举由人工智能而延伸出来的刑法学学说,然后对这些学说进行辨析,最后从刑法角度去阐述规制和约束人工智能的方法和措施,希望能够给学术界和...  相似文献   

19.
李金亚 《法制博览》2021,(3):169-170
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在科技领域有一定的立足之地.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带动了社会的进步,人们在生活、工作方面都得到很大便利.一个领域的产生和发展,一定伴随着机遇和挑战,互联网领域同样如此.网络的发达性以及网络信息传播的快速性,在知识产权方面极有可能出现许多新问题.针对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泄露可以...  相似文献   

20.
《法制博览》2019,(23):233-234
新闻传播存在极强的公开性和交互性,而知识产权却存在极强的私有性与垄断性,因而两者存在彼此冲突的关系。此次研究先对新时期下新闻传播和知识产权的关系、大众传播媒介的侵权状况进行了阐述,而后分析了新闻传播中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并基于实际情况提出了新闻传播中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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