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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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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法院“不作为”行为就是指法院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规避法定职责的行为。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对于防治司法腐败,推行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法院“不作为”行为的表现及其特征法院的“不作为”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多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过程,法院的“不作为”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立案过程中的“不作为”行为。具体包括:①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②不予立案,又不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书面裁定,使当事人没有上诉依据;③不予立案也不说明理由或向当事人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  相似文献   

2.
新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就意味着民事诉讼建立在诚实信用这个基础上,通过这个原则可以规范民事诉讼行为.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诚实信用却是一个抽象性规则,兼具法律和道德双重性,很难把握,难以适用.新民事诉讼法规定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包括当事人,国家审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文章通过分析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和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诉讼行为,探讨完善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几点措施.  相似文献   

3.
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民事诉讼案由的确定主体法律规定不明,实践做法也不一,给民众的起诉行为造成较大障碍,是我国现阶段解决“起诉难”这一顽疾问题应当必须关注的问题。我国古代诉讼的“案由”确定主体和我国台湾地区现阶段的“案由”确定主体,对我国现阶段立案制度和案由确定提供重要意义。即,民事案由由人民法院立案庭确定,可以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回归民事诉讼法本来的立法意图,从而为解决起诉难和促进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王德新 《时代法学》2013,11(3):29-34
从诉讼行为论的视角看,民事诉讼程序是一个由各种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所构成的“行为锁链”。因此。对每个诉讼行为进行是否成立、是否合法、是否有效和是否有理由的评价至关重要,这四个方面就构成了民事诉讼行为的法律评价体系。深化对诉讼行为评价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将推动中国对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向精致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5.
十、什么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为什么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必须有一定的诉讼秩序来保障。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诉讼活动,这是每一个诉讼参与人应尽的义务。凡是阻碍或者破坏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行为,即应该作为而不作为(如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拒不到庭),或者不应该作为而作为(如指使他人作伪证),  相似文献   

6.
目次一、“分权而治、协同诉讼”:以促进主体间对话、沟通为内容之诉讼构造的理论构建二、当事人之间平等对话:作为形成裁判资料基础的对话机制三、当事人与法院之间互动式的对话:创造具有“亲和性”和“易于理解”的诉讼空间民事诉讼构造,是指以一定的诉讼目的为根据,以诉讼权限配置为基本要素,所形成的法院、当事人三方之间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从根本上讲,民事诉讼构造的基本内容,是反映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诉讼主体——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即在诉讼中权利义务的配置关系。上述对民事诉讼构造的定义,存在两组权限配置关系:一是法院与当事人的  相似文献   

7.
德国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及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研究的问题是诉讼究竟为何物.就此展开了两大类型的理论:传统的诉讼法律关系论把诉讼视为一种法律关系的总和,而法律状态论则视诉讼为法律状态构成的整体.这两种理论都难以全面囊括和解释各种诉讼现象.德国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以传统的诉讼法律关系理论为根本立足点,融入了法律状态理论的因素,把诉讼理解成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统一形成的现象,并运用"诉讼义务"、"诉讼负担"等概念,实现了对传统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的突破,解读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和法官的职务义务等诉讼现象.它带给我国的启示是:设立诉讼义务和诉讼负担的区分标准;深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研究;该理论应与民事诉讼其他理论的改革与研究相结合.  相似文献   

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诉讼主体及其提起,审判问题作了探讨。作者认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不应仅仅限于刑事被害人;在特定情况下.被告人以外的人也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等等.作者还就被告人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反诉以及无罪判决能否附带民事诉讼等问题阐述了看法.  相似文献   

9.
高菲 《时代法学》2005,3(5):17-32
中外合资/作经营企业股权确认及/或变更争议案件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案件,可以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得以解决.对此,人民法院不应裁定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予以解决.行政机关不予审批的不作为行为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提起行政许可诉讼的两个基本要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正常行政许可行为不服不构成行政诉讼的标的,但构成行政复议的内容.当事人通过虚假或欺骗行为获得的行政许可,如本案的股权变更等,依法可通过向行政部门申请撤销得到补救.当事人只有在行政机关不作为不予撤销以欺骗行为获得的行政许可/审批时才应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0.
行政不作为案件要进入诉讼程序,首先应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基于行政不作为行为的特殊性,法院在对其进行司法审查时,不应受行政作为行为合法性审查模式的禁锢,既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要审查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新民诉法中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行政法规定中可以尝试建立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制度,以解决行政主体怠于行使诉权而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11.
“主体/客体”相互视角下的共同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共同诉讼为主题,在“中国语境内如何描述民事诉讼”这一问题意识之下,继续“叙事”的方法论尝试。与刊发于上一期《当代法学》的“诉讼程序中的实体形成”一文相照应,本文着重从作为诉讼主体的复数当事人与案件实体内容、尤其是与“诉讼标的”这一概念之间相互关系的角度,解读我国民事诉讼中有关共同诉讼的法律构成、司法实践中的程序操作以及若干重要论点。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不作为现象明显增多,在俗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不作为类型的案件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可以说,“行政不作为”堪称当前严重干扰依法行政的“幽灵”,同时也已成为国家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一大通病。如何看待行政不作为的后果及危害性,如何有效遏制及惩治行政不作为,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颇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所谓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能够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行政不作为这一“幽灵”往往以隐蔽的形式张扬了权力“不作…  相似文献   

13.
周旭明 《法制与社会》2011,(36):119-121
随着环境公害、国有资产流失等“公益”性质案件的增多,“民事公益诉讼一逐渐走进法律工作者和普通公民的视野;有关“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尚处于探讨和摸索阶段;“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质是“民事诉讼”,“公益”本质上是某些特殊主体的“私益”;有关“公益侵权”案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手段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赵凯 《法制与社会》2015,(9):125+129
行政公益诉讼,尤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近年来理论和实务界研究的重点话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职权可以对危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且在实践中早已出现相关案例.本文从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及实施现状入手,着重探讨工作实务中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受案范围、启动程序、人员配备、诉讼程序等具体实务问题.  相似文献   

15.
对民事诉讼送达程序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送达作为必要的诉讼行为 ,贯穿于诉讼始末 ,对于人民法院案件的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引起相当的关注。本文就当前民事送达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立法完善作一探讨。一、民事送达行为主体的确定问题民事送达是一种民事诉讼行为。一般认为 ,民事诉讼行为主体有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三种 ;在特别情况下(如民事抗诉案件) ,还包括检察院。民事诉讼行为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因实施的行为不同而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和承担不同的诉讼义务。通观我国民诉法第七章期间、送达的规定 ,对于送达主体并无…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理论之嬗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公正和诚实、善意。滥殇于实体私法领域的诚实信用原则究竟能否延伸至民事诉讼领域的问题,大陆法系的学者们展开了一场颇为激烈的争论。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诉讼中道德原则的法律化,其既能协调诉讼主体的行为,也能协调法院的审判行为,从而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实现诉讼中的公平、公正。为此,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确立该原则是很有必要性的。  相似文献   

17.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刑事制裁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前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民事诉讼中实施的妨害民事诉讼之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也有对妨害民事诉讼之行为人定罪判刑的实例。海外的一些学者对此规定不甚理解,认为这是“刑、民不分”①由于此问题涉及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我国法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亦不很深入,在加强法治、完善诉讼制度的今天,很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法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经济纠纷,保护公民、法人…  相似文献   

18.
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民事诉讼中通过伪造证据或者指使证人作伪证等方式,骗取法院裁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这一行为在刑法学界常被一些人称为“诉讼诈骗”,定性为诈骗罪.但“诉讼诈骗”一词并不符合立法对诉讼欺诈行为规制的需要,有违立法用语体系的协调,而且这一称谓欠缺科学性,应当予以摒弃.此外,诉讼欺诈行为与诈骗行为存在本质的差异,不应当将其定性为诈骗罪.鉴于我国《刑法》并没有针对诉讼欺诈行为的明确罪名,建议实践中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下发的《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进行处理,但从长远来看,在立法上增设“诉讼欺诈罪”是较为合适的做法.  相似文献   

19.
行政不作为诉讼是行政诉讼案件中的重要类型,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都可以划分为行政作为违法案件和行政不作为违法案件。审判实践中,大多将行政主体“拒绝颁发许可证或拖延颁发、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职责,不发给抚恤金”的案件归为行政不作为案件,在判决时,也大多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规定来进行判决。然而,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相当复杂,实践中遇到的行政不作为违法案例也远不只以上三种。对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判决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行政责任的认定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20.
<正> 民事诉讼中的国家干预问题,论者不多,但却颇为重要。笔者不揣冒昧,略陈管见,以就教于民事诉讼法学界同仁。一我国民诉法学界对国家干预问题,一致采用“监督说”。高校法学试用教材《民事诉讼法教程》写道:“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国家干预,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实行监督,不受当事人诉讼行为的约束”。(法律出版社1983年7月第1版,第97页)这种“监督”说是值得商榷的。首先,“监督”不能表明干预的实质。干预是过问他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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