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刘和兴 《中国司法》2010,(11):81-84
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法律其实已有规定,但最大的问题也即源头问题,恰是现行法律规定得过于原则、过于灵活,同时相关司法解释又自废武功,削其刚性,导致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现状堪忧。就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而言,司法人员和鉴定人的问题。往往成了随之而生的次问题。解铃还须系铃人,问题的解决之道,要从源头抓起。因此,在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这一根本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前提下,其完善主要得从立法上进行具体制度安排。当务之急,是构建与完善以下几项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对法官采信正确鉴定意见、消除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怀疑、提高鉴定质量都有重要作用。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率极低,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其原因,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3.
论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   总被引:10,自引:5,他引:5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人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司法行政机关是主管鉴定人和鉴定机关登记管理的惟一国家机构,负责确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机构的从业条件,并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进行登记、名册编制和定期公告。同时,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再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公安和检察机关尽管可以保留现有的司法鉴定机构,但不得在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营利性司法鉴定业务,而只能将其鉴定活动服务于侦查工作的需要。很显然,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机  相似文献   

4.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是司法鉴定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人是否能出庭作证,关系到司法鉴定结论的是否科学、严谨,是否经得起事实检验,以及案件处理是否能够公正。某前我国的司法鉴定相关制度中尚未有健全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在实际的司法鉴定及法院审判工作中带来了诸多问题,我们就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率不高的原因进行分析,结合我们在司法鉴定实践中遇见的的问题及其他地市相关经验,对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构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进行讨论,为建设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具体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王迪  贾晓光 《政法学刊》2010,27(1):84-86
鉴定人在诉讼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鉴定结论必须经过审查、质证后才能在庭审中加以运用,鉴定人出庭作证也是必要的,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出庭甚少,相关制度应当加以完善,以提高鉴定人的出庭率。  相似文献   

6.
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在我国的诉讼体制中建立已久,但是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长期以来在制度建设方面有些许的不足之处,同时也没有得到良好的执行.英国作为英美法系中较有代表性的国家,同时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制度较为先进的国家,其专家证人出庭的部分制度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逐步完善,需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案件越来越多,这给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还很不完善,有待规范。从司法鉴定人出庭经验入手,对司法鉴定人出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期能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杨丰强  卓树涛 《法制与社会》2011,(36):128-129,145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做法,在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后,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对鍪定人业务水平和诚信鉴定的考验,有利于杜绝因重复鉴定引起的诉累,故应在完善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加强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  相似文献   

9.
试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保障措施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措施。本文在分析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的必要性、目前存在的制约因素以后,提出完善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制度,强化司法人员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意识,明确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并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相似文献   

10.
鉴定人出庭作证一方面属于广义上的证人出庭,另一方面又有别于普通证人出庭.因此,应当正确认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特殊性,以正确把握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诉讼地位.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诉讼任务整体上是履行鉴定活动的委托方或指派方承担的举证责任,具体来讲则包括陈述鉴定意见和接受他人针对鉴定意见提出的质证两个方面,其中后者是具有挑战性的诉讼任务.为此,鉴定人应当主要从五个方面培训、学习、提高接受质证的能力.  相似文献   

11.
很高兴来到人民大学法学院.利用这个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情况,重点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王公义 《中国司法》2006,(11):17-19
对全国司法鉴定工作的政府管理,199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曾规定为司法部的职能,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以立法的形式再一次明确为司法部统一管理。至此,司法部成了国家管理司法鉴定的唯一国家机关,其责任的重大可想而知。对司法鉴定的管理虽不是新生事物,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真正形成科学的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在实践中还有不同的意见和争论。所以,认真研究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问题仍然是我们的重大任务。一、司法鉴定活动是科学的证明活动司法鉴定是鉴定的一种。鉴定本身是一种科学技术活动,他…  相似文献   

13.
鉴定人出庭作证一方面属于广义上的证人出庭,另一方面又有别于普通证人出庭。因此,应当正确认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特殊性,以正确把握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诉讼地位。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诉讼任务整体上是履行鉴定活动的委托方或指派方承担的举证责任,具体来讲则包括陈述鉴定意见和接受他人针对鉴定意见提出的质证两个方面,其中后者是具有挑战性的诉讼任务。为此,鉴定人应当主要从五个方面培训、学习、提高接受质证的能力。  相似文献   

14.
论鉴定人资格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屈新 《中国司法》2007,(9):90-92
一、鉴定人资格认定的重要意义司法鉴定是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三大诉讼法都把“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足以见得鉴定结论在司法实践中对认定案件事实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事实上,司法鉴定结论作为确定事实的法定证据,对诉讼、仲裁的确也起着重要  相似文献   

15.
目前请求人民法院在侵权案件中对涉案商标作出驰名认定的纠纷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在审判实践中,发现个别案件有虚假诉讼的嫌疑。应当坚持客观真实原则,严格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确保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真正驰名。  相似文献   

16.
随着庭审制度的改革和证据规则的不断完善,鉴定人对出庭作证的认识重点应从"为什么要出庭"的理论探讨向"怎样出庭"的实务操作转移。法医精神病鉴定人由于专业的特殊性,更需要了解出庭作证时可能面临的困境,正确把握自身的诉讼地位。鉴定人在出庭前应从鉴定资料、与有关方面的沟通等环节上进行充分的准备,出庭时应注意识别各类"陷阱"问题,慎用"是"、"不是"的简单回答,审时度势,适当运用技巧,力争在被动的地位上获得主动的优势。  相似文献   

17.
潘胜忠 《法学杂志》2001,22(5):47-48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 ,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打击违法犯罪、调处矛盾纠纷、裁判是非曲直、维护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这一性质决定了法院应当是最公正、最讲理的地方 ,决定了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由此可见 ,追求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最基本也是最高的价值目标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  一、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所谓程序公正 ,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 ,根据三部诉讼法的规定 ,在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办事 ,以确保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实现。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  相似文献   

18.
韩旭 《政法学刊》2021,(3):90-97
2018年修改刑事诉讼法,使得缺席审判制度在我国立法上得以初步确立.然而,由于立法的仓促推进,缺席审判制度立法疏漏问题比较明显.一是在缺席审判种类的设置上,仅针对完整形态的缺席审判制度作出规定,而对于诸如被告人因扰乱法庭秩序被驱逐出庭、因被告人在场人证不能充分作证而暂时将被告人带离法庭等不完全的缺席审判种类没有涉及;二...  相似文献   

19.
The competence of attorneys, and more particularly the competence of trial lawyers, is currently an issue of considerable controversy both within the judiciary and within the legal profession itself. This article addresses the issue of attorneys' courtroom performance as observed by judges. Drawing on data from a survey administered to state and federal judges sitting in trial courts of general jurisdiction,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of demographic and judicial characteristics to various judicial evaluations of advocacy competence. While it provides important insights into the present state of trial advocacy competence, it also constitutes a systematic examination of the judiciary's perceptions of the trial bar.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