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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5)
<正>济政字[2015]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5]38号)精神,现发布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2014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504元为基数,基准线为增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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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15)
辽政办发[2008]4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确定2008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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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4)
<正>济政字[2014]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4]50号)精神,现发布201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2013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467元为基数,基准线为增长12%,上线(预警线)为增长20%,下线为增长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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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8)
<正>本刊讯近日,市人社局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为18%,下线为3%。据介绍,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要求,全市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经济效益、职工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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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要求,经过前期深入的调研、统计、分析和反复的测算。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吉林省2009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中线、上线、下线分别为11%、15%、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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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6)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宁人社[2011]21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处,市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各有关用人单位: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城乡居民收入两个同步目标和我市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收入六年倍增计划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我市就业状况、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成本以及投资环境等因素对职工工资增长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指导意见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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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7)
<正>鲁政字〔2015〕3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以2014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238元(估算数)为基数,确定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发布如下:(一)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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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目前发布2010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2010年厦门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9%,与2009年持平,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6.5%~11.5%,增幅最高不超过13.5%。而针对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还制定了工资增长的下线:零增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