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丁吉刚 《共产党人》2013,(17):34-36
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发展现代农业指出,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的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石嘴山市农业经营主体结构也逐渐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土地加速规模流转、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的新形势下,如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黄晓平 《唯实》2015,(1):23-2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江苏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必然选择,是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难题的关键举措,对于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  相似文献   

3.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和基础。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近期,固原市委政研室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区),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  相似文献   

4.
<正>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川虽刚刚起步,但是发展势头良好,潜力巨大需要进一步加强认识、出台政策、推进改革,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要求日益迫切。如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怎样理解发展新型农业经营  相似文献   

5.
《求实》2013,(12)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立足于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对传统小农户生产经营制度的创新。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的本质是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并通过创新组织形式,发展多形式的规模经营,充分激发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农业生产关系更好地适应当前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从而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6.
国内外农村市场经营主体培育文献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等市场经营主体的培育是现代农业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本文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两个方面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市场经营主体培育现有的研究情况进行了梳理,望对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既是成都新农村建设"小组微生"的基本要求,也是都江堰市构架"一城两区"城乡发展格局的基础。目前需要深化包括农村土地流转、产权抵押交易、经营管理等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植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近几年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提供了实践蓝本,对都江堰市下一步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的现代农业提出了思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8.
郝帅 《奋斗》2018,(11)
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强国的宏伟战略部署,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推动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我国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黑龙江省作为全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应大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快向农业强省转变,做好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一、黑龙江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相似文献   

9.
李洪斌 《奋斗》2014,(2):29-30
正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是我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首要任务,也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佳木斯地处三江平原腹地,作为改革试验的重点区域,在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显著  相似文献   

1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我国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是推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骨干力量。兵团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考察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有效推动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提升兵团综合实力、促进职工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分析了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剖析了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陆留生 《唯实》2014,(8):14-17
苏州面临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新机遇,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构建适应“四个百万亩”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利于激发农业农村生产要素潜能,走出一条既体现现代农业发展规律,又反映本地特色优势的苏州之路。  相似文献   

12.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我国农业发展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并强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体系培建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3.
正经营体系的改革既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也要支持引领普通农户参与到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来。为此,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至关重要。依托集体经营、新型职业农民等经营方式,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在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以及规模化服务主体和市场化经营环境的培养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4.
“郎溪模式”是全国五种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之一,为农业人口较多、自然条件多样的农村地区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经验,也为成都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诸如:激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活力,推进合理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的组织化水平,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15.
《新湘评论》2015,(1):18-20
突出抓好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机制、创新城乡统筹发展机制等四个方面改革,着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城乡发展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16.
1在联产承包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普遍实行并大获成功之后,传统农业开始了向商品农业、现代农业的重大转变。与此相伴随、相并行的是农村经营主体的发育。可以说,没有农村经营主体的发育,就没有传统农业向商品农业、现代农业  相似文献   

17.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在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文件提到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四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其中家庭农场是首次出现,农民合作社则去  相似文献   

18.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应当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法治底线、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市场经济的基本发展方向和经营主体的农业经营属性。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要对其财产基础、法律地位、内部组织治理与外部合作机制作出清晰表达,并在法治框架内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体系、农业保险制度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经过近20年的发展培育,吉林省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主导模式,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新形势下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从培育主体,增强竞争能力;打造品牌,提高产业层次;建好基地,保证加工资源;依靠科技,延伸产业链条;培育组织,健全联结机制;强化领导,营造发展氛围六个方面积极推进。  相似文献   

20.
李静  宋阳 《世纪桥》2013,(7):89-90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其现代农业的发展建设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等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总结了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分析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各项优势,针对生态环境恶化,发展资金短缺,农民综合素质较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体系不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缺失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对耕地的整治与保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科技培训,加快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