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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自身独有的精神和样式.中国法律起源于部落联盟时期,而初级形态的法律文化则起源于传说时代的黄帝时期.中国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是:“众议法”文化—神判法文化——先例法文化——定式法文化——制定法文化——混合法文化.中国法律独有的伦理主义精神,是中国古代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政治运行和思想意识等多方面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人本”主义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积极、中性、消极三方面的价值,深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扬光大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遗产,对我国的法治理论建设和立法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麦杏嫦 《政法学刊》2009,26(5):23-25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导,融合了法、道、释各派学说,以天人感应为哲学基础,以德主刑辅、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追求“无讼”理想。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来源于西方民主政治,核心在于防范政府权力滥用、确保人民权力得以行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的是政府推进型道路,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立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充分发扬和保留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对社会主义法治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李伟 《北方法学》2013,(6):117-123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人物为中心的研究体例为学科发展和法律思想的传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后来逐渐转向以问题研究为中心、以法理阐释为目的的研究方式,并衍生出法律思想史的国学、法哲学、部门法和法文化等研究维度。作为本民族文化传统的一部分,继往开来的传统法律思想研究应该在构建“中国”语境下的现代法学图景过程中产生更大的价值。  相似文献   

4.
调解、诉讼与公正——对现代自由社会和儒家传统的反思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陈弘毅 《现代法学》2001,23(3):3-14
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纷争的做法和制度 ,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尤其是儒家法律文化的重要部分。在现代法治社会中 ,调解否已经过时 ?本文首先介绍中国的调解传统的哲学基础、理论和实践 ,然后从现代自由主义和法治理想的角度 ,对传统的调解提出批判。本文进而指出 ,调解在当代的中国以至西方仍有顽强的生命力 ,西方学者对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另类选择”之一提出了多种理论依据 ,其中不少与儒家传统的睿见不谋而合。本文的结论是 ,经过“创造性转化”后的调解理论与实践能对现代文明作出贡献 ,由此可见 ,传统文化遗产在现代仍是十分宝贵和有用的资源。  相似文献   

5.
陈锐 《政法论丛》2014,(2):50-59
《晋书·则法志》是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同时也是一部集中反映中国传统法哲学的经典作品.在法本体论问题上,《晋书·;刑法志》向我们介绍了一种“整体论”的法律观,即法律是一种复合物,呈“三位一体”结构,其权威也是建立在“复合型权威”基础之上.在法认识论问题上,《晋书·刑法志》叙述了晋代的人们在“法律科学化”方面所做的种种尝试.在法律方法论上,《晋书·刑法志》表达了尽理为法、奉法循理等科学的司法理念.《晋书·刑法志》中的法哲学是一种非常先进的法哲学.  相似文献   

6.
孙聪聪 《法制与经济》2008,(10):125-125,128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哲学中一贯的主题,其基本涵义是强调和谐统一的世界观。在泛哲学化、泛道德化的环境中,在“天人合一”世界观指导之下源源流长的中国传统法律也体现出鲜明的自然主义精神特色。本文拟从“天人合一”这一哲学命题的角度对中国传统法律所体现出的自然主义精神作一番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中国传统法律研究主要包括“德治”和“法治”两种研究范式;这 两种范式都过于强调法律的儒家化特征进而忽视了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的区别,因此未能回 应西方学界认为中国不具有法律或法治的法律东方主义观点。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 间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在儒家化法律表达之下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宗教性法律实践;正是基于 对法律宗教性特征的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运行机制才能够摆脱法律儒家化的简单模式,形成了一种 哲学、道德、宗教和法律相融合的复杂互动模式,从而为从法律宗教性特征和复杂文化面向的视角回 应法律东方主义观点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  相似文献   

8.
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和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存在明晰的“法文化共识”,这是本文对中国古代法文化所作的一个新的概括。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的主要内容是以儒学为主导的法律意识、以宗法伦常为核心的法律价值和礼规范为主体的法律规则。这些“共识”不是官方和国家利用权势向民间和社会进行灌输和强加所造就的,而是据于它们的生成特点和本质属性而自然形成的结果。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富有积极意义,它使中国古代法律获得了普遍支持和有效实施的基础,减少和缓和了官方与民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和矛盾,使民间自治得以广泛实施,更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这一传统及其实践的积极作用,对我们有一系列深刻的历史启迪。  相似文献   

9.
试论“无讼”法律传统产生的历史根源和消极影响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于语和 《法学家》2000,(1):113-117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的法律文化,无论在思想上和实践上都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即是延续几千年的“无讼”法律传统。“无讼”作为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对后世影响很大,是我国今天法治建设的巨大障碍。为了正本清源,从根本上克服“无讼”法律传统带来的消极影响,本文仅就“无讼”法律传统产生的历史根源和消极影响作一剖析,刍荛之言,就正方家。...  相似文献   

10.
法治理念下的律师文化建设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哈罗德.伯尔曼)没有法律文化支持的法治,形同沙滩楼阁。没有律师文化的律师事业,形同无本之木。从“依法制国”到“依法治国”,中国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历程。而“依法治国”必然要以“法治理念”和“法律文化”为根本,孔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律师更应该适应法治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建造起律师文化的基柱,以共同支撑法治中国之大业。律师应该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力弘扬法律文化的当今时代,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律师文化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哲学…  相似文献   

11.
目前,中国的法治建设,往往只注重法律法规的制定,而忽视法律精神的培育。法律精神是一种意识形态上的升华,无论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亦或是“法治就是公共秩序的存在”,人们应该更多地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理解法律。中国要真正走上法治之路,培育出本民族的法律精神,首先就是要培养具有相当底蕴的法律文化。我们要建设现代化的法治文明,不仅要发扬传统文化,也要吸收和移植西方的法律文化。中国已经基本完成了社会转型,为现代法治奠定了最深厚的基础。我们应该注意研究社会中促成人们合作、遵守规则的条件,因为那才是一个社会的秩序的真正基础  相似文献   

12.
中国素有调解的传统,传统中国人将无讼视为和谐运用到社会关系方面的结果,创造了独特的无讼法律文化。中国的调解传统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及儒家无讼观念的基础之上。本文试图以中国国家秩序和乡土秩序的二元对立作为分析框架,探讨我国的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3.
马建红 《河北法学》2012,30(7):37-47
不同的生活方式孕育了不同的法律文化,不同的法律文化包含着不同的“法体”和“法统”.在形、质各异的法律文化中,其核心价值却既纵贯古今,又中外通行,这就是已然成为人类共识的人本精神.中西方法文化中人本精神的特质虽有差异,却也不乏二者融通的基础.认真对待西方法文化中的人权和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民本,是构建和涵养当代中国以人为本法文化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4.
行政规章的民事法源地位及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规章的民事法源地位与行政法对民法的规范效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涉民性”与“民事性”行政规章的出现,强烈地改变了民事行为传统的法律渊源结构,形成了新的民事行为生态环境。中国民事行为的路径依赖背景主要是传统的政治体制和文化哲学,但是,诸多客观社会事实也需要行政权力对传统民事关系介入。  相似文献   

15.
从类型角度谈中国法律史的叙述模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有的中国法律史的主流模式是“王朝更替”模式 ,但是这种模式并不能反映中国传统法律知识体系的特殊性 ,而更有可能是迎合了与中国“异质”的西方法律知识体系的特征。这就需要寻找真正与中国法律史的特征相契合的叙述模式。根据中国法律史的演进历程和传统法律的类型特征 ,从“社会类型”和“文化类型”来重构中国传统法律史的叙述模式是可能的 ,也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总体精神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是中国自进入文明时代开始的法律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综合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大致上由传统法的观点。法律意识、法律规范、法律实践、法律物质实施、立法、司法技术与艺术构成,其中法的观念与法律意识是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法律规范与实践是最主要的文化载体。我们要探讨传统法律文化的总体精神,必然要以法律规范和法律实践为媒介,深入探究其内在蕴含着的法的观念与法律意识。一、国家本位主义,阻却了社会主体对法的精神的认识。国家专制的“依治”与国家大义的“德治”在这一点上殊途同归。国家本位主义,产生于“…  相似文献   

17.
“混合法”作为基本特征使中国法律文化标新立异于世界法律文化之林。揭示“混合法”的特征,并运用“混合法”的观念或方法来研究中国法律文化,对于探索中国法律实践活动的历史规律并预测其未来发展趋势,以及重新划分世界主要“法系”,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一、“混合法”的四个基本特征中国的“混合法”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法律实践活动的产物,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它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立法、司法的工作方式,构成了与世界其他文明民族风格迥异的法律实践活动。  相似文献   

18.
张箐 《法制与经济》2010,(16):133-134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其深厚的历史根源,传统法律文化深深影响着中国从古至今的人们,现阶段的法律基础教学也深受其影响。当前,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深入,法律基础课程被寄予更多的关注,望作为传统社会治理思想之一的传统法律文化能为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9.
<正>一、传统调解文化的产生调解作为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之一,其产生具有深层次的原因。笔者试从中国古代社会的哲学思维角度出发,探讨调解文化的产生背景。(一)贯穿古今的“仁义”观念从先秦到汉代不断发展的儒学,再至宋代理学、清代实学,都能够发现调解文化产生和传承的思维基础。中国古代的调解文化以孔孟的“仁学”为摇篮。  相似文献   

20.
论和谐商法     
梁鹏  徐学鹿 《北方法学》2012,6(3):37-43
在当代中国,由于政治哲学已由斗争哲学转向和谐哲学,法治观念亦由"以法治国"转向"良法善治",商法应以和谐哲学为基础构建和谐商法。事实上,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法律的国家强制性遭遇了强烈的挑战,法律的强制力逐渐"软化",这为以软商法为代表的和谐商法的提出提供了法理学支持。从商法的历史来看,和谐一直是商法的文化传统,特别是软商法的文化传统。同时,和谐也一直是软商法的终极价值,软商法的秩序、正义、效率及自由价值均以和谐作为基础。不过,对构建和谐商法来说,适度的国家强制也必不可少,只有软硬商法结合才能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商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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