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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正>赣建字〔2024〕3号2024年1月10日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新余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我厅组织修订了《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件主动公开)  相似文献   

2.
地方政讯     
宗河 《中国民政》2009,(6):32-32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建委、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规划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京政办发[2008]54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定了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组成、业主大会的职责权限及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规则、权力和义务等。  相似文献   

3.
二○○九年四月三日宁房物〔2009〕70号各区房产局、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业主委员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有序地开展活动,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5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重庆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正一、修订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和任务(一)背景。《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自实施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步建立了电子投票系统),在我市实现了业主可以采用方便、快捷的电子投票方式,对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业主大会采用电子投票表决不仅方便、快捷,而且表决结果真实可信,对保障业主行使表决权、  相似文献   

6.
<正>粤建城〔2022 〕196号各地级以上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污泥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粤建规范〔2022〕2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民防空、档案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2022年10月1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相似文献   

8.
《湖北政报》2010,(12):43-48
<正>鄂价法规[2010]48号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试行)和《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已经省物价局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准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附件:1、《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试行)2、《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相似文献   

10.
晋交建管[2010]789号省公路局、省高管局、省交通质监站、厅重点办及各高速公路建管处(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经省法制办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相似文献   

11.
<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10]4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煤炭工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正>黔建城通[2019]28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管理水平,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13.
正黔工信原材料[2020]72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各县(市、区、特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为适应新时代墙体材料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对《贵州省墙体材料行业规范条件》(黔经信原材料[2014]1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贵州省墙体材料行业规范条件》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相似文献   

15.
<正>SDPR-2017-0130019鲁财综[2017]15号各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市政)局,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财政局: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鲁政发[2016]22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1部  相似文献   

16.
正青政办[2019]2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9年3月4日关于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相似文献   

17.
《山西政报》2011,(8):39
晋建财字[2011]100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晋承揽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入晋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字[2010]483号),制定了《省外入晋建筑业企业信用保证金管理办法》,并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相似文献   

18.
<正>粤工信规字〔2022〕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反映。  相似文献   

19.
《江西政报》2013,(8):30-33
赣民字[2013]23号2013年2月27日各设区市民政局、建设局(委)、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省地名管理,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及使用,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  相似文献   

20.
正吉建管[2019]2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省实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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