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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是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种侵犯注册商标的犯罪屡禁不止,发案率逐年上升。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所带来的利益能够得以实现的关键在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售出。因此,对刑法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进行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是目前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的注册商标还应包括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对将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商标使用行为扩大到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情形提出质疑,并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数额的认定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3.
理解是否“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应拘泥于是否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而应该关注使用人是否获得了商标注册人的许可。认定“同一种商品”,应该是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一般认识。不论是完全相同的商标还是基本相同的商标,只要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就可以认定是“相同的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违法所得”可理解为从违法行为中获利的数额。对于“全方位”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对于其中有消费者“知假买假”情形的,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4.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是目前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的注册商标还应包括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对将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商标使用行为扩大到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情形提出质疑,并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数额的认定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5.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数额计算问题在学界中争议颇多。司法解释中的计算模式所采用的标准并不统一,两种计算模式也都存在不合理之处。在已销售与未销售两种情形并存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应当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行为以一罪论处,并通过犯罪数额折算相加法来解决犯罪数额计算中的疑难问题。犯罪数额折算相加法不仅切实贯彻了罪刑相适应原则,还克服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两种计算模式的弊端。在犯罪形态的选择上,当销售金额达到了追诉标准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行为应当以既遂形态认定;当销售金额未达到追诉标准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行为应当以未遂形态认定。  相似文献   

6.
理论界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研究较多,但仍有许多新问题,例如对本罪"明知"和"既未遂"的认定尚无定论,大有讨论的必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前提,而对于明知的要求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应当知道"的理解,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综合案件的各种证据进行推定;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未遂形态认定,应充分利用相关刑法理论和实践经验;在既未遂形态竞合的情况下,应采用既遂吸收未遂的方法进行定罪处罚,但在量刑上应进行适当的修改、改善,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7.
“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相同的商标包括完全相同的商标与基本相同的商标。对“使用”应作广义理解,对行为认定“情节严重”时应注意本罪的定罪起点。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客观行为的规定过窄,应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相同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类似商标、在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以及在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类似商标的三种情况,但驰名商标的淡化行为及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还没有犯罪化的必要。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为与国际接轨,建议作以下立法修改将服务商标纳入此罪的保护范围,加大对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在"相同"之后添加"类似"或"近似";采用行为犯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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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警务活动中警察的心理素质直接影响工作质量。警察心理素质由基本心理素质、心理压力承受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心理健康构成。当前我国警务活动中警察心理素质方面存在基本心理素质不强、心理压力承受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薄弱等心理健康问题,可能产生职业倦怠。对此,可以通过开展日常心理素质训练、将心理素质训练与警务实践相结合、预防和消除警察职业倦怠、提升警察心理健康水平等路径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客体、客观方面的销售金额、犯罪主观方面以及该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竞合等问题,理论与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本文结合刑法规定与司法解释,对于不同的观点进行了分析与比较,相应提出了笔者自己在上述问题上的立场。  相似文献   

13.
网络直播售假劣行为存在发现难、打击难、处理难、防范难等问题,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经济发展和民生领域安全,应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契机,从打造监管共治数字智治系统、重构线上线下一体化打假格局、健全法制、建立全方位的防范体系,促进以直播带货为代表的新型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界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假药,必须明确两条主线与逻辑起点:一是明确该罪保护的法益是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不是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秩序;二是法秩序的统一性并不意味着刑法机械地比附援引,法秩序统一是法精神的统一,与法概念的解释无关,坚持法秩序的统一并不意味着对不同法律部门的概念均作相同的解释。在这两条主线与逻辑起点的当然推导下,应将假药限缩解释为不具有真实药效的药品,这既符合规范目的,又有利于软化法理与伦理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5.
交通管理要与时俱进,有效借助社会资源应用于交通事故处理的全过程,探索多元参与交通管理,创新服务交通秩序管理思路。通过管好自家人与车、抓实安全宣传、夯实交通基础条件、部门联动调解、做好息访工作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6.
拐卖人口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国际上广泛存在 ,并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 ,甚至有可能取代贩毒而成为犯罪组织的主要财源。尽管这种犯罪现象在我国现阶段还没有达到如此程度 ,但拐卖人口犯罪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普遍关注的一大公害 ,成为关系到民心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以新型人口管理模式和拐卖人口犯罪市场消除为核心 ,构建我国拐卖人口犯罪防控的模式 ,是打拐斗争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7.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近年来较为突出的经济犯罪,具有广泛性、后果严重等特征。该类犯罪的生成机制主要源于我国社会转型期的诸多社会不和谐因素.如金融体制不够健全、社会资源分配不公、打击不到位、犯罪成本较低以及参与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盲从、投机心理严重等。对此,预防和应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需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消除社会冲突,发现、解决社会矛盾,不仅在金融政策上要“疏”、“堵”双管齐下,还要利用典型案例,做好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宣传和心理预防工作.加强预防和控制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的事件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加大犯罪成本,把打击、防控涉众型经济犯罪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构筑有效的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控体系。  相似文献   

18.
伪劣商品已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大社会公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极为猖獗。此类案件涉及近十个罪名。同其他刑事案件相比,其社会危害性、作案方法、手段、目的、动机、侵害对象等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要严格区分此类案件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在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工作中,加强对侦查措施手段的灵活运用,努力提高侦查效率和质量。  相似文献   

19.
盗窃机动车尤其是盗窃摩托车的犯罪案件在盗窃案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本文结合实际,认为铲除盗窃摩托车案件的销赃市场是遏制此类犯罪的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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