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的44万余元也被法院全额认定为贪污款.  相似文献   

2.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的44万余元也被法院全额认定为贪污款。(200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  相似文献   

3.
2004年5月27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原局长林福久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林福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其犯罪所得704万余元。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94年9月到2002年1月,林福久在担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处处长、鞍山市税警机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33万余元,其中,索贿数额569万余元。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和财物折合人民币71万余元。此外,林福久…  相似文献   

4.
在很多人看来,科技局是个清水衙门,没有太多油水可捞。可在江苏省海安县科技局,这个清水衙门却出了一个贪官。2003年1月7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对海安县科技局原局长于忠武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1996年底至2001年底,于忠武利用担任海安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2001年9月任科学技术局局长)、海安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钱物34起,计人民币9.66万元;采用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的手段,贪污公款1.96万元,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  相似文献   

5.
1998年的最后一天,倍受南京社会各界关注的—件大要案终于落下了帷幕——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原副所长、市公安局下属康宏科技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三级警监查贵今(67岁,正处级)涉嫌贪污罪、挪用资金罪一案,历时8个多月,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查贵今贪污公款130万余元,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42.49万元;挪用资  相似文献   

6.
培岳  刘玫 《政府法制》2008,(11):24-26
这是一起震惊椰岛、惊动京城的“天字一号”金融大案。2007年2月14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夏鼎钧贪污公款1800余万元,挪用公款2.6亿余元;认定同案被告人张杏元贪污1800余万元。一审法院最终以夏鼎钧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杏元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夏鼎钧、张杏元均不服判决,遂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8年1月2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审理此案。由于案情复杂、庭审当日没有作出判决。近日,笔者通过多方了解,剖开了此案的来龙去脉。  相似文献   

7.
1994牟3月29日,本县某邮电局职工王某在县工商银行第三储蓄所以化名开了一本活期存折。同年4月5日,江西省某公司电汇款25万元给本县某公司,汇款电报到本县邮电局后,王某(本县邮电局职工)将原电报篡改并伪造一份电报送到本县工商银行,县工商银行根据电报内容将25万元汇至本县工商银行第三储蓄所王某化名户头上,后王某先后分几次将25万元全部取走。对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有二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是王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因为王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客观上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伪造了假电报骗取了公共财物。另一种意见是,王某的…  相似文献   

8.
2007年5月31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社保局原局长.两位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养老保险科科长.医保科科长等6人涉案400余万元,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故意毁坏凭证及单位受贿一案,经检察机关侦查起诉,翠屏区法院依法对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有罪判决。至此,这起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四川社保腐败大案”尘埃落定。 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一审法院认定,张晓林触犯5个罪名,分别是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罚金10万元。 社保局原副局长王志坤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翠屏区社保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15万元。其余4名被告人也纷纷领刑。  相似文献   

9.
2004年12月18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对黄梅县公安局原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1996年至2003年,李文繁在担任黄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4万元,贪污公款3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李文繁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5年4月11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从手握执法大权的公安局长到阶下囚,李文繁究竟走过了怎样一条人生道路呢?投桃报李让泥瓦匠变成副科长1957年1月,李…  相似文献   

10.
母亲将在英国上学的儿子喊回来,一起通过散发实名检举信、网上发帖,控告其前夫、安徽省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江辉"贪污、受贿、嫖娼",将刘拉下马。2011年1月7日,安徽砀山县法院一审认定,刘江辉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当时举报他,只是想不让他再当官,没想到会是这结果,我也不希望孩子的父亲在牢里待十几年。"张彦英追悔莫及,给法院写了一封数千字的公开信,责疑一审判决过重,千方百计为前夫开脱罪责。  相似文献   

11.
2002年7月26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省证券公司原董事长胡燕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胡燕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短短6年时间内,单独或与前夫徐建设内外勾结,共侵吞公款261.8万元,其中胡燕单独贪污80万元,与徐建设共同贪污181.8万元;胡燕还将公款856.83万元挪用,给徐建设进行营利活动。决定以贪污罪判处胡燕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  相似文献   

12.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上诉人刘艺霞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巨额公款874.2万元;上诉人李少洋勾结并伙同刘艺霞贪污巨额公款并予以挥霍,罪行败露后,二人携巨额公款畏罪潜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刘艺霞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一审法院判处刘艺霞、李少洋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本院裁定如下:驳回二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之后,李少洋、刘艺霞被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13.
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来安县民政局原局长李亮贪污一案,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被告人表示不上诉。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亮1997年至2002年在担任来安县民政局局长期间,指使局会计解某(另案处理)先后数次将单位的行政经费以拨付下属单位的形式,转到县殡仪馆、长山公墓、半塔烈士陵园等单位,然后由解某开具假发票,分数次在上述单位报销,结回的现金由解某保管,列“小金库”管理使用。其间,李亮与解某共同分赃,李亮得赃款55000元。此外,李亮还用虚假发票、自家的装潢材料发票,在上述单位报销了现金44690郾5元,据为己…  相似文献   

14.
最近,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乐安县原外贸局局长董凤祥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经审理查明,董凤祥在担任该县外贸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于1997年2月16日、9月10日两次指使本单位财务股长卢某,为其虚开两张本单位投资办煤矿的入股金收款收据共16万元,在本单位财务上冲帐后据为己有。此案的破获,可归功于“三讲”教育活动。去年“三讲”期间,乐安县纪委、监察局与有关单位在剖析县农资公司经济亏损时,发现该公司与外贸局有一笔不正常的业务往来,于是顺藤摸…  相似文献   

15.
一、法院查明及认定事实据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金中法经字第20O号载定。上诉人(南京东方漂染总厂销售公司、一审被告)诉称,原审法院违反诉讼程序,对本案无管辖权;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使上诉人遭受损失,应予赔偿。被上诉人(浙江省城义棉纺织厂、一审原告)未作出答辩。该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9月5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购销合同,规定:由被上诉人供给上诉人涤棉坯布SO万米,月供20万米,总价款18O万元,至1094年1月底供完,汽车运输,南京交货,运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人应付定金IO万元,违约方接未完成合…  相似文献   

16.
基本案情李某,原任某海关调查局局长。2000年,某市纪委对李某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调查后,因李某涉嫌重大经济犯罪,遂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2002年1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某于1996年至2000年9月利用担任某海关调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3万元,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899886元,构成受贿罪;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计人民币172万元、港币12万元、美元3万元,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李某…  相似文献   

17.
阿红 《政府法制》2010,(11):33-35
2010年3月11日下午4时,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海风因受贿1700万元,创造了安徽省近年来土地领域受贿额的最高纪录。庭审中爆出的一条“奇闻”颇令人玩味:王海风虽然受贿1700万元,却拼着命在家人面前“装穷”,“穷”得甚至舍不得给孩子买一件玩具,舍不得给新婚的侄女随礼,舍不得给自己买件新西服……  相似文献   

18.
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不仅把镇财政所当成自己的“银行”,还把其管辖范围内谋求发展的企业当成了自己的“取款机”。在其担任该镇党委书记的10多年时间里,朱福忠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受贿1400余万元,非法占有单位公款197万元.挪用公款25万余元。2005年2月2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福忠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福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9.
陆建中,原江苏省常州市第五律师事务所主任。1994年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经过5年的不断上诉、申诉,终于2000年8月2日获得公正判决: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律师陆建中无罪。1993年,陆建中个人筹资3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编委批给8个编制,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常州市第五律师事务所,自任主任。该所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内律师不享受国家公职人员的福利待遇,并在常州市税务局做了“股份制经济”的税务登记,其经济来源是个人投资入股。律师事务所成立一年后,共盈利10万余元,陆建中依照约…  相似文献   

20.
[案情]被告人王某以给被害人孩子办理上学及教育局长家中有事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董某某钱款合计人民币60万元,同案韩某某冒充教育局领导以中间人身份提供帮助。一审检察机关对韩某某仅以其直接参与或经手的20万元作为犯罪数额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予以认可,以诈骗罪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