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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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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听证,即听取他方当事人的意见,它渊源于英美普通法上自然观念中的“未经公正听证任何人不得受不利处理”原则。听证的功能在于使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时能够遵循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平、精确地作出行政行为,以防行政专断,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提高行政效能,扩大行政沟通。听证的本质在于给行政相对人行使防卫权,即陈述意见和利益的机会。听证并非必然产生公正,却能够产生公正的印象,或者说没有听证,更容易造成不公正的感觉,甚至抹杀实际存在的公正。  相似文献   

2.
程序法治已经成为现代法治行政的路径选择,行政程序在行政法治中发挥重要作用,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的核心内容,美国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最早在法律上确立听证程序,听证是参与民主发展的结果,行政机关在作出对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产生影响的决定之前,允许其参与到行政程序中,听取其陈述、申辩,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增加其对行政决定的可接受度,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保障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简要介绍听证制度的理论基础,对中美听证制度在适用范围、听证参加人、听证主持人及听证笔录效力上进行对比,指出我国听证制度的缺陷,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行政决策听证的缺陷及创新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决策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不确定对象利益的决定时,必须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制度。我国最初的行政决策听证源于1998年施行的《价格法》的规定,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不少地方都作出了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安排。由于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缺位,行政决策听证存在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完善行政决策听证的路径依赖在于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4.
中关村抽象行政行为的听证制度是指所辖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行政组织在制定适用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规范性文件时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的一种制度.中关村抽象行政行为听证有着一系列的功能,建立这样的制度有其必要性与可行性,在具体操作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则与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5.
李锋 《行政论坛》2007,(5):66-69
行政听政权的实现是国家行政权力公正行使的程序保障,是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我国行政听证权法律实现机制在听证的适用范围、听证的直接参与机制和听证程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完善的对策在于: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重构行政听证的直接参与机制;健全行政听证的相关程序。  相似文献   

6.
司媛 《学理论》2012,(2):49-50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古老的自然正义原则,该原则已存在三个世纪,主要包含两条基本规则: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之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美国法律载有授予审判式听证广泛权利的条款。然而听证在时间、人力和其他资源方面代价都很昂贵,且有时对现有的信息质量或对最后裁决的可接受性只能作出微薄的贡献。因此,行政机关常常受到激发去开拓程序方法以避免不必要的听证或缩小将在正式场合给予考虑的问题范围。  相似文献   

7.
建立公正、科学的行政程序制度是完善行政程序、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之一,其本身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我国现有的行政程序制度还不完善,我们要通过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推进公开方式的现代化;完善行政听证的程序制度,保证听证的公正性;严格遵循期限制度,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公正、科学的行政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高秦伟 《理论探索》2002,1(2):59-61
现代民主宪政的运作和发展关键在于政治参与 ,参与是民主法制的基石。听证作为公民参与行政的重要制度已成为当今世界法治各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尽管在不同的国家 ,对于听证的定义、范围、形式和程序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或统一 ,但从行政程序的角度看 ,听证制度所要求和体现的精神却是一致的 ,即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形式将行政行为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 ,避免行政行为给相对人带来不利或不公正的影响 ,从而实现行政管理公平、公正这一崇高的价值目标。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 ,并提出了完善听证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
作为公正、公平、民主方式行使权力的行政听证制度,能有效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实现行政程序的民主与科学、增强行政行为的公正与效率。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发展历程较短,无论制度本身还是实际操作中尚存在诸多问题,不断完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已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10.
透视我国行政听证:价值、原则、缺失和完善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公正、公开、民主方式行使权力的一种程序制度,听证为越来越多的现代国家所接受,而行政听证是其最重要的内容。行政听证的建立及其实行,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有重要的价值,这种价值主要体现为:平衡、平等、民主、科学、公正、效率、廉政。但我国现行行政听证制度整体设计过于空泛,操作明显不足。具体表现为立法不健全和听证程序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完善我国现行行政听证制度,在正式《听证法》出台以前,我们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在实践环节完善我国现行行政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11.
职能分离原则是行政听证制度的一条重要原则,它要求行政处罚听证过程中从事裁决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听证和裁决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公正、公平,其目的是通过在行政机关内部建立权力制约机制,防止因职能合并而引发行政专制主义,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和滋生腐败,防止执法人员先入为主,存有偏私,保证行政决定公正、准确,树立行政机关和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公正形象.  相似文献   

12.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可归结为公开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和效率原则.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具有直接的规范和约束力,应该通过具体的程序规则体现出来.公开原则应有信息公开、行政听证、阅卷和表明身份等制度与之配套.正式听证为程序法定的核心制度.公正原则应有回避相对案卷排他、不单方面接触和裁职分离等制度与之配套.效率原则可借鉴"默认即视为同意"的规则;应当具体规范行政程序简化的措施和方法;采用混合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13.
朱卫峰 《行政与法制》2003,(8):10-10,17
听证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实实在在地体现了民主、公开的原则,实现了“阳光政务”,赋予了行政相对人知情权,避免了行政机关的“暗箱操作”。但其运作毕竟是一种高成本的行政程序。任何一个国家都面临着公正与效率的矛盾,成本与收益的冲突。哪些应该采取听证,哪些又不适用听证,正确解决听证的适用范围才能更好地处理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4.
党崇武 《学理论》2011,(10):48-49
行政听证制度作为行政程序的核心制度,早已被世界各国采用。我国1996年实施的《行政处罚法》中第一次确立了该制度,在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行政听证制度在向公开、公正、民主方面深入发展的过程中,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缺陷,需要不断地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程序制度,是听证规则应用于行政决策的法律制度。行政决策听证中存在许多问题,难以发挥听证在行政决策中的法治意义,因此要扩大和明确行政决策听证的范围,确定听证参与人的法定资格,完善行政决策听证的程序和建立行政决策听证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6.
美国听证制度的特点是,“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听证制度,正在走进包括中国在内的越来越多国家的行政决策和立法程序中。“和我的利益相关我就有发言权”,这个观念已开始深入人心。说来,听证制度最早发端于英国,其创立之初仅适用于司法审判领域,主要用于保证司法运作的公平性。这一制度从英国传入美国后,则被进一步移植到立法和  相似文献   

17.
听证主持人是整个听证程序的灵魂,《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六章规定了听证主持人制度,该制度为规范听证程序、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针对目前《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听证主持人制度的现状和缺陷,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完善:明确听证主持人的资格;明确听证主持人的选任机制;明确听证主持人的职权;增加听证主持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8.
行政程序价值冲突及行政听证范围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程序价值可分为工具性价值和程序性价值,行政程序价值间的冲突影响着行政听证范围的确定。扩大行政听证范围必须协调好行政程序价值间的冲突,树立两个“最低限度满足标准”,建立行政程序违法诉讼奖励制度,扩大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种类,采取多种听证形式相结合。  相似文献   

19.
民主政治视野中的行政听证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听证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蕴含着丰富的民主价值。从民主政治视角观察,行政听证是现代国家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力保障,政治监督的有效手段和直接民主的生动体现。完善行政听证制度必须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确立民主程序观念,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强化听证效力。  相似文献   

20.
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两者都需要严格的程序制度予以保障。“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1]随着我国政府加入WTO和依法治国的步伐不断加快,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更应该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理性、参与和效率等价值要求。通过一些具体制度的设定,如行政公开制度、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回避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告知制度、时效制度等,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和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实现依程序行政、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真正走上法治的轨道,更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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