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90 毫秒
1.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其层级的多样性、对象的非特定性或普遍性、效力的可重复性、涉及范围的广泛性,使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着广泛而重要的影响。但由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审查和监督上缺乏明确的法律确认和保障,使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我国依法行政乃至依法治国的一个障碍所在。因此,重新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作用,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找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特别是行政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胡峻 《行政与法》2012,(9):81-84
行政规范性文件绩效评估的技术性标准是其评估标准的重要内容,其技术性标准主要包括形式结构技术的评价和语言表述技术。但行政规范性文件普遍存在着制定技术不符合基本标准要求的问题,如名称不规范、文件结构混乱、具体条款编排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等。因此,应当根据评估的技术性标准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完善,使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呈现为统一、协调的整体。  相似文献   

3.
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洲 《行政与法》2003,(10):23-25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存在有利于行政管理,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文章分析了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其质量的建议,有利于规范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作,贯彻落实宪法提出、十六大进一步强调“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精神。  相似文献   

4.
孙译军 《法制与社会》2012,(32):142-143
本文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及其重要性为切入点,分析了其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失信于民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制定和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马春生 《政府法制》2013,(31):44-48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在整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是明确的,但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还会涉及除制定主体以外的其他相关主体,这些主体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了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制定、  相似文献   

6.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行使的重要监督职权。其审查原则,是以主动审查为主还是以被动审查为主?从各地实施的现状来看,以后者即实行被动审查为主、主动审查为辅,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相结合原则的占多数。其原因,一是被动审查与审查力量的现状较相适应;二是多数情况下。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不适当”的问题。往往要在实施过程中才能逐渐显现出来。有些问题本不存在.而是在实施中由于上位法的修改或撤销才造成的。  相似文献   

7.
对监察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备案审查全覆盖”要求下的应然之意,但监察规范性文件所内蕴的规范品格会影响其备案审查的体系建构。其政治、法律二元属性的实体交互性,会混淆纳入备案审查的监察规范性文件与未纳入备案审查的监察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等有所关联规范性文件的界限;其内蕴政治属性的勾连性,会在审查标准上造成“对接”的混同;其所根植的“党政合署”效用场景化,会扩大党纪国法衔接的操作性难题。需要回溯国家监察制度的制度逻辑,通过前端识别和后端衔接的完善,有效消弭监察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的制度张力。  相似文献   

8.
王军 《行政法制》2006,(3):11-14,22
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调控经济事务、搞好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规范性文件违法的问题比较普遍。本文试图论述利益上的驱动性、认识上的差异性、制作上的混乱性、形式上的失范性、审查上的薄弱性和立法上的滞后性是其主要原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制度规范、健全审查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和实行责任追究是防止规范性文件违法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9.
行政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问题,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即使在人民法院审理某些行政案件时,也不例外。因此,探讨和研究行政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范围,范围根据,存在的必要性、有效条件,以及适用时应注意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行政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范围确定行政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范围,首先要排除以下规范性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相似文献   

10.
李敏 《政府法制》2012,(25):53-53
行政问责制是我国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我国的行政问责制仍存在着问责法律缺失、问责主体单一、问责客体模糊和问责程序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本文深入分析了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服务社会的重要且经常的施政方式,对其制定环节进行规范,是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和科学的基础环节。在缺乏中央统一立法的情况下,地方通过政府规章的形式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做了规定。考察现行地方立法文本,归纳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进一步改进的建议,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行政规范性文件虽然不属于正式法律渊源,但在行政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中,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存在着形式方面和实体方面的问题。现有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主要有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这些监督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存在一些不足。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要求,应当加强权力机关监督,完善行政监督中的备案审查监督、行政复议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有效"规范"。  相似文献   

13.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我党在新时期新阶段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本文主要针对福建省政法部门应如何从实际出发,在政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使政法部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科学内涵,第二部分介绍了我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主要情况,包括所取得的成就、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第三部分重点阐述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第四部分针对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赵矿 《人民司法》2023,(7):96-99
为正确理解和执行澳门基本法关于行政法规的规定,需深入研究澳门行政法规的基本问题,包括如何定义行政法规及其性质,明确其在澳门特区法律体系中的效力地位,根据相应的标准对行政法规作出基本分类,以及按照法治原则界定其范围等问题。结论是:澳门行政法规在制定主体、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和形式要件等方面是有其特点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法律而高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可按照其制定依据分为执行性和自主性两大类,其适用范围主要涉及公共行政管理领域。  相似文献   

15.
“规范性文件”的法律界定及其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在法律领域存在狭义化使用的趋势。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应该高于相应主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与之具有同等效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立法性文件也应划分为法律与规范性文件而不是将它们混为一谈;通过宪法解释确认各级司法机关具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或许是解决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混乱实践的一种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16.
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制度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复议法第 7条确立了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制度。然而 ,该制度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 ,导致该制度形同虚设 ,给行政法治实践制造了诸多新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 ,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的理论困乏。有必要在行政法理论上给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一个初步的定位 ,如对公民完全诉愿权的肯定、对规范化层级行政监督权的肯定、对全面司法审查的隐含肯定等。通过定位合乎逻辑地建立起理性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制度 ,该制度的实质在于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独立化、全面化 ,并强化复议机关审查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7.
在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中,最为人们忽视然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贴近并经常影响人民的日常生活的是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之外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种种原因,行政法学界对其甚少关注,而这导致了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许多重要问题存在认识上的缺陷与分歧。本文对涉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涵义、与政策的关系、制定的主体及其权限、合法性审查和可诉性等重要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讨论与研究,尝试澄清谬误并构建适合于我国实际的,能促进其他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的行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宋新国 《中国司法》2007,(5):108-109
最近,江苏省监狱系统为了深入推进监狱法制工作,加快监狱法制化进程,进一步明确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要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重点是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和规范性文件绩效评估制度,在发挥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用上下功夫。二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结合“五五”普法,着力抓好省局汇编的《监狱工作实用手册》和新颁布的《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并落实各监所主要领导带头讲法制课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法》将规范性文件纳入附带审查范围,有助于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作出判断和纠正。而作为我国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首例,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对商标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为运用和理解《行政诉讼法》的相应条款提供了很好的佐证,也同时提出了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尤其是对规范性文件识别的主体、审查范围、审查程序以及审查后的处理等问题。应当充分运用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方式对上述问题进一步明确,以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0.
现代行政治理体系中存在着大量上位法规定不明确的规范性文件,法院在缺乏明确立法指引的情况下如何判断这些文件的效力是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对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以来发布的66个典型判例的分析,法院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判决存在3种效力肯定情形和2种效力否定情形,并可被归入较浅审查模式和较深审查模式两个大类之中。法院采用不同程度的效力判断方式体现了保护相对人权益、尊重行政专业性、维护行政效能等不同目的,并具有中国语境下的独特意义。但是目前实践中的做法仍然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未来应建立司法区分程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标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