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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王琦 《当代法学》2021,35(2):125-133
事实认定是司法裁判的起点,随着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渗透,民事诉讼事实认定的智能化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其基本原理是具备事实认定知识的机器对民事证据做出合法律性、合逻辑性的判断,从而自动查明案件事实.但由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抽象性、层次性,证明规则需要价值判断或解释等,现阶段民事诉讼事实认定的智能化还面临着诸多困境.实...  相似文献   

2.
案件事实的认定方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明楷 《法学杂志》2006,27(2):30-34
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指导,反复整理与归纳,注重案件的核心事实,考察案件事实的实质,全面评价但不能重复评价,并遵从由客观到主观的认定顺序。  相似文献   

3.
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与建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最为重要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从裁判主体(主要是法官)的感知和注意及心理因素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影响以及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依据、方法等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4.
事实认定权:模式的选择与建构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就事实探知理念以及案件事实认定方式而言 ,我国的事实认定模式属于职权主义认定模式。这一事实认定体制在事实探知绝对化理念指导下形成 ,存在着诸多缺憾 ,应当进行改造和完善。重构我国事实认定体制的基本思路是 :重新界定各级法院的审判职能 ,并以此为基础合理配置法院在认定事实上的权限分工 ;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和类型 ,建立灵活多样的事实认定机制 ;从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出发 ,完善诉讼准备程序 ,并强化庭审程序的事实认定功能。  相似文献   

5.
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与建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最为重要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从裁判主体(主要是法官)的感知和注意及心理因素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影响以及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依据、方法等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6.
耿宝建 《河北法学》2008,26(1):136-142
理论界和实务界通常认为司法裁判的过程是"先查清事实、后适用法律。"对此论断进行反思,指出两者的统一性,并从多个层面、正反两方面论证了法律与事实的不可分离性。从法理的视角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过程进行分析,并开创性地提出案件事实具体应当划分为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案件的法律事实,与之相对应案件的事实认定过程实际分为证据事实认定阶段和法律事实认定阶段,此两阶段分别受程序法、证据法和实体法所规范。  相似文献   

7.
根据概率分析所涉及证据数量的不同,事实认定概率分析可分为单一证据维度和证据组合维度。在单一证据维度中,司法鉴定领域会不断涌现像DNA证据那样兼具实证统计数据和高度科学确认度的统计概率证据。在证据组合维度中,事实认定不可能通过数学推理实现,其原因主要有:事实认定过程复杂,数学推理难以模拟;数学推理并非司法证明思维的"母语",而是一门需要翻译的"外语";数学推理会通过"量"上的运算模糊、混淆乃至掩盖了"质"上的差别。  相似文献   

8.
郭悦 《法制与社会》2013,(21):123-124,127
法院审判的核心问题就是查明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法律规范的适用应以案件事实为裁判基础,以法律规范为大前提,案件事实为小前提的三段论逻辑推理过程,法院的判决结果就是这个推理过程的结论。所以,案件事实的认定是法院判决最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所谓案件事实,又称"证据事实",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证据所表明或建构起来的客观事实。①认定案件事实是一个艰辛复杂的过程,真实的案件事实不会自动地摆在裁判者的面前,它是以案件当事人的陈述方式展现出来的,不同利益的案件当事人的案件事实陈述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本文首先通过典型案例提出案件事实的不同陈述问题,然后分析案件事实陈述的特点,最后提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李祖军 《现代法学》2001,23(3):105-110
民事裁判中事实认定对象的准确确定 ,是作为裁判基础的事实得以正确、及时认定的前提。但由于受事实与评价、案件性质等因素之影响 ,使得事实认定对象的准确确定十分复杂。本文在深入地理论分析和实证考察的基础上 ,明确提出了以当事人就事实问题存在的实质性争议焦点为事实认定对象的观点 ,并尝试性地探讨及时、准确地认定对象的方法。  相似文献   

10.
肖莉 《法制与社会》2010,(9):249-250
刑事庭审中的事实认定是刑事法庭在刑事诉讼中针对指控进行证据调查,判断指控犯罪是否发生、指控罪名是否成立的特定活动。将这一活动程序化、规范化是司法活动中人权保障在诉讼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具有保障事实认定的准确性,结论合法化,程序规范化及纠纷解决等功能。在程序设置上不仅要遵循程序公正的一般标准,如参与、平等。中立等,而且还必须融入一些特殊的原则,诸如共识性原则,公正与效率并举原则等。  相似文献   

11.
发现真实是诉讼的真谛。对抗制是英美法系发现案件真实的最佳选择,却也可能歪曲案件的真相。法庭之友有利于矫正对抗制的弊端,帮助法官发现案件真实,实现司法正义,已成为对抗制并蒂难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庭之友极大地扩充了法官发现案件真实的制度空间,同时,法庭之友与特定的证据制度的结合又可能阻碍案件真实的发现。法庭之友就是在与真实发现的扩充与限制中发展与兴盛起来的。  相似文献   

12.
在具有连接一切、去中心化、跨界融合、计算一切等特征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新时代背景下,立法正面临一场历史性的变革:立法要靠数据说话,更需要数据思维;可以广泛征求民意,更需要高度关注网络舆情;既面临破除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重要机遇,也面临难以找到立法共识的重大难题;立法要么主动创新,要么被动改革;部分工作可能被人工智能所替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需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度融合,树立数据思维,发挥"众智"作用,深入进行数据挖掘,以创新思维推进跨界融合,应用人工智能,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来推动科学立法。  相似文献   

13.
朱艺浩 《法学杂志》2020,(3):132-140
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使得法学界兴起"人工智能法律人格论"。然而,意志只能来源于自然人而非机器,人工智能也无法独立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人工智能无法享有法律人格。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可能会严重冲击现有法律制度,使得其沦为自然人逃避法律制裁的工具,甚至加剧奴役和压迫。面对人工智能技术,需要坚持人类唯一主体地位,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处理责任承担问题,不得随意拟制法律人格,根据其技术含量采取前期引导、中期约束、后期干预的立法逻辑,理性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4.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相关研究的热度持续高涨,但仍需要探讨的是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实际情况:包括何种人工智能发挥了作用、作用何在以及为何会在有些方面产生效果而其它方面又效果不彰。总体而言,人工智能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警务活动与司法辅助性活动中,但仍难称理想。小范围的成功是源于成熟通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普适性适用,而大部分司法人工智能产品难以发挥作用是由于未结合专门司法需求展开,所投入的资金与人才资源远远不足。未来应当降低对于司法人工智能的盲目期待,将研发重心从通用领域转向司法专用领域,转变司法人工智能的投入模式,大力培养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专门化、复合型人才。  相似文献   

15.
进入网络时代以后,人们逐步形成了一种以技术性和流动性为核心的在线生存样态.人们日益被数据化和被算法化.技术平台往往会利用自身在数据处理和深度学习算法上的技术优势,生成一种隐性的支配权和控制权,从而形成人工智能算法独特的运行逻辑.人工智能算法独特的运行逻辑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以往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并诱发了一系列的伦理危机...  相似文献   

16.
The superposi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and non-state power has aggravated changes in state functions, and has downgraded centralism of political state. The “Intelligent Leviathan” will persist in objectifying the “individual.” The relationship mode of “human-human” being transformed into the mode of “humantechnology-human, ” is giving rise to a new social structure, while state power together with non-state power, law and the algorithm, as well as ethics and technologies, are creating a new order. The major threat to freedoms and rights is horizontal non-state power, instead of vertical state power. Going through profound changes, legal scenarios need reconstruction of “kindness” dimension for balancing the “rights priority” theory, while the “obligations standard” should be recovered in the sense of legal technology to rectify the “rights standard” and to resolve the “rights disability.”  相似文献   

17.
目的探讨人工智能硅藻自动化识别系统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为应用该系统进行硅藻定量分析提供参考,并对该系统所搭载的深度学习模型进行验证。方法收集10例水中尸体的器官进行硅藻硝酸消解,利用数字化切片扫描仪将涂片数字化扫描后,使用人工智能硅藻自动化识别系统进行硅藻的定性定量检测。结果该人工智能硅藻自动化识别系统所搭载的深度学习模型的受试者操作特征(receiver opera⁃tor characteristic,ROC)曲线的曲线下面积(area under the curve,AUC)达到98.22%,硅藻识别的查准率达到92.45%。结论该人工智能硅藻自动化识别系统实现了硅藻的自动化识别,可用于实际案例中硅藻的辅助检验,并为水中尸体的死因鉴定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案件事实的误认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间接损害着整个诉讼制度的正当性,甚至成为影响我国当下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对于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误认预防机制的研究便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要建构有效的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误认预防机制,应当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保障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理性思维进路的有序进行;二是有效导控裁判者非理性因素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影响;三是完善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的外在程序配置。  相似文献   

19.
医疗人工智能是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有助于提高诊疗效果、降低医疗风险,但也存在局限性,无法完全替代医师,不能成为医疗行为主体和医事犯罪主体.医疗人工智能应用给医师履行充分说明告知义务带来了困难,应当合理划定人工智能辅助医疗活动中医师说明告知义务的边界,改革患者获取医疗信息的制度,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相似文献   

20.
近代以来,人超越于他物的主体性得以确立,其内容包括不可侵犯的人格尊严、自主决定、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性以及基于自身目的利用自然。然而,人工智能已经从以下方面挑战了人的主体性:冲击了人格尊严的基础,削弱了自主决定,降低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因此,亟需法理学基于整体性反思和价值视角予以回应。法理学应采取的立场包括:注重人的道德主体性以彰显其独特性,明确反对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坚持对人工智能涉主体性应用的合法性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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