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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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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世”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也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适应WTO规则,我们必须转变行政法治理念,实现从“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治民”行政向“治官”行政、“万能”行政向“有限”行政、“黑箱”行政向“阳光”行政、“命令”行政向“契约”行政的转变。  相似文献   

2.
一、概述在本文论述前,笔者有必要对“行政决定程序”作一个概念上的说明。“行政决定”一词,来自于英文“decisfon-making”。“行政决定程序”在美国作为一个学术用语,涵盖范围包括“行政裁判”(adjudication)和“行政立法”(rulemaking)①。就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学理论而言,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理决定,包括“行政裁决”和“行政决定”两部分。“行政裁决”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对处于平等地位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争议的“裁决”③。5此相对应的是“行政决定”.即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对行政管理相对…  相似文献   

3.
作为一种新的程序形态,“第三代”行政程序是为了回应行政国家的新面相——从国家为中心的行政到全球行政与国家行政并重的行政、从集权主义的“命令-控制式”行政到合作主义的“伙伴-平等式”行政以及从消极执行法律的行政到积极管理社会的行政——而兴起的.与“第一代”和“第二代”行政程序相比,虽然“第三代”行政程序并非要完全取代它们,但在程序本质、关注焦点、行政模式、规制方法、信息收集和处理、私人行动者角色等典型特征上,它都体现了自身的特色,因而超越了“第一代”和“第二代”行政程序.在行政的真实世界里,欧盟战略性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美国的协商制定规则程序等都可以作为“第三代”行政程序的制度原型.我国将来行政程序的法典化以及单行行政程序法或其他行政程序制度的设计也需要有效回应行政国家的新面貌,更多地注入“第三代”行政程序的元素.  相似文献   

4.
我国当下行政裁判实践中,主要存在“行政行为分析方法”与“行政法律关系分析方法”这两种方法。民法上成熟而严谨的“请求权方法”可以引入行政裁判,通过行政法上“公法权利之甄别”、“请求权基础之检索”和“公法限制之审查”等步骤予以适用。当下的行政裁判上请求权分析方法还存在“规范缺失”、“视野偏狭”等问题,需要与传统的行政行为分析方法相对接,并适当引入“正当程序”和“公共政策”等考量因素,使其充实并完善。  相似文献   

5.
论中国“行政强制措施”概念的演变及定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基于中国正在制定“行政强制法”及这一立法背景所掀起的“行政强制法学”理论研究热潮 ,注意到行将制定的“行政强制法”将以“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两大类强制行为为规制对象 ,通过对中国以往有关立法及法学研究的回顾 ,探索了“行政强制措施”概念的演变 ,进而对其立法和理论上的“定位”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我国行政法典的法律规范体系可以从四个方面予以定位:其一,“一般行政法律规范”还是“一般行政法律规范加部门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法典宜选择仅对一般行政法律规范进行法典化,编纂行政基本法典。其二,“法治政府的法律规范体系”还是“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体系”?行政基本法典宜选择具备法典体系性的“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体系”定位。其三,“客观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为主”还是“主观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为主”?行政基本法典宜选择以确立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体系为中心内容的“主观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为主”定位。其四,“传统行政法律规范为主”还是“大数据时代的行政基本法典”?我国行政基本法典宜全面回应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立法需求,定位于编纂数字时代的行政基本法典。  相似文献   

7.
徐运凯 《中外法学》2024,(2):427-446
新时期的行政司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基础,在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进程中完善发展起来的纠纷解决机制。行政司法的界定以“行政性”“三方性”和“裁决性”为识别要素,具有复合多元的目标功能。行政司法具有化解争议的独特优势,强化行政司法有着深刻的实践和理论逻辑。强化行政司法,能够满足攻坚法治政府建设的时代需要、回应“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现实呼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实质性化解争议”、传承“耻讼”“和合”文化传统、改变“法治思维弱”的社会现状。强化行政司法,有助于推动行政行为理论的精细化发展、法治政府对“善治”的追求、对“整体政府”的回应。行政司法法治化路径选择首先要解决行政司法统一立法问题,具体涉及单体制度的分别统一立法以及行政法典编撰中的行政司法“单元”,后者应涉及总则编的“行政司法”以及分则编中的“行政司法”板块。  相似文献   

8.
关于行政立法与行政案件审理标准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界一般认为,行政立法是指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又按《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分别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主要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就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而言,“依据”当然是标准,“参照”虽然有别于“依据”,但也是一种标准。现在的问题在于,不能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机关(以下统称“其他行政机关”),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对某些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这是否属于行政立法范畴,可否作为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种标准?这是一…  相似文献   

9.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它要求各级政府的行政机关的公权力,牢牢地置于“法治”的监督和制约之下,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定的行政程序进行。简言之,就是要求行政程序法制化。一、行政程序法制化的涵义及法律地位行政程序的存在以行政行为为前提,而作为“行政主体依职权所实施的,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具有  相似文献   

10.
柳正权 《法学评论》2007,25(1):150-152
中国传统行政程序是指中国传统行政的工作次序、步骤和过程的总和。它是建构在权力一元化模式之上的。其一方面保障君权通过程序性规定限制官僚集团;另一方面在皇权的控制下可突破正常程序,以加强皇权对行政事项的主导作用。因此,传统行政程序中既有形式内容,也有一定的实质含义。在中国古代,“程”、“序”是分开使用的。传统行政程序使用“程式”、“法式”、“公式”、“序”等概念。近代以后才在西法的影响之下,将“程”、“序”合用,对译舶来的现代行政“程序”,在概念的整合中,保留了传统行政程序的形式意义,摒弃了其中的实质内容,但没有吸收现代行政程序概念的形式理性和限制行政恣意的要素。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证明在我国行政管理实践中广泛存在,但长期被视为,甚至仅仅被视为一种“行政证据”,把它作为一种“行政行为”研究尚付阙如。行政证明作为一种证明材料固然属于“行政证据”范畴,但当这种材料由行政机关提供并予证明相对人某种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时,它又成为了一种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本文将“行政证明”作为一种“特殊行政行为”,研讨了它的行为性质、可诉性及其诉讼特点。这一努力有助于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落实,明确行政证明行为在行政诉讼中的可诉性,改变人民法院对行政证明行为“半推半就”的受理态度,以及促进行政法理论,特别是行政行为理论的完善和成熟。  相似文献   

12.
孙建 《中国司法》2007,(12):99-99
百度一下“司法行政”一词,在0.001秒就可以找到相关的内容8,090,000篇;用google搜索“司法行政”,可以在0.06秒找到5,930,000项符合司法行政的查询结果。在互联网上,有关司法行政的信息,可谓海量。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一直缺乏对司法行政问题系统性的专门研究,以司法行政为专门研究对象的理论研究成果可以说微乎其微。用google搜索“司法行政学”,得到的只是“司法”、“司法行政”和“行政学”等方面的无关联的残缺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最近由董开军博士主编、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司法行政学》,称得上是“司法行政”学术解…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制度是目前世界各国行政法的重要制度之一,但名称各有不同,具体内容也有差异。如在英国,相对于“司法审查”,行政复议被称为“行政裁判”;在法国,相对于“行政诉讼”而被称之为“诉愿”;在美国,相对干“司法审查”而被称之为“行政救济”。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的活动。它是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系统内进行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我国由于处理和解决行政纠纷的…  相似文献   

14.
<正> 当前行政诉讼案件确定案由和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行政机关为主确定和划分的,例如:“治安行政案件”、“海关行政案件”、“土地行政案件”等等。审判实践中的案由也有按行政机关加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确定的,例如:“治安行政处罚”、“海关行政处罚”、“土地行政处罚”等等.前者也可以理解为是行政机关加具体行政行为确定案由。这样确定案由  相似文献   

15.
叶必丰 《中外法学》1997,(1):115-120
<正> 一、行政法和宪法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的组成部分,行政法是独立于宪法的一个“最基本的法律部门”。在大陆法系学者看来,宪法是调整“治者与被治者的关系”的法;是规定“全体对全体的比率”关系,即“公民”对“臣民”的比率关系,或者说“公民”与国家、国家与“臣民”的比率关系的法;是“规定一个国家的一整套政治制度”的“根本法”。然而,行政法却是“关于行政之法,属于行政之法”,是“规律行政及行政权对于人民关系之法规总体”,包括行政权及其行使的程序和原则,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救济措施,以及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行政机关颁布规章的权力和程序、文官制度、政府对财产的征用和管理、公共事业、行政责任等内  相似文献   

16.
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外部行政法律责任所侧重的是解决 对公民等主体受侵害权益的事后补偿问题,内部行政法律责任的实现则是预防和减少行政违法的根本,而实现内外部行政法律责任实现过程的统一,即实现行政法律责任的转化,则是达到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针对目前我国在内外部行政法律责任实现过程中脱节的现状,笔者提出了建立行政法律责任的转化制度,实现责任形式从“外部”到“内部”、责任主体从“行政机关”到“行政人”转变。  相似文献   

17.
胡建淼 《中国法学》2022,(4):135-155
“无效行政行为”是行政违法理论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早期的行政法控制行政违法的普遍手段以“撤销”为主,而撤销则建立在狭隘的“行政违法”概念基础之上。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则将行政违法(瑕疵)区分为一般违法与重大而明显的违法两类,为后者建立了确认“无效”制度。中国也有类似的历史轨迹和制度理论。2014年《行政诉讼法》的修正在确立“无效行政行为”前提下,于“撤销”制度之外补充了“确认无效”的司法手段。但在“确认无效”之诉普遍确立的今天,认定“无效行政行为”的标准尚未周全。为此,有必要立足全球视野,全面而深入地揭示无效行政行为的具体情形,推进无效行政行为认定标准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正> 一、“改变”的涵义和性质行政机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简称“改变”),是指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全部或者部分否定的行为。对此,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1条作了原则规定。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改变”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第一,当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设定义务的行政行为时,“改变”表现为对原具体行为的撤销或者变更。第二,当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时,“改变”表现为变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确立“成熟原则”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可诉 ,体现了我国行政诉讼中的“成熟原则” ;确立“成熟原则”有利于行政机关正常行使行政权、人民法院正确审理行政案件以及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行为是否对行政相对人产生实际不利影响和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形成最后的决定 ,分别是判断“成熟性”的实质和形式标准。  相似文献   

20.
尹建国 《法律科学》2010,28(1):3-10
现代法治原则之下,为实现行政参与权利的充分、有效实现,最佳做法是为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过程营造一种“理想言谈情境”。“理想言谈情境”强调参与的平等性和参与后意见表达的自由性,由此,“理想言谈情境”下的行政参与应同时满足“在场性”和“参与实效”两项标准。前者可通过“听证”和“陈述及申辩”权的维护得以实现;后者的实现则有赖于“程序性权利”、行政公开、“禁止片面接触”原则的落实和相关配套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同时,还应对行政参与瑕疵采取“差序格局”式的司法审查及处理措施,以设定维护“理想言谈情境”的最后一道防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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