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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在商标标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商标注册人或持有人等方面的关联性,可被认定为在在先商标的基础上获得的延伸注册。虽然被异议商标标识与异议人商标标识相似,但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拥有的在先有效注册商标相似,且异议人不能证明其对该商标标识享有著作权或其他在先权利的,应当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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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在先使用的法律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制度,除了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外,其他商品和服务均可使用未注册商标。当一个在先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被他人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或者被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为注册商标的时候,在先使用人是否有权禁止他人的使用或者对抗他人的注册,是近年来我国商标法理论和实务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本文将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一、在先使用与商标权我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没有使用一般意义上的“商标权”一词。凡提及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时,均使用了严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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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1997,(2)
商标作为区别不同生产者、经销者不同商品的标志,除了要具有显著性,不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外,还不得与他人申请在先或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判断商标的相同近似,必须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进行。关于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的审查,商标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在实践中,是按照商品功能或用途以及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的实际情况和商品交易习惯,对"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作出判断。1.相同商标相同商标一般是指名称相同的文字商标、图形相同的图形商标、名称图形都相同的组合商标。除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绝对相同外,下列情况也应视为相同商标。如:名为"友谊"的两个商标,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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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这种标记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商标权即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而商标争议则是指在先商标注册人发现商标局审定公告的商标与自己的同在一种商品(或服务)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在后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争议由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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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实践中,人们对此条规定中的在先权利的范围认定、已经使用与在先权利的关系,以及与此相关联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商标的不诚实信用的认定等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还常伴随着对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的判断等问题,而这些又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下面笔者谈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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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在德国就相同或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了在中国在先注册的驰名商标,按照德国的法律则该注册商标可以被撤销.然而,若是该注册商标还涉及某一类服务,而该驰名商标并不涉及在该类服务上的使用,这时应该如何处理?依据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的判决,一个未在德国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并不能获得跨类保护.我国驰名商标要想就跨类商品或服务在国外获得保护,必须坚持注册在先,并使自己的商标在当地享有声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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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在商标审查中对近似商标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判断一个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近似,是商标审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商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是商标局在商标审查工作中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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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相似侵权的理论基础所谓商标相似侵权,是指在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近似的商标,或在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构成的商标侵权。商标相似侵权主要有三层含义:(1)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商标;(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商标。为什么商标法要规定商标相似侵权行为呢?其中的原由,笔者认为,并不是因为在表面上,他人的商标在外观、读音或观念上与商标权人之商标相近,或者他人的商品/服务与商标权人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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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域名争议案件的司法现状域名与商标之间可能发生的争议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商标注册与在先域名的争议,另一类是域名注册与在先商标的争议。前一类争议涉及到域名的保护问题。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作为申请商标注册的前提条件,但由于“域名权”及其内容目前并没得到法律确认,问题仍然没得到妥善解决。本文讨论的是第二类争议。域名注册与在先商标的争议可以分为以下情形:(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识注册为域名,并用于经营相同或类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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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权取得原则和商标“反向假冒”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一商标权取得原则① 1.我国商标权注册取得原则的绝对性 按现行中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这一条确立了我国商标权只有基于注册才能取得的原则。商标注册取得原则包括下列内容:用于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核准注册在先申请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核准注册在先使用的商标②;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核准注册由各申请人协商一致确定一申请人,核准注册该人的商标;如达不成协议,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一申请人,核准注册该人的商标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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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驰名商标制度的若干问题本文源于真实案例引发的思考,为方便讨论,对案例予以适当改编。甲公司在A类商品上在先注册了"苹果"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乙公司在B类商品上在后注册了"苹果"商标(简称争议商标)。争议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甲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理由是引证商标是驰名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13条第2款之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引证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引证商标与争议商标也近似,但两个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有较大区别,争议商标的注册不易误导公众,未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2款之规定,遂裁定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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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31条规定对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商标异议在实践中较为普遍,但商标审查机关和法院在裁定审理类似案件的过程中,往往过度重视在先权利的保护而忽略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先著作权的载体已经被注册成为商标的场合,如何平衡在先著作权人、在先商标权人和在后商标申请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往往涉及知识产权权利竞合、利害关系人申请权判定、在先作品著作权认定,以及申请商标是否抄袭或复制在先作品等重要实体与程序问题。文章从一起代表性案例出发,对这些实体与程序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希望对商标审查和法院裁决形成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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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使用在商标制度构建中的作用——写在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之际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识别,保护商标的识别功能是商标法的核心任务.商标法的修改应当在坚持注册取得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强化使用在商标保护中的作用来克服注册取得原则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一)在注册程序中,要求申请人声明使用意图;在异议和撤销程序中,要求提出异议、撤销的在先注册人提供在注册核定的商品(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证据;在侵权诉讼中,注册人应提供此前三年内在注册核定的商品(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证据,不能提供使用证据,又无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的,被告不承担侵权责任.(二)对未注册商标给予适当保护,包括赋予未注册驰名商标和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异议权和撤销权(不以“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为条件),赋予普通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制止他人恶意抢注的异议权和撤销权,并确认其先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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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周军系第3383774号被异议商标“中超”的申请人,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查,在( 2008)商标异字第04702号裁定中认定:中国足球协会称被异议人复制模仿并抢先申请注册其知名的、使用在先的“中超”商标证据不足.据此,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中国足球协会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第11161号裁定:对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原告遂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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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或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权利之间的冲突既是 一个值得探讨的理论课题,又是一个亟待解决 的实践问题。本文拟从一个实际案例出发,探讨 注册商标权之间的冲突及其解决办法。 2003年1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 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下称恒升集团)诉北京市恒生 科技发展公司(下称恒生公司)等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 当竞争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 恒升集团通过受让而拥有的使用在计算机等商品上 的"恒升"商标于1993年2月20日核准注册;恒生公司 拥有的使用在相同商品上的"恒生"商标于1998年9月 21日核准注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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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法律制度和管理机制下,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经常发生权利冲突,且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在后登记的企业名称和在先注册的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即在后登记的企业名称可能侵犯商标权或者其使用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认定是否侵犯商标权的关键在于“突出使用”构成要件的认定问题,而认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关键在于使用企业名称的行为是否违反诚实信用、侵害在先权利、违反公平竞争,足以导致相关公众的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