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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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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公安机关更多法律手段和抓手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也对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取保候审有关规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应当运用好相关手段、措施,正确、规范、有效地实施新《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2.
公安机关适用取保候审存在程序失当、适用条件失当、保证方式失当、执行与处理失当和差别适用等问题。在现行制度规范下,应加大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实现网上办案;严肃取保候审的适用,严格审批条件,建立取保候审人员信息库;取保候审纳入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以书面形式告知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阶段的诉讼权利;引入技术手段监督、考察取保对象;变革公安机关自行决定的取保候审执行归属,加大对保人的教育、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3.
目前,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适用理由、保证方式及执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存在相当程度的背离。解决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存在的问题,应充分考虑现阶段能够实际改进的程度,兼顾“程序正义”理念的贯彻,立法上进一步明确取保候审的适用理由,细化没收保证金的条件、程序,落实保证人的责任,推行双重保证,并加强对被取保候审者的监管。  相似文献   

4.
从理想的角度而言,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公安机关决定采用何种保证方式,首先考虑的应当是保证的效果.但是,调查表明,在取保候审措施的功能被异化为一种"案件消化机制"之后,保证效果并非决定公安机关选择保证方式的关键因素.公安机关在决定采用何种保证方式时更多的是受到了经济利益和程序繁简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刑事犯罪分子斗争的有力法律武器。然而,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和执行存在一些问题,使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产生令人满意的效果。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刑诉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实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此可看出:(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即这三机关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2)适用的对象是犯罪尴疑人、…  相似文献   

6.
取保候审是指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于法律对取保候审的规定较为原则,相关的司法解释与规定之间又不一致,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暴露出它的缺陷和不足.解决取保候审实际执行中的问题需从进一步完善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切实完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的立法规定、完善对取保候审决定权的监督机制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7.
取保候审审批决定程序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取保候审的审批程序既可因犯罪嫌疑人的申请,也可以因侦查人员的决定而启动。实践中,从过程看,无论是基于哪一方的提出而启动,取保候审的审批决定过程都同样的表现为公安机关的内部行政控制;从结果看,犯罪嫌疑人一方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得到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形很少,而由侦查人员决定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则大部分都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一样的审批过程,不一样的决定后果,充分地表明了取保候审的权力保障导向,而不是权利保障的性质。  相似文献   

8.
公安机关运用强制性侦查措施时在传唤、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扣押等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在于司法审查机制尚未形成,权利救济制度的弱化失衡,比例原则在设计上的缺失。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国情,从确立司法审查原则、完善强制性侦查措施体系和逮捕制度等方面,从有效保护公民合法权利角度,完善刑事侦查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实践中,会遇见“恶意”申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难于执行和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逃避打击的问题。作者提出问题和对策供探讨。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禁止令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中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适用的禁止性规定,在取保候审制度中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适用刑事诉讼禁止令的前提条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决定取保候审。适用刑事诉讼禁止令的实质条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特定行为存在着诱发社会危险性及妨害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1.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非羁押性的刑事强制措施,客观上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应分析诉讼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和控制这些风险,如构建严密的三级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取保候审制度在实践中的效果,同时确保在取保候审情况下刑事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2.
我国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程序主体系统在构造上存在权利主体面窄、启动申请主体过少、执行参与主体简单化、独立的救济主体缺位等缺陷。基于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特定的程序对象考虑,在借鉴国外少年保释制度运作的经验和考察本国未成年人司法实践基础上,应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程序主体系统加以重构。  相似文献   

13.
从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况来看,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中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取保候审适用标准不明确、期限规定不明确、保证金的收取数额弹性过大、缺乏制度性及程序性保障.立法上的缺失以及司法资源的匮乏直接导致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病.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应当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取保候审的权利化;二是取保候审的程序化.权利属性和程序化的取保候审制度在应然层面上主要具有以下功能:人权保障功能、程序保障功能、诉讼效益功能.  相似文献   

14.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在保证司法机关有效地行使司法权力,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取保候审制度在立法上的局限性和当前我国诉讼理念的滞后等原因,导致其在适用中出现许多问题。保释制度作为保障受刑事追诉之人的人身权利和辩护权利的制度,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改革提供了许多可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目前对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规定中,尚存可能发生理解分歧的问题,无法满足提高司法透明度和保护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因而有必要从理论高度对其进行深入研究,以保证人们能够清楚、准确地理解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内容并领会其中蕴涵的法律精神。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取保候审适用:问题与前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未成年人取保候审适用问题的研究一直处于被漠视甚至遗忘的角落,从立法到司法实践都对此缺乏重视。改革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制度应当重新认识取保候审的性质与未成年人取保候审适用上的特殊性,并采取相应的步骤。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强制措施存在一些问题:拘传基本不用;监视居住采用率低;刑事拘留采用较多;逮捕大量采用;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较公安机关采用较多.完善刑事强制措施立法,要坚持功能实现原则、必要性原则和适度原则,从体系上、整体上、个体上全面进行.  相似文献   

18.
加拿大的保释制度严格遵守《权利与自由宪章》的相关要求,在适用标准、保释的具体方式、程序、证据、救济、保证金的没收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体现了尽可能适用较轻的保释方式与控制犯罪的平衡,但在保释标准、证明责任倒置及程序设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治安强制措施是治安行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作为权力手段在治安管理和执法活动中被广泛运用。然而,理论上或在实际执法中,治安强制措施和相关的一般方法手段、治安处罚形式、治安强制执行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等界限模糊,相互混淆,而这些问题的区分直接关系到治安强制措施的正确运用。  相似文献   

20.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导致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率和羁押率始终居高不下。如何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做到对城市未成年人和外来未成年人平等保护,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中的难题。笔者认为,应当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取保候审制度的可操作性,同时建立调查前置程序以及审查逮捕阶段“适当成年人”参与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率和羁押率,平等保护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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