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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王庭 《中国律师》2014,(7):51-51
正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俗称的"新三板"从此突破试点国家高新区限制正式扩容至全国,挂牌公司数量迅速增长。截至2014年6月6日,新三板挂牌公司达776家,预计今年将突破1000家。新三板如火如荼地发展,吸引了很多律师的目光,成为律师行业拓  相似文献   

2.
正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新三板正式扩容至全国,新三板业务呈现井喷式发展。随着新三板市场的建立与发展,律师行业迎来了一场新的资本盛宴。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敏锐地察觉到政策的变化以及企业的需求,为抢占先机,早在2013年的下半年,就开始大规模地进行新三板业务的开发。这不但使企业,也使律师事务所本身赢在了起跑线上。  相似文献   

3.
正【本刊讯】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诺科技")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智诺科技股票在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837181。据悉,智诺科技面向国内外市场提供包括人脸识别、车牌识别、行为识别等系列视  相似文献   

4.
辛颖 《法人》2014,(9):78-80
正无论主板还是新三板,都不应成为违规违法行为的集散地2014年8月1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发布了《关于对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称,对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采取  相似文献   

5.
资讯     
《法人》2014,(7)
正财经大势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出炉6月5日晚间,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公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终于正式出台。其中的一个亮点在于,非券商机构也可成为做市商。业内人士指出,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出台,意味着新三板未来的交投更加活跃,但也有业内人士担心可能对A股造成资金分流影响。  相似文献   

6.
诚如王进律师在书中所言,“新三板”只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和“老三板”的关系真的并不是非常大。其实,我更想用“创新板”来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然人微言轻,有此机会借这本书发出一点声音,又是一件幸事。
  ——徐业伟申银万国场外市场总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相似文献   

7.
于维同 《经济与法》2003,(12):66-67
我国目前市场上所谓的“三板市场”,实质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主要是为了给原STAQ、NET遗留股票提供有效的流通渠道,其次也给主板市场退市提供一个退出渠道。截至2002年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共有挂牌公司12家,交易股票14只,投资者10万,流通股份14亿股,流通市值约50亿元。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其起到了流通的作用,但却没有融资的能力。我国主板市场上市的门槛高,二板市场又迟迟未开,此时我国亟需一个广大的场外交易市场,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在我国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市场)已成为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8.
《司法业务文选》2013,(26):29-33
1.2013年1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9号公布2.自2013年1月3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管理,明确其职权与责任,维护股票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学》2018,(1):92-103
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但是,除《证券法》第39条提到了"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外,《证券法》对新三板并没有具体规定。我国现行《证券法》遵循了"主板逻辑"和"公开发行逻辑",而新三板市场不是主板,它具有特殊性。因此,新三板市场难以适用《证券法》,甚至一旦适用了《证券法》的某些条款,可能会阻碍新三板市场的正常发展。《证券法》对新三板市场的某些制度(尤其是做市商制度)的运行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这是行政法规或规章克服不了的。我国应该通过修改《证券法》以及制定一部单行的证券法特别法——《全国股转系统监督管理法》,为新三板市场的相关制度运行提供法律依据。但从长远看,我国《证券法》应以"多层次资本市场逻辑"和"交易逻辑"取代主板逻辑和"公开发行逻辑",以实现逻辑的转换。  相似文献   

10.
王赫 《法人》2013,(9):72-73
目前,企业、券商、地方政府等各方利益并未能有效激发资本市场的参与热情。对于PE/VC来说,新三板的流动性对目前困在堰塞湖中的资本体量根本是杯水车薪将新三板扩容至全国无疑是中国资本市场最为火热的新兴事物。8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  相似文献   

11.
尚晓茜  刘衍 《人民司法》2020,(11):80-84
【裁判要旨】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中,对赌协议投资者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以未按时完成A股上市还是新三板挂牌为条件约定不明时,判断条件是否成就,应在正确把握资本市场相关概念及术语的基础上,结合投融资法律关系特征及交易模式、过程、当事人约定目的、约定沿革、约定体系、条款内容等因素综合衡量。  相似文献   

12.
2007年7月8日,"两高"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  相似文献   

13.
张平 《法人》2013,(1):28-29
金融创新方式多元化,是未来趋势,但不管如何创新,都必须以"守法"作为底线截至12月28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超过200家,"新三板"今年可谓完美收官。作为金融创新的举措,"新三板"扩容赚足了市场眼球,但其并非唯一的金融创新方式,在现在以及不远的未来,会有更多金融创新方式给市场带来耳目一新的选择。业界一般将金融创新定义为金融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包括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业务创新、金融组织创新等类别。而在资本市场领域,金融创新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资金的提供方与资金使用方之间相互合作的新途径。  相似文献   

14.
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冯果博士撰写的、国家九五重点图书“国际法研究丛书”之一的《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一书最近已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以资本的概念、形式、维持、变动、出资转让为线索 ,在对公司资本制度产生的背景、意义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 ,重点探讨了资本的法律界定、资本制度的价值功能与目标选择、股东的出资形式、资本结构与出资责任、公司自己股份取得制度、股利分配制度和转投资限制制度、以及股东股份认购优先权制度、股东出资转让及国有股流通等重大理论问题 ,共计 2 2万字 ,是我国目前第一部系统研究公司资本…  相似文献   

15.
李华  鹿跃 《法人》2014,(8):52-53
正实践中大量的"200人公司"徘徊在资本市场门外,这源于历史形成的原因和旧有的政策规定。不久前先后出台的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办法和审核指引文件,为200人公司公开发行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开启了一扇门200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此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200人公司")无论是公开发行上市,还是新三板挂牌,都受到限制,致使很多公司被挡到了资本市场以外。  相似文献   

16.
张晓瑜 《法制与社会》2014,(12):102-103
2013年12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规定了老股转让制度,这引起了理论界与实践界的热烈讨论。老股转让制度原本为了缓解我国证券市场"三高"问题,但"三高"现象未见好转,反而因产生老股东套现问题而遭到合法性质疑。本文将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探讨此次老股转让的合法性问题。  相似文献   

17.
平达 《中国律师》2013,(8):36-38
2013年6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中222会议室气氛热烈,这里正进行着一场由海淀区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关村新三板挂牌上市业务研讨会"。研讨会由海淀律协行业发展委员会秘书长刘辉律师主持。金元证券董事、场外市场总部总经理陈永飞从券商角度讲授"新三板新市场新机遇",北京市邦盛律师事  相似文献   

18.
刘兴成 《法人》2014,(1):46-47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迅速反应,于2013年12月16日向社会公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修改稿,并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9.
股份自由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特征。但在我国,无论1993年《公司法》抑或是2005年新《公司法》中均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由转让原则之例外情形进行了规定。但该条款对转让行为未做出区分,在对限制对象的认定上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本文从取缔规定和效力规定的效力角度,区分了股份转让过程中的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具体分析了该法条,完整论述了发起人股份转让之效力。  相似文献   

20.
《中国法律》2014,(1):35-35
2013年12月27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证监会发布了《关於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定向发行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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