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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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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决斗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尽管被视为迷信,但司法决斗绝非背离理性而存在,其产生和运作植根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状况,具有独特功能。现代诉讼制度的许多基本要素,如对抗制、当事人诉讼武器对等、法官的中立性和被动性、公开审判、言词主义、直接主义、集中主义等,皆可从司法决斗中找到对应特征。它可视为对抗制诉讼模式的渊源之一。基于详实的历史材料,本文梳理了司法决斗的起源、发展、消亡的线索,概述其规则,进而分析其经验基础和理性因素,最终论及司法决斗与现代诉讼制度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在肯定司法改革的正面积极效用的同时,不能忽视的是当代诉讼实践中可资利用的司法资源有时仍不能满足公民对司法公正目标的心理期待,司法救济的成本较为高昂,人们对诉讼制度的评价难免出现低落状况,求助于司法实现公正的理念正在退却。如何矫正公民对当代诉讼评价的“走低”态势,并使之实现良性转化,这是当代司法改革的挑战,亦是司法改革的题中之义。 一、现代诉讼评价的变迁 诉讼评价是社会对现实诉讼制度所作的价值判断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价值定位①。从较浅的层面而言,诉讼评价只是人们对诉讼制度与该制度相关知识的一种认识,从…  相似文献   

3.
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保障环境人权、实现环境正义、促进印度社会变革和法律制度的创新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该制度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非对抗制的诉讼模式;原告资格的高度扩张;书信管辖权制度的运用;司法能动主义。与美国环境法上的公民诉讼制度相比,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更值得我国关注和借鉴。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诉讼爆炸”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司法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越来越复杂承担的社会任务也日益繁重。传统司法体制面对日益增长的诉讼负荷,开始力不从心,难以满足现实需要,由此引发司法危机。一系列司法改革运动应运而生,一方面改革完善原有诉讼制度;另一方面,重视并创设各种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5.
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与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两种诉讼体制的比较分析(下)张卫平三、英美法系的陪审制与大陆法系参审制的比较分析陪审制是英美法系司法裁判的一种具有特色的制度,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英美法系的诉讼传统和诉讼观念,尽管在英美法系并非每一个案件都必须适用陪...  相似文献   

6.
秋天 《中国律师》2006,(3):76-78
“关注典型案例,促进法制改革”是中国法律人的不懈追求。2005年,有许多影响性诉讼进入公众视野,引起社会各界特别关注。在这些案件被呈现、被讨论、被解决的过程中,写在纸上的权利被激活、法制理念被宣扬。我们所说的“影响性诉讼”是指能够在较大范围和一定深度上影响立法、司法改革和人们法治观念的诉讼。“影响性诉讼”的作用不仅仅是化解个案,并影响类似案件,更重要的是宣扬法治理念,向民众普及法律知识,起到推动司法与立法完善的作用。为进一步扩大影响性诉讼的社会影响,实现全国律协作为法律职业团体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宗旨,全国律…  相似文献   

7.
暂缓起诉制度的理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历史文化传统、法律制度等因素的影响,暂缓起诉制度或被以效率或被以价值原则的名义推向了实践舞台;暂缓起诉制度的诉讼程序之暂时中止、缓起诉、暂时不予起诉等称谓的实质具有共同的特征;暂缓起诉制度符合恢复性司法的目的、符合法律经济学效率的理念、符合司法价值追求的规律,体现着司法认知水平的提高与司法能力逐步的提升,体现了刑事司法与犯罪现象之间关系的司法能动性,具有深厚的法理学、法哲学基础;暂缓起诉制度在我国是和谐法治理念的司法贯彻,且具有司法领域制度的契合性和时代契合性;暂缓起诉制度符合回应型法治发展趋势规律,也体现了刑事诉讼法“全球化规律”即法制程序化的拓展。  相似文献   

8.
高峰  尚爱国 《特区法坛》2003,(78):20-22
“告”与“理”是司法审判的核心内容,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对于公正司法、保障人权、实现法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当下的司法改革也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不告不理是现代社会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不告而理是对不告不理原则的背离。有告必理既是现代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它体现了“有权利必有救济”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而告而不理则是对有告必理原则的反动与背离。本文拟结合法学理论和司法实  相似文献   

9.
只有刑事纠纷存在的场合,控辩对抗制度设计才具有合理基础,其适用范围也受此限制。刑事诉讼不全是为了解决刑事纠纷,还包括刑事裁断事项。刑事之“诉”多样性决定了“讼”的方式多元化和完整性,可根据“诉”的对立因素差异而创设能包容对抗制与合作制的诉讼制度。追诉与被追诉“平等武装”不限于审判阶段而可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停留,有效的诉讼平衡过程不需要重复,这种原理成为被追诉者选择合作制或对抗制司法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10.
“公益诉讼”这一概念并非我国的本土产物.而是我国学者根据近几年来社会发展实践的要求.在司法领域中逐渐引进的一种诉讼制度。它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代表国家)、组织(包括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根据法律授权,就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并由法院依法审理该违法行为的司法活动。  相似文献   

11.
中国的司法改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适应国际潮流的要求,是司法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国新时期的司法改革要坚持和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要坚持“自上而下”,维护司法统一;要有利于更好地接受监督。中国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最佳结合;实现司法理念的现代化;理顺司法机关与其他相关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独立、清廉、职业化的司法队伍;树立司法权威。中国司法改革的任务主要有:加强司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保证司法活动的独立性;健全司法工作保障机制;改革诉讼制度和程序。  相似文献   

12.
汤维建  刘静 《现代法学》2007,29(1):168-176
关于诉讼信托制度,我国理论界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诉讼信托是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制度,在民事诉讼法学主流学说中,它和民事诉讼担当制度同义;第二种诉讼信托是公益诉讼信托,是公共利益机关介入私权的表现。这两种诉讼的信托都以扩大当事人适格范围为基本目的;第三种诉讼信托,是当前我国立法禁止的以诉讼为目的的信托制度。三种制度的起源、所属法域、基本内涵、基本功能各不相同,学术研究和立法也应当作出不同的取舍。  相似文献   

13.
闵征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4):128-128
江涌在《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上撰文指出,前一阶段的司法改革形成了一些悖论,主要是:1.合法性悖论。司法改革的目的在于实现法治,但是司法改革的许多措施恰恰是违法的,有些司法机关的改革已经突破了现行法律的规定,如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的“先例判决制度”,黑龙江牡丹江市铁路运输法院首次实行“辩诉交易制度”,北京海淀区法院试行的“被告认罪普通程度”,辽宁抚顺市的“零口供规则”等。这些改革客观上妨碍了法治的生成,是对法治秩序的极大破坏。2、权威性悖论。司法改革的理想是法治秩序的生成,而法治国家的理念基础是“法律至上”,但在改革的实践中,  相似文献   

14.
警、检一体化模式的提出旨在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其基本要求是检察对侦查的管理、领导、指挥和监督,与之相适应,应改革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确立司法审查制度并强化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警、检一体理论缺乏司法环境的现实基础,因而注定了其“空中楼阁”式的理论结局。针对当前警、检关系之间存在的冲突,可以从捕诉一体化改革、检察官提前介入“证据把关”、重设“预审员”等途径加强警、检之间的配合,从而提高诉讼效率;从建立立案、强制处分和撤案备案制度,以及畅通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的途径促进侦查监督,以此确保侦查程序的公正。  相似文献   

15.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简称<意见>)已于2003年3月14日起开始试行。这是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内.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的新举措.对于推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但该《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条之规定有悖于《意见》之基本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应引以注意.以保障《意见》的顺利试行。  相似文献   

16.
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职权性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个案中认定驰名商标,本是保护驰名商标的重要执法措施。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出现了被“异化”和“神话”的现象。司法层面上的原因是驰名商标诉讼中过于强调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被弱化。认为驰名商标诉讼的目的和价值决定驰名商标诉讼中应强化法院主动审查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并在司法实践中从程序上构建判前内部审核制度和实体上强化司法主动干预两方面规制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制度。  相似文献   

17.
基于司法理性之逻辑必然,现代司法在迈向专业化或者职业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贵族化与精英化之内在趋向。其中,专业化程度被认为是引领司法达至“效果最优”的基本要素,但贵族化趋向则被认为是诱导司法走向“悖论”的基本因素-它使得司法很可能被异化为一个远离大众、甚至背离常识的封闭市场。为弥补司法职业理性之缺陷,化解其内在的逻辑“悖论”,有必要在制度安排上为生活理性渗入高度职业化的司法过程设置某种管道或者窗口,使得司法程序、法官质素以及司法判决更具包容性,并为包容性司法之成长创设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18.
魏新璋 《法治研究》2016,(3):103-109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亟需法院在理念上更新,在制度上革新,在实践中创新,有的放矢,循序渐进。要更新司法理念,追求裁判思维法治化;重构庭审程序,追求裁判过程实质化;重视诉讼经济,追求裁判方式集约化;改进司法方式,实现证明体系标准化;优化职权配置,实现裁判责任实定化。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立足于审判的导向作用,强化司法公正、缓解审判压力,完善人权保障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修复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9.
司法公正是各国司法改革与司法实践的终极目标,语言平等既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又是其基本保障,而法庭翻译是保证诉讼参与人平等的语言权利进而保障其平等诉权的基本手段;因此,我国有必要从立法、司法以及行业管理等方面对法庭翻译制度予以落实。  相似文献   

20.
当前人民法院改革面临的困境是透明度不够,法院公信力受到质疑;信息不对称致使当事人诉讼活动变成了一种不完全信息博弈,衍生法官寻租、司法腐败。本文主要以博弈理论为分析工具,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缺乏司法透明.而司法透明“度”的确定是法院与诉讼案件当事人及公泉(包括新闻媒介)三方参与人对策博弈的结果。在参与博弈的适三方中,法院始终处于优势地位.司法透明需要率先从法院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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