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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28 毫秒
1.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凡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相似文献   

2.
2006年3月2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在一个月内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由于它涉及到方方面面以及亿万劳动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就这部草案征求意见的举措备受人们关注。同时此举也有利于最高立法机关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部《草案》是我国第一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法律草案,共分为七章65条。和此前规定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相比,草案在劳动合同制度方面有一些突破与改…  相似文献   

3.
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重了违法用工成本,将成为全国亿万劳动者维权的一柄利剑。  相似文献   

4.
杜伟 《时事报告》2007,(1):27-27
政策背景: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它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法》中用工的涵义应采"实际使用说"。用工并不能取代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地位。用工的效力应在于:一方面,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确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已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并履行,从而保护劳动者权益;另一方面,在劳动合同成立与生效分离的情况下,用工成为认定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标准,从而弥补附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应在明确用工内涵和效力的前提下,对《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法草案在一审之后,提交全民讨论,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反响很热烈。二审之后,立法机关对草案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职工培训和经济裁员等方面进行了修改,草案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这些修改很有必要。同时,我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中应该增加防治职业病的相关内容,这主要是基于以下三  相似文献   

8.
针对新时期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我们要以解决当前我省协调劳动关系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推进人和业兴、平安和谐福建的建设。要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立法,实行动态管理,使劳动合同制度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和关闭破产企业、资源枯竭矿山职工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前几年国  相似文献   

9.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作说明。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是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劳动法确立的。11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劳动保障部在认真总结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经验并借鉴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起…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后,委员长会议决定,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修改工作做得很细,广泛征求意见,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等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的修改和完善。我同意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同时,提一点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社会问题,尤其是在建筑行业、餐饮行业、服装行业和物业管理等服务行业,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现象非常严重。  相似文献   

12.
纵观《劳动合同法》全文,可以发现劳动合同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革,这些变革对人事工作也会带来不小的影响。我认为,新的劳动合同制度将在四个方面影响当前的人事工作。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由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完备、劳动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难。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备受关注的法律,经历了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四次审议之后,终于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重了违法用工成本,将成为全国亿万劳动者维权的一柄利剑。从本期起,本刊将结合过去已发生的一系列维权案例,连续解读最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  相似文献   

14.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15.
《劳动合同法(草案)》以《劳动法》为立法依据并不妥当,制度设计上可借鉴《合同法》的有益经验;适用范围应拓宽为用人主体和劳动者,并注意概念使用要统一;规范双重劳动关系,完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增加劳动合同可变更情形,充实可撤销情形;建议对劳动派遣设专章予以详细规定,严谨对试用期的规定,增加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的选择;法律责任部分应增加对不签订、不补办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新闻视窗     
视点用工一年不签合同视同“定终身”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6月24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四审,草案新增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在用工一年内都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定下“终身”,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4日进行第四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劳动合同法草案还增加条款,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草案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草案在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同时强调向劳动者倾斜,以“法律责任”一章为例,共16条规定,13条半都是约束用人单位的,还有1条针对行政机关,仅剩1条半约束的是劳动者。该草案如获通过,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为劳动者撑开“保护伞”。  相似文献   

17.
海波 《人民政坛》2008,(2):37-37
新《劳动合同法》已实施。由于对新法的不理解和误读,有一些地方企业冒着被查处的风险作出一些企图规避新法的举动。那么,对于新《劳动合同法》应该如何理解、如何贯彻呢?首先,新《劳动合同法》对建立劳动关系与订立劳动合同的关系进一步予以明确。这部法律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的、新型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一个和谐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权益都需要保护。正如“保护私人财产”写入《宪法》有利于财富的充分涌流,新《劳动合同法》体现了《宪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精神,体现了对劳动的尊重,有利于充分调动亿万劳动者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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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 我是一名老工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我与所在企业订过多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原合同到期,所在企业又要和我订合同。《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后,委员长会议决定,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重大举措,各有关方面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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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 根据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法》中最为闪亮的亮点之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劳动关系不稳定问题的一大“利器”,因此一推出,就引起了一系列的震荡,很多人以为“铁饭碗”的时代又回来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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