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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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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8.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 用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任何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时,调解书都不发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2.
第一,调解是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职权。具体来说: (1)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与诉讼外调解不同。一是诉讼外的调解无论是哪种形式,都不具有诉讼性质。而法院调解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的制度;二是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活动,由法官主持,是人民法院审理活动和当事人活动的结合;三是法院调解协议,经法院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2)法院调解必须依法进行。 (3)调解协议具有法定形式,经法定程序才能生效。《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  相似文献   

3.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民事案件和经济合同案件的有效方法,更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在调解中,审判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促使绝大多数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了纠纷,效果往往很好。人民法院在制作调解书中,总要写上“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审理后制作的法律文书;二是双方达  相似文献   

4.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内容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同判决书、裁定书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制作的重要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一种形式。制作好民事调解书,对于及时解决纠纷,促进安定团结,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二十二、什么是法院调解?为什么说生效的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上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为解决民事案件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也是人民法院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主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终结案件的一种方式。它与诉讼外的调解,即群众调解不同。诉讼外的调解,主要是指群众性的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自我教育活动。  相似文献   

6.
目前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末尾,都署有“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字样,我认为这样写并不确切。调解书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虽基本相同,但严格讲,还是有所区别的。 第一,调解书与判决书性质不同。调解书是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自愿协商的结果,是人民法院认可的;判决书则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案件作出的裁决。第二,调解书与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一审判决书则需等十五日法定上诉期限过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第三,调解书在送达当事人之  相似文献   

7.
民商案件的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诉讼当事人之间民商权益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理顺、确认,并加以评判、解决的具有特定法律效力的诉讼文书。民商案件的判决书较民商案件裁定书和调解书有自身  相似文献   

8.
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之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发展看其价值取向 我国的法院调解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无论是制作调解书还是记入笔录,都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根据。法院调解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不仅适用于第一审程序,而且适用于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9.
调解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其中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下面笔者就几个方面有争议的疑难问题作些分析。一、诉讼和解能否转变为诉讼调解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几方)在民事诉讼开始后至民事诉讼程序终结前,互谅互让,签订和解协议,然后,由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它与诉讼调解是不同的。诉讼调解是当事人双方(或几方)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指导下,自愿地平等地协商,达成协议,然后由人民法院制作正式的民事调解书,从而终结诉讼。二者的最主要的区别是,诉讼和解是当事人之间的自行和解,不属人民法…  相似文献   

10.
案外人在可以通过另行提起诉讼解决其与案件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且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不涉及案外人与案件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关于案外人提起再审申请的规定,应予驳回。  相似文献   

11.
民诉法第一○一条第一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一○二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翻悔的,人民法院应进行审判,不应久调不决。”对于这两条中“送达前”与“送达后”究应如何理解,司法实践中不无争议。由于认识不同,案件处理结果也会因之而异。有这样一个案例:  相似文献   

12.
调解,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纠纷案件的一种主要方式。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同样适用这一方式。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通常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的方式进行的。这种在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一齐到庭的调解方式,我们称之为“当庭调解”。在审判实践中,还有一种调解方式:诉讼双方当事人不需要到庭,而由审判人员用书信向一方当事人转达对方当事人意见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成双方达成协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送达调解书有时是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同时送达,这样,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均知道生效时间。但大多数情况是分先后送达,特别是当事人众多的案件。有时先收调解书和后收调解书的相隔几天甚至十几天的时间。按上述法律规定,必须等最后一个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才生效,那么,先收调解书的一个甚至几个当事人怎么能知道最后一个当事人是何时签收调解书的?而调解书的生效时间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又是很重要  相似文献   

14.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经济案件的调解书,是否可以在受送达人下落不阴或采用民事诉讼法第5章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公告送达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调解书不宜公告送达,理由是:一、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制作的,因此它与判决书、传票等强制性、指令性的法律文书不同;民诉法第102条明确规定了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翻悔的,人民法院应进行审判,不应久调不决。这就说明了调解书的生效必须以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书为前提。  相似文献   

15.
由于民事案件采用调解方式结案的一般在70%以上。所以制作好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非常重要。最近,我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对各类民事案件的调解书进行抽样调查表明,民事调解书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一、案号书写不规范。案号是民事调解书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归档  相似文献   

16.
如何适用《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一条?编辑同志:《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我们对“由人民法院决定”的规定认识不尽相同。一种意见认为,案件的实...  相似文献   

17.
来 信我朋友谢某为债务纠纷案中的债务人,经法院调解,调解书已送达双方当事人。现履行期限已过,谢某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谢某态度恶劣,百般阻挠执行,现法院已对谢某司法拘留15日。请问: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吗?读者 邝某复  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答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刑法第31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相似文献   

18.
王琍  周斌  季庆 《犯罪研究》2014,(1):84-87,112
一、房地产虚假诉讼的现状 (一)房地产虚假诉讼的含义及特点 根据2013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房地产虚假诉讼的案件基本表现为:当事人之间虚构借贷等债权债务关系;法院立案受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用债务人的房产抵偿债务,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后被迅速执行房产过户。  相似文献   

19.
张娟 《中国律师》2008,(8):64-66
对传统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理论的反思 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除外),不得适用调解,即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不能为解决行政纠纷而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  相似文献   

20.
移送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无需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由审理该案的审判人员,将案件直接交付执行人员执行,从而引起执行程序发生的诉讼制度.移送执行是作为诉讼主体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情况,依职权主动及早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诉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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