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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7)
正宁政发[2018]9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8年6月13日南京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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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2):48-53
<正>晋政办发〔2024〕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山西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无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4):14-22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设立镇标准》《江苏省设立街道标准》《县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8):8-13
<正>赣府厅发〔2024〕9号2024年3月2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 相似文献
5.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3):51-54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1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20年,全省各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日益完善,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有效推动了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经考核,决定命名三原县、潼关县、紫阳县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各奖励10万元;延长县、佳县为"省级园林县城",各奖励10万元。 相似文献
7.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5):18-22
<正>苏政办规〔2023〕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7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023年3月17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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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1):7-9
<正>苏政办规〔2023〕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税务局《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8月2日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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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6):5-12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11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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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1):5-6
<正>苏政发〔2023〕6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8月2日江苏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多渠道筹集水利发展资金,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增加水利投入、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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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政隆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5):5-9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江苏省地图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吴政隆2020年3月15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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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2):4-5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南通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苏政发[2007]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江苏省南通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通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近代城市建设特色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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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42-49
<正>苏政发〔202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月16日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