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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2014,(1)
正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於1987年在港注册,从事各类法律服务业务。其下设和关联机构有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文书审核转递办公室、查册送达办公室和中国法律杂志社有限公司。各机构竭诚为港澳台及海外各界人士介绍中国法律并提供优质服务。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於1997年在港注册,是经中国司法部批准在港开展中国法律服务的律师机构。内设金融、民商、国际投资、知识产权、资产重组上市以及诉讼仲裁等业务部门。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文书审核转递办公室根据授权对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依照中国法律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章转递;代办内地公证;代办外交认证。查册送达办公室根据请求核查内地与香港各类注册登记文件的真实性;各类法律文书的双向送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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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服务自由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经济全球化带动了法律服务的全球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 ,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全球法律服务自由化的纲领性规范 ,在推进全球法律服务自由化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影响法律服务自由化程度的具体因素主要是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法律服务自由化并不会导致法律的全球化和本地法律服务的边缘化。境外法律服务机构的本土化是法律服务自由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只要规范得当 ,对本地的法律服务市场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保护性的措施不是实现法律服务市场政策目标的最佳手段 ,必须随着国家的经济开放程度及时调整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的步伐。在实施法律服务自由化的过程中必须同加强和改善行业的有效监管结合。通过改革和必要的政策手段 ,提高国内法律服务机构的竞争力是应对法律服务自由化挑战的关键。经济全球化和法律服务自由化将导致法律服务的产业化 ,对此 ,行业管理部门应有充分的认识 ,并作为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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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经济急速发展,近年两地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亦越趋殷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自1987年在港成立,为两地居民和商业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公证文书转递服务以及推动两地法律交流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公司”的成立,对推动两地法律界合作,促进两地的经济贸易及法制发展,均有积极的作用。律政司致力推动两地的法律专业交流和司法互助,在这方面的工作一直得到两地的有关机构、专业团体以及“公司”的支持和协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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