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 毫秒
1.
伊斯兰教与客观唯心主义具有大体相同的世界观;对存在的基本问题诸如宇宙的起源、宇宙的未来、人类的起源等的解答受制于有限的认识能力,人们长期不能发现社会生活中个体及集体命运的决定因素和力量,此二者为伊斯兰教产生的认识论根源。这些问题彻底正确的解决依然受制于当代有限的认识能力则是伊斯兰教持续存在的认识论根源。应从哲学、科学、宗教中提取最大公约数,对存异部分进行统筹协调,扬长避短以更好地促进人类自律和存在的基本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2.
按照"比较宗教学"理论,研究中国伊斯兰教可归结为四方面的"比较":与科学、人文之比较;与其它多神教、泛神教相比较;与犹太教、基督宗教、巴哈伊教等相关宗教之比较;与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教之比较,与中国儒、释、道思想相比较。  相似文献   

3.
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是迄今为止宗教道德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较完善、较具体、内容深刻的伦理道德,也是一个影响最为广泛、最为深入的伦理道德。它对所有信奉其教的民族精神思想和民族心理产生了深远影响,渗入到他们日常行为和价值观念中,形成广泛的认同感和强烈的归属感。时至今日,仍为全世界各国穆斯林所推崇。研读《古兰经》,了解伊斯兰教基本伦理规范,有利于我们理解其为何会产生如此巨大而持久的影响,对于现代中国社会主义信仰体系的构建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陈阳 《法制与社会》2011,(5):291-291
宗教自产生以来就对法律影响,这是基于法律与宗教的核心都在于统治。法律主要是行为上的约束,而宗教主要是心灵上的指引。但是要实现二者的目的,都要经历相似的发展过程。本文以印度法、希伯来法、伊斯兰法受到宗教的影响为视角,论述宗教是如何开始影响法律的。  相似文献   

5.
《北方法学》2020,(3):124-137
20世纪60年代末,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兴起促进了伊斯兰人权观的出现,这种从伊斯兰教义出发看待一切人权规范的人权观在伊斯兰世界至今仍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伊斯兰人权观与人权的亚洲价值观在强调人权的特殊性以及非政治化方面存在很大的相似性,但前者的宗教性决定了其比后者更加根深蒂固。无论是以国际人权宪章为基础还是以道德普遍性为基础的普遍人权理论都存在理论上的弱点,很难对与国际人权宪章存在诸多矛盾冲突的伊斯兰人权观有足够的说服力,伊斯兰世界多元变化的事实也不足以消除伊斯兰人权观与普遍人权观存在的观念冲突。在一个多元化的世界,西方普遍人权话语中将人权宗教化或者原教旨主义化的倾向具有使人权观念被绝对化和异化的危险,由此很容易成为与其他信仰的冲突之源。只有坚持一种具有反思性的温和普遍人权观才能实现其与伊斯兰人权观等其他价值观的和平共处与有效对话。  相似文献   

6.
对通奸罪判处石刑是伊斯兰法的一项古老的规定,形成于伊斯兰法的早期阶段,通过圣训正式确立下来。在伊斯兰法世俗化改革时期以及伊斯兰法复兴运动中,这一规定随着伊斯兰法律的变迁或存或废,与伊斯兰世界的政治变革密切相关。时至今El,对通奸罪判处石刑仍然出现在一些伊斯兰国家的法律中,正因法律的象征性作用以及伊斯兰法浓厚的政治特性,对通奸罪判处石刑的规定短期内不会在伊斯兰法律中消失。  相似文献   

7.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宗教条款包含“禁止立教条款”和“宗教自由条款”。两个条款合力确保政府在各教派之间维持中立,以充分保障公民的宗教自由。但何谓“宗教”,宪法并未解释。制宪之初,基督教背景下的美国,多认为“宗教”就是对上帝的信仰,针对宪法中的“宗教”概念甚少异议。随着美国社会宗教多元化,新兴“宗教”层出不穷,各种信仰纷纷出现,有神论的宗教概念显然已无法应对时代的需要,如何区分“宗教”与“世俗”成了宪法上的疑难问题。界定“宗教”概念既要在传统宗教的诸神之间保持均衡,又要顾及人类未来的信仰探索,困难重重。最高法院打破了有神论的宗教观,扩展了传统上的“宗教”概念,但又没能明确具体的“宗教”认定标准,只是在零星的判例中采取就事论事的方法,逐个解决纠纷。联邦下级法院以及州法院尝试通过明确的客观标准来认定“宗教”,裁判纠纷,但观点纷呈,意见不一,且纰漏颇多。学者们亦从不同视角为“宗教”概念的确定献言献策,但追求逻辑的自洽胜于对问题的解决。所以,美国至今未能在“宗教”概念的认定上形成“通说”,美国宪法上的“宗教”概念难题仍悬而未决。  相似文献   

8.
王晓东  沈维刚 《河北法学》2007,25(11):136-138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和文化系统,它几乎与人类文明史上的所有社会形态都结下了"不解之缘".它既有深广多面的精神资源,又有丰厚辉煌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时还是民族融合的纽带.在社会主义社会,它将具有长期性、民族性、群众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点.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具有很强的道德教化作用、社会稳定作用、心理慰藉作用、文化展示作用和对政治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9.
钟继军 《时代法学》2006,4(4):108-116
宗教是古代国际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在东、西方的国际法遗迹中均有所反映。现代国际法的一些原则、规则,如“条约信守”和战争法规则等,曾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宗教教义、组织、学说等因素的启示、促进。宗教中蕴涵的某些伦理道德如“和平”、“互惠”,对未来国际法的完善具有积极价值。  相似文献   

10.
11.
托克维尔认为宪政必须以宗教为前提。但那些对宪政确立有奠基之功的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和休谟等人对基督教并不看好。这样便产生了一个悖论:宗教如果对宪政至为重要,那么公认的支持宪政的思想家为何却轻视宗教?合理的解释应是:宪政与宗教之关系仍在途中。  相似文献   

12.
曹禺的宗教活动、宗教情感及其剧作文本里的宗教意蕴,存在着一方面迷醉宗教,一方面又怀疑乃至否定宗教的矛盾。论文对矛盾的特质和生成缘由作了具体剖析,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民族宗教心理特质的折射,又是与曹禺的深层心理动因———排拒佛教而与基督教发生共鸣———相联系的,具体表现在“负罪”意识、现世情结、“末日”感受三个方面。但是,曹禺毕竟没有把宗教,即便是基督教作为其心灵的栖息之地。  相似文献   

13.
伊斯兰法系是现今世界上存在的最为古老的法系之一。当同为古代法律文明标志的印度法系、中华法系相继灰飞烟灭之后,伊斯兰法系依然闪耀着法律文明之光。本文从古代伊斯兰刑法入手,通过浅析《古兰经》和"圣训"中的刑事法律条款,来探求伊斯兰法——这个有着极强宗教色彩的神秘法律体系中的刑事法律的特点。  相似文献   

14.
伊斯兰法系是现今世界上存在的最为古老的法系之一.当同为古代法律文明标志的印度法系、中华法系相继灰飞烟灭之后,伊斯兰法系依然闪耀着法律文明之光.本文从古代伊斯兰刑法入手,通过浅析<古兰经>和"圣训"中的刑事法律条款,来探求伊斯兰法--这个有着极强宗教色彩的神秘法律体系中的刑事法律的特点.  相似文献   

15.
伊斯兰法文化的变革与趋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世纪世界变革的冲击波,已使堡垒最为坚固的伊斯兰法迈向了自身改革的里程,西方化、世俗化、现代化、多元化与复兴伊斯兰法的趋向构成当代伊斯兰法发展的主流。在改革中,大多数伊斯兰国家选择一条中间道路,使现实的伊斯兰法既不与西方世俗法体系完全挂钩,也不与旧的宗教法制度彻底决裂,而是在跟随物质文明发展与维护信仰不变方面达成了妥协和统一。  相似文献   

16.
世俗化是当代宗教意识的主体色,也是当代宗教发展的潮流和显著特征。伴随着世俗化出现的是传统宗教的革新和新兴宗教的兴起,宗教的未来命运将更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7.
吴锡民 《金陵法律评论》2004,(1):104-107,128
陈思和先生提出中外文学关系研究中"世界性因素"的看法,对外来影响之"接受"的主流观念和方法形成了"颠覆性"挑战.然在本文的"误读"视域里,世界范围的文学与具有"世界性因素"的文学是有着明显区别的;确认"世界性因素"最顶级的平行关键词也许分别是:"先进性"、"同步"与"反响";将本土东西置于"他者"(Others)反应(而不是反映)的视野中来加以检视恐怕平等对话会有"质"的飞跃;锁定作家创作活动的"重力场"(弱作用)兴许不失为某些"影响"事实依据之困窘的合理解释;只要有利于我们自身文学的必然王国健康地向文学的自由王国迈进,就甭管张三李四来路的"比重"的如何.  相似文献   

18.
东南亚地区是一个具有相当特殊性的法域,古老的习惯法、古代中国法、伊斯兰法、印度法在这一地区混合,其情形十分复杂、混乱。概括起来,有如下特点:中国作为东亚和东南亚文明的轴心,中国古代法对所有东南亚国家均产生了普遍、深远的影响,但越南、新加坡等国受古代中华法系的影响要大一些;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等以信仰伊斯兰教为主的国家及菲律宾南部地区则受伊斯兰法的影响较大;三是在地理位置上靠近印度的缅甸、柬埔寨、老挝和泰国则受印度法的影响较大。  相似文献   

19.
宗教与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两种不同手段,但它们所追求的理念与价值以及表现形式上,也有某些共同要素和渊源相依的关系.宗教团体对自身的管理权力和宗教精神对社会的影响力,一般属于社会权力范畴.至于以其宗教定为"国教"的宗教国家,则其社会权力同国家权力合二而一;其教义等同于国家法律,其教主成为高于国家行政首脑的精神领袖,其权力地位同一党专制的"党国"的执政党领袖有些相似.宗教自由作为一种信仰,同思想自由一样,是绝对的权利.宗教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作用,把宗教单纯视为"人类精神的鸦片"或社会异端,是片面的.但宗教活动所行使的社会权力对社会有一定影响,因而要受法律的限制.  相似文献   

20.
亚洲三国伊斯兰法的改革——比较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伊斯兰法概述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又称穆斯林教,是公元7世纪阿拉伯先知穆罕默德所传播的一种宗教。“伊斯兰”在阿拉伯语中意为“顺从”,穆斯林指“信徒”伊斯兰教是三大宗教中最后出现的一个,但其传播之广泛是很惊人的。现在它拥有全世界一百个左右国家和地区的大量教徒。 伊斯兰法泛指以伊斯兰教义为基础的法律。阿拉伯语中称沙里阿(Sharia),即“真主安拉(Allah)指示的通路”,比较法学作品中所称的伊斯兰法系,是指所有伊斯兰教法的总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