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谈起变了味的“形象工程”来,人人反感,鲜有例外。可时至今日,这类“形象工程”为何屡禁不绝呢?笔者认为,原因固然很多,但这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到位不无关系。英国史学家阿克顿在《自由和权力浅说》一书中曾这样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届政府在任期内想干一番事业,促进经济发展,树立政府形象,这本是件 相似文献
2.
3.
4.
5.
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圣地”,“形象工程”不仅造成资源和资金的大量浪费,还直接导致校园里追名逐利的功利思想的泛滥,影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是一种腐败行为。 相似文献
6.
7.
8.
读罢《江淮法治》今年第一期题为《谁有权有责遏止“形象工程”》一文,深受启发,今借题也谈谈如何设立“三关”遏止“形象工程”。“形象工程”的始作俑者是以“形象工程”冒充政绩达到升官、借工程捞钱的目的,所以,遏止“形象工程”,是反腐败的重要内 相似文献
9.
一、“规模化发展”的理解合伙所(即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下同)的规模化发展是适应我国经济建设需要和律师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所谓“规模化”,不能狭隘地将之理解为业务量大、律师人数多,它包括一系列综合评价的标准,如合伙所的社会公众形象、办公条件及相关设施的现代化程度、物业管理的科学化和体制化以及服务种类的多样化和专业化、律师的综合素质水平等等。对于专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机构合伙所而言,树立和维持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是其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基础。笔者认为,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组织,在市场… 相似文献
10.
11.
“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透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建设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些地方不顾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通过过度负债进行城市建设和改造;一些城市随意调整城市规划,过量供应土地,盲目大拆大建;一些地方在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降低补偿标准,侵害群众利益等。尽管中央领导多次批示,要求采取措施,端正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但是,… 相似文献
12.
高校包含私法性质的准公务法人地位及高校与学生之间包含民事内容的准行政法律关系是认定高校学生管理与服务法治化的理论基础与法律依据,高校学生管理与服务法治化中尚存在高校学生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不充分,学生管理和服务体制、法律体系、程序不完善等问题,高校学生管理与服务法治化的目标和路径是实现高校学生管理与服务理念、依据、程序、救济机制和衔接制度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3.
报载,成都市政府在新出台的《成都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中明确对“犯有决策失误、盲目上项目或引进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严肃查处直至撤职、开除处分。虽然这个《规定》只是政府规章,却首次为阻击“形象工程”提供了较为规范的依据。“形象工程”、“首长工程”、“半拉子工程”等,既阻碍了经济发展又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过去,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甚至政府规章来阻击“形象工程”,以至于那些热衷于“塑造形 相似文献
14.
关于“形象工程”,今年有两大举措颇为引人关注。一是中国建设银行下文要求对“形象工程”等六类房地产项目不予贷款,一是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严把建设用地审查关,将时“形象工程”及别墅、高尔夫等项目,一律不报批用地。 相似文献
15.
由于对侦察与侦查两个术语的本来含意区分不清,常常造成认识上的混乱与错误。为便于今后在运用两个术语上做到准确无误,以利工作,我对这两个术语做了一点考究。从《辞源》、《辞海》及《现代汉语词典》等书中查考,都没有把这两个术语连在一起来解释。《现代汉语词典》对“侦 相似文献
16.
论法律推理的含义与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缪四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9,(2):44-49
本文通过对法律推理的含义及性质的分析和考察,探讨了法律推理的主要特征,即法律推理的总体思维模式属于“演绎论证模式”,法律推理的思维功能是辩护性论证,法律推理的逻辑结构是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推理之综合运用。并从法律推理的实践功能特别是实现“法治”功能角度,提出了法律推理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17.
18.
19.
一提起"形象工程",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楼堂馆所、大街马路以及空壳开发区的物质世界。这是一种片面,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误区。实际上,主要的、广泛的、大量的、有效的"形象工程",则是在非物质的世界。"非物质形象工程"的表现形式1.数字"形象工程"。老百姓叫做"数 相似文献
20.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设计,它设计的初衷主要是保护财产流转过程中的安全,即按照有些学者的观点就是牺牲财产静态上的安全来保护财产动态上的安全。尽管我国物权法已经明确地确立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但是在理论和实务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争议,而争议的最大之处就在于其余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作用重复之处。我们认为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建是从我国目前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形来看的,有其相当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