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全国法院系统第八届学术讨论会于1996年12月6日至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本届学术讨论会获一、二等奖的作者和部分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了讨论会。本届学术讨论会重点对行政审判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共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选送的论文356篇。其中有论述我国行政诉讼目标模式的选择、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执法中的法与理的统一等基本理论问题的;有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理研究的3有关于行政处罚相关问题研究的;有关于行政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研究的;有关于行政赔偿问题研究的;还有关于完善现行行政诉讼程序制度立…  相似文献   

2.
行政程序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是贯穿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其主旨是体现行政公正原则。凡是以平等、民主为旗帜的国家都会在行政程序法把公开公平公正作为基本原则,因此,说明理由制度是行政程序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本文主要从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界说、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产生的法治背景及理论基础等几个方面对说明理由制度作了简要分析,并在分析我国说明理由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说明理由制度的建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构建李春燕目前,有关行政程序的宏观研究已渐成体系,但在微观操作层面上的探讨尚处于起步阶段。鉴于此,本文就如何构建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发表浅见,并就教于同仁。一、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内涵、设置目的及其构建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是指...  相似文献   

4.
说明理由制度是行政程序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在行政活动中,行政主体在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为时,必须说明作出该行为的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违反说明理由义务有可能直接影响到行政行为的效力。该制度能促使行政主体在作出行为时慎重加以考虑.在理由充分时才形成自己的判断,有利于增强行政主体自身的自律功能,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包括后果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 ,本质是后果责任。负担后果责任才首先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行政法治原理 ,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基本决定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 ,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所负举证责任 ,实质上带入诉讼。原告主张 ,被告举证 ,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基本分配原则。原告对其主张的行政行为违法 ,例外的情形 ,负举证责任。授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负举证责任。其他不同的行政行为 ,主要事实争执点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在WTO背景下有重要意义。有关法律应进一步规定说明理由制度 ,及时有效听取意见制度 ,案卷排他性原则。行政诉讼法应对原、被告使用新证据作出规制 ,对司法审查程度及其种类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研究”学术讨论会综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研究”学术讨论会综述●邹荣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法学界一直认为,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所诉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以内。(二)必须是所诉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三)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如未过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7.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粗放到日益要求精细的过程,许多法律、法规开始注重说明理由制度的建设。但现在的立法中可看出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全面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并剖析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希望能得到些许共鸣。  相似文献   

8.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上旬,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在重庆举行第二次全国行政法学术讨论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多位行政法教学人员、科研工作者和有关政府部门从事行政法制建设工作的同志,云集山城重庆,济济一堂,共同研讨如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学。这次学术讨论会围绕着建立健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和大中城市政府的法制建设这两个课题,进行学术成果交流和学术研究。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行为说明理由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下载免费PDF全文
章剑生 《法学研究》1998,(3):121-131
论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章剑生一、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界说行政行为说明理由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因素、法律依据以及进行自由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等因素。行...  相似文献   

10.
说明理由制度是行政法上的基本制度,是现代国家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法治及保障公共参与的重要方式。我国以单行法的形式规定了特定类别行政行为的说明理由义务,但由于规定粗略、标准不一及法律后果不明确等原因,使说明理由要求难以发挥其制度功能。美国行政法上的说明理由即时性原则奠定了说明理由制度在行政法上的基础地位,在制约行政裁量滥用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形式法治,但同时对规则制定造成了些许负面影响。有条件地接受"事后说理",将即时性原则视为司法审查的一般指导性规则,统一"发回不撤销"判决方式的适用情形,将促进行政法治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并重,是修正即时性原则的基本方向。深入探究即时性原则的分析框架和发展方向对完善我国说明理由制度极具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政治责任,强化了对行政权的司法审查,使得司法审查从对行政权结果的审查扩展到对整个行政过程的审查。同时,该制度的实践也对传统行政法学理论形成挑战。在我国《行政程序法》制定过程中、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研究,以构建我国合理的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  相似文献   

12.
行政裁量权行使之理由说明——以法律论证为分析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文星 《时代法学》2006,4(4):45-51
行政机关之理由说明制度不仅具有功能性的、程序性的作用,在行政裁量权广泛盛行的情况下,其更是行政机关正当化行政裁量权的尝试。通过法律论证理论的引入,将行政裁量权行使过程中的理由说明制度视为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对话,为我们理解正当程序视角下理由说明制度的困境提供了可能性。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项极为重要也极富积极意义的法律制度。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各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有很大的差别,但其宗旨都是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一种监督、限制和补救,以保证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的非法侵犯。行政公诉制度是在行政诉讼制度发展  相似文献   

14.
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几个理论问题探析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本文首先从行政权与司法权、公民权的关系着手,分析行政诉讼存在一个有别于其他诉讼法的特殊制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由,并从行政法学理论等方面分析影响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其次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人身权、财产权之间的关系层面上,认为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不是受案范围的依据,而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八)项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时,才能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5.
徐占峰 《法学》2006,(7):99-102
就法理基础而言,以国家行为不可诉原则、“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理论反对创建军内行政诉讼制度,理由不能成立。就实践发展而言,创建这一制度是新形势下贯彻依法治军方针、推进军队行政法治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军人合法权利保护、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充分挖掘军事司法潜能、构建和谐军营的内在要求。在制度建构中,应当以国家行政诉讼法为基础,遵循司法规律和军事变革规律,限制军内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时间范围、简化司法机构、实行地域管辖。  相似文献   

16.
论行政公诉制度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论行政公诉制度钱伯华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是行政自诉制度,只有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才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而其他个人、团体均不能替代当事人起诉,检察机关虽然享有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权,但不能作为原告享有起诉权。上述规...  相似文献   

17.
论行政行为补充说明理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行为补充说明理由是指行政主体在司法审查中对行政行为作出当时根据的法律、事实或自由裁量依据做进一步的说明和分析。这一制度体现了行政效率的内在要求、公共福利的发展趋势,也是司法审查有限原则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8.
举证时限制度是行政诉讼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能够确立和完善主要是源于行政行为“先取证后裁决”原则和诉讼效率价值的要求。我国立法虽较早确立了行政诉讼举证时限制度,但是发展至今,存在重大的缺陷,需待重构。重构时应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指导目的,确立单一的行政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相似文献   

19.
送达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送达理论的司法倾向使行政法学者们基本上忘记了其在行政法学中的重要地位。理论研究的滞后和偏向对行政法治实践造成了负面效应。我国行政诉讼法虽然规定了送达,但行政诉讼中的送达和行政法中的送达不可一概而论,原因在于行政诉讼中的送达仍然是司法上的送达。行政程序法以及其他行政实体法对行政行为的规制若要有效,就必须注意到行政行为中的每一个环节,其中在行政程序中疏漏送达制度是非常致命的。在制定行政程序法典时应当将行政行为送达作为重要的行政法制度确立下来。一方面,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中应当有行政行为送达的板块,使其成为独立于司法送达的特别送达制度,使其从行政行为生效这个狭窄的理论范畴中独立出来。另一方面,行政行为送达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应当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具体化。  相似文献   

20.
高等学校在学生处分方面具有教育法授权的行政主体资格,其对学生的处分行为乃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做到程序正当、依据明确、处分恰当。故而在学校作出处分决定时必须具有调查、告知、听证、说明理由、依据等要件,而受处分学生为了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不合理的侵害也应当拥有包括申诉、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若干自助途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