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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法律适用》2011,(10):26-39
《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律,虽然条文只有92条,但其体系和内容博大精深,关涉社会和谐和国计民生。这部法律总结了30多年来我国侵权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司法实践以及立法经验,吸收借鉴了域外侵权法立法经验,是我国民事立法中极为重要的优秀成果之一。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5,(5):63-73
侵权法是矫正正义的体现,权利立法是分配正义的体现。侵权法以权利立法所确立的利益格局为出发点,在既有权益被侵害时,发挥矫正功能。侵权法以整个法秩序为背景,旨在保障现有价值体系的实现。侵权法与合同法所面向的生活关系不同,现代法上二者在价值层面逐渐交融,但这并不影响侵权、合同二分法的存续,合同所确立的权益也在侵权法保护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3.
1.我国将制定《侵权法》《物权法》起草人之一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指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不是一下子建立一部完整的法典,而是分期分批地进行立法。明年三月《物权法》通过之后,下一步就要尽快制定《侵权法》。王利明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的社会,所有风险都需要通过侵权法来救济。考察世界各国立法,侵权法逐渐独立出来,与物权法并列,凸显其重要性。近年来侵权法保护对象不断扩大,除物权外,还包括知识产权、身份权、人格权等。我国目前有关的侵权法律是《民法通则》“民事责任”一章中关于侵权民事责任法律规定的总称。侵权法…  相似文献   

4.
风险社会与现代侵权责任法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岩 《法学研究》2009,(5):18-36
传统侵权法的内在体系建立在自然人过错侵权的基础上,无法满足现代风险社会的需要。从社会主体分化、风险来源、组织分工等社会基础出发,现代侵权法的归责体系应包括过错责任、危险责任和组织责任。其中过错责任日趋衰落,危险责任与组织责任成为风险社会中的重要归责事由。侵权法的外在体系应当反映其内在体系的本质结构,在立法模式上须围绕三元归责事由展开。  相似文献   

5.
于飞 《政法论坛》2012,(4):141-150
德国民法典立法时,侵权法上的"法益"指且仅指"生命、身体、健康、自由",从而与"所有权、其他权利"这些主观绝对权利相区分。区分的功能在于使"其他权利"这一开放式概念的扩张功能不及于"法益",从而实现限制保护人格利益的立法目的。但随着社会、法制及观念的发展变迁,这一区分已经不适宜。现在侵权法上的"法益"概念已经与"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合一。德国侵权法上的"法益",从来不是指权利之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我国侵权法中,也没有必要在这个意义上设立一个"法益"概念。  相似文献   

6.
袁雪石 《政法学刊》2005,22(3):16-19
电子商务侵权行为和电子商务侵权法是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电子商务侵权行为不完全等同于网络侵权,其在侵害主体、侵权行为地、侵害客体等方面都有新的特点,如侵权主体多样化、低龄化,侵权客体多层次,侵权行为地之间空间距离较远等,因此,在侵权法立法上应对电子商务予以充分重视,并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7.
侵权行为法立法过程中,将一般条款作为规范模式是对其本意的误读,其本身是对诸如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的描述。从一般条款转向一般条款恰恰代表了侵权法立法理念的创新,前者意味着规则中心主义,而后者意味着站在原则的高度去考虑规则,进一步讲是以一种哲学关照的视角去检讨侵权立法的进路问题。如果过分强调一般条款在立法中的地位,不但无法实现我国侵权法从古典走向现代,更可能造成侵权行为法与民法总则之间关系的倒置。一般条款立法理念的具体实现就是解决诚实信用原则对侵权法的适用问题,并从思想基础、规范构成、实践运用等层面促进侵权法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8.
危险责任的一般条款立法模式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危险责任是工业化社会的产物,在现代侵权法中,与过错责任并列成为最基本的归责原则。由于传统侵权法以过错责任为单一归责原则,导致针对危险责任采取了民法典之外的单行法调整模式,此种立法日益加重了侵权法与现实生活的张力。由于危险责任是现代风险社会的常态责任形态,并且各种新型风险日益增多,针对危险责任应当采取一般条款立法模式。为了避免一般条款立法模式的弊端,应对其构成要件作进一步的限定,并辅之以必要的列举。基于危险责任,同样应当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原则上不设定最高赔偿限额。免责事由限于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以及风险自担。  相似文献   

9.
中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立法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立法中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单纯强调补偿受害人损失,但因知识产权侵权的特殊性,往往难以补偿受害人实际损失、遏制再次侵权的发生。美国知识产权法在补偿性损害赔偿基础上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补偿受害者的同时惩戒侵权者,双向调节遏制侵权。我国知识产权法有必要借鉴美国立法,完善赔偿数额制度。  相似文献   

10.
侵权法一般条款的立法模式及其保护范围是侵权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法之规定与法国法之规定各有其优劣,但德国法更具借鉴意义。我国侵权立法,应认真总结以往立法及司法的成功经验,坚持已有的成熟做法,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立法模式。我国侵权责任法应通过一般条款列举具体的权利及利益保护范围,同时规定兜底条款,而不应从规定损害概念的角度界定侵权法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11.
法律实施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夏锦文 《法学论坛》2003,18(6):27-32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法律实施是指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贯彻与施行。它是将法律规范的抽象行为模式转化为人们的具体行为的过程;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的过程;是由法律规范的抽象的可能性转变为具体的现实性的过程。法律实施是实现法的目的的重要方式。在当代中国,立法已驶入快车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基本建立。但是,法律的实施状况和效益并不尽如人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法律实施的基本理论缺乏研究,对法律实施的实践缺乏总结,法律实施已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时代课题。因此,本文着眼于法律实施的基本含义、内在规定性及其相关概念的辨析,致力于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法律效力、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联系和区别的探讨,藉以为法律实施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基本的知识铺垫。  相似文献   

12.
常态化社会管理是具体地运用公权力解决社会问题而形成的“权力/权利”公法关系的机制.社会国理论认为,公权力有义务为公民提供服务和帮助,促进其有尊严的生活,这是常态化社会管理的理论基础.它包含了比传统的“形式主义法治国”更加强烈的法治需求.我国常态化社会管理应当遵循六种主要法治思维:决策的开放性思维、执法的合作性思维、执法的合理性思维、执法的诚信度思维、执法的康洁性思维和程序的适当性思维.  相似文献   

13.
周恒 《河北法学》2020,(4):103-115
作为一个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相区别的概念,法治社会命题致力于实现社会生活的秩序化、法治化,并尤其强调社会力量对国家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试图借助多元社会主体的参与来型构法治发展的动力基础。准确认识当下的社会状况,充分挖掘现有的社会力量,是开展法治社会建设的正确路径。在当代,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纵深发展日益改变着现代社会的交往模式,并塑造出互联网社交这一新型的社会关系形态。互联网社交的出现与发展孕育了以网络为介质的社会力量,使社会逐渐获取了同国家对话并参与国家法治建设的能力。互联网社交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功能可以从四个向度获得理解:互联网社交缔造着网络公共空间的公民品格;互联网社交孕育了网络社会的自治能力;互联网社交构成了民主参与的"非正式"渠道;互联网社交提供了权力制约的社会手段。  相似文献   

14.
孙建军 《行政与法》2004,(11):49-50
“二八律”是管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原理,它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都得到了运用。“二八律”对公务员科学、高效行政也同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5.
法哲学视野中的民法现代化理论模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法现代化的理论模式主要有从身份到契约、从契约到制度 (身份 )以及近现代民法模式 ,它们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私权的社会化的结果是私法公法化、私法社会法化与私法社会化。民法现代化的核心观念与理论模式是私法社会化 ,其具体内容包括 :民法以社会为中心 ;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民法应注重对弱者的不对等保护。私法社会化并不是对私法自治的否定 ,它以私法自治为前提与基础  相似文献   

16.
黄茂钦 《现代法学》2007,29(1):31-37
从本源上看,经济法的道德性来自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伦理、公平交易伦理、经济行政责任伦理、可持续发展伦理以及公平分配伦理等社会经济伦理的法律提升。而一旦现实的经济伦理道德进入经济法领域,就使得经济法表现出独特的、鲜明的道德性特征。具体而言,经济法的道德性表现在经济法律规范的价值内涵、经济法对社会中各种利益的价值判断标准、经济法的非强制性和经济法对社会生活发挥能动作用的形式等方面。  相似文献   

17.
古典中国法律解释的哲学智慧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谢晖 《法律科学》2004,22(6):17-26
"仁道精神"构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基础。"仁道精神"的核心在于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在此影响下,古典中国人的法律生活充满了温情的协调色彩,追求情、理、法的和谐统一。古典中国法律的使命主要是为了辅助地求取一种符合"仁道精神"的社会生活,而不是构筑西方社会追求的那种符合个性自由精神和"科学意识"的社会生活。在古代中国,法律也不是至高无上的"真理",人们并不通过法律达到某种"真知",法律主要执行着实现"仁道精神"的功能,法律经常被变通,甚至被替代。当情与法或善与真发生冲突时,法便要让位于情,真要让位于善。中国古代法律解释中的趋善抑真恰恰就是对实践之善的趋向和对法定之善(真)的抑制。正是这样一种法律解释的价值追求,才使得法律即使自身不能很好地实现德礼教化的功能,也能通过一定的法律解释而通达教化的境地。  相似文献   

18.
哈特试图以法律的规则学说取代奥斯丁的法律命令理论,这一理论努力的背后所隐含的正是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深刻且基本的问题意识。通过分析哈特对奥斯丁的批判,我们比较了两种版本的法律实证主义在法律的存在方式以及检验法律的标准这两个问题上给出的不同回答,在此基础上提出,哈特的规则学说并没有能够真正地取代奥斯丁的命令理论,规则与命令所表明的可能是法律存在方式也即法律与社会生活方式联结的不同方面。  相似文献   

19.
论市民宪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理论和实践侧重于从官员的视角来看待宪法 ,这种法认识论具有视角单一、静态偏好、宏观崇拜等诸多缺陷 ,宪法似乎离普通民众的生活相当遥远。这很不利于我国宪法权威的树立。因此 ,从市民的角度来重构宪法的概念 ,让宪法走进人们的真实生活是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从市民的角度而言 ,宪法是生活之法 ,宪法是实践之法 ,宪法是精细之法。  相似文献   

20.
法律与体育     
法律和体育是人类生活的两大领域,也是重要的文化现象。如何从基本的理念与价值层面,揭示法律和体育内在关系的深刻社会基础与内在机制,为依法治体,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体育法治提供基础性理论指导,就成为法学界和体育界面临的共同课题。运用比较分析方法,探讨法律与体育在构成要素、运行方式和思维模式方面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同时也分析法律与体育在价值选择、规则类型以及解纷机制上的不同点。通过对法律与体育的比较分析,期望能够对加强法律和体育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动当代中国体育运动的法治化进程提供一些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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