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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下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李满枝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1):36-40
物权法草案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交易面窄,还不适应我国发展需要,不利于物的价值的发挥.扩大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农村城镇化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条件流转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宁清同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3):144-147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没有建立、耕地如此紧缺的情形下,不宜允许自由流转,但是一概禁止城乡居民之间的流转也不符合客观需要,因此有条件地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居民之间流转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3.
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土地管理法》的修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韩松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1)
<土地管理法>修改中应当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面积上的可建筑容积率、空地面积依照规定标准不能满足其居住需要的,多户共用一处宅基地的,其中的一户可以申请新宅基地;一户独有一处宅基地的,具备分户条件的可以由分立后的其中一户申请新宅基地.宅基地应当经国家批准在本集体内部无偿分配.集体成员购买或者继承本集体成员的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有严格限制.对于农民宅基地的流转仍然应当坚持从严限制的政策,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应当建立宅基地收回制度,明确规定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万程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1):136-139
我国现行法律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但实践中存在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多种形式,并且在一些地方出现改革实践的新发展。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着法律规范滞后和地下交易活跃等问题,今后应建立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实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强制登记制度和完善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制度。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为建造自有房屋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占有、使用,以及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用益物权,带有成员性色彩的福利性的集体权利。物权法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其规定过于简单,并且存在着多种不周延之处。我们应当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肯定有限制的流转,并规定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投入使用,以加快宅基地的利用,发挥其价值。 相似文献
6.
我国对宅基地使用权采取的是有限制流转的做法,并且严格禁止农村居民的住宅和宅基地在城乡居民之间流转:这是由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和社会保障性决定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已不合时宜,建议我国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制度,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放宽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宅基地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完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农村宅基地立法热点问题主要有:(1)宅基地能否继承问题;(2)宅基地转让问题;(3)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问题;(5)农村宅基地使用期限问题;(6)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7)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问题;等等。 相似文献
8.
程安安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0,(4):80-8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具有必要性。它不仅能缓解社会新农村建设的融资问题,还能最大限度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本文提出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制度,建议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在完善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加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程序建设,依法保护耕地并加强监管,促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范化发展。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考察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最基本的财产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流转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主要考察了我国在立法上对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范与态度,以及我国的司法实务现状,并通过实证调查的方式考察了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旨在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0.
申建平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6)
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已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实践中已形成错综复杂的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市场",给日后交易双方引发纠纷留下了隐患,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法律与现实的脱节,凸显了现行制度的内在矛盾,并导致了司法的困境。宅基地集体所有制是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最大制度障碍,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本身存在着诸多不合时宜,成为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之一,改革势在必行。通过集体土地国有化方式,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障碍得以克服。 相似文献
11.
崔建远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6):9-12
建筑物所有权须以土地权利为其正当根据。土地权利可以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是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还可以是国有土地租赁权。物权法第142条的但书内容应当指国有土地租赁权为建筑物所有权的正当根据。市政公共设施所有权、职工购买的公有住房都应当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其正当根据。 相似文献
12.
张国华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23-28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其流转受到我国法律和政策的严格限制,但社会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流转的问题一直存在激烈争议,因此亟待学理探讨。对宅基地使用权功能的分析,能够为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流转的问题提供一个可资参考的判断依据。宅基地使用权的根本功能是保障生存利益的实现,必备功能是利用宅基地取得收益。基于根本功能,该权利的流转有助于生存利益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基于必备功能,实现该权利的交换价值符合正义原则。通过功能分析的方法可知,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3.
林锐 《浙江青年专修学院学报》2007,(3):43-45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物权法》加大了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但基本上仍维持了现有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仍嫌不足,在土地征用中,公共利益之目的条款需要进一步解释,而相关的征用程序也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4.
海域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是构建海域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前提条件。完善海域使用权流转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海域使用管理法》对海域使用权流转制度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如没有规定海域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和出资等问题,因此需要对该法进行修订,使之与《物权法》相协调。 相似文献
15.
张国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6):92-97
在大陆法系的物权法理论中,土地和建筑物的关系有结合主义和分离主义两种模式,并被不同国家和地区所采用,尽管各有特点,但通过制度比较可知,结合主义模式更具优势。在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尚未放开流转的情形下,与房屋所有权尚处于分离状态。应当改变和完善相关制度,令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流转即结合主义模式成为我国处理农村房地关系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李亮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20(2)
权利穷竭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在传统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和商标三大领域得到广泛认可。人们运用该理论来分析、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在商标权领域并不存在权利穷竭问题,理论界所说的商标权穷竭至多可看作是对商标权的一种限制。 相似文献
17.
楼建兵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21-24
陈乃新先生首创的“经济法之内物权理论”打破了传统民法物权的神圣性,提出了全面而独到的理论——传统物权法理论只有外物权的狭义物权,对作为人为孳息的“存在于人体之内”的劳动力权没有界定,而劳动力权是第一人权,是经济法内物权,是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内物权理论是基于法权理论之上的现代物权理论。是对传统物权理论的深化与突破。经济法之内物权是经济法所需确认和保护的最基本的权利,在经济法领域和实践过程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有利于开发我国庞大的人力资源,有利于调动亿万劳动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提高创造财富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逐步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