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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国际刑事责任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然而,国家国际刑事责任长期以来一直都是一个争论的问题。国家是否能够成为国际犯罪的主体并由此承担国际刑事责任?理论界说法不一.虽然国际法理论并没有明确的指明国家的国际犯罪的主体地位以及国家应当承担国际刑事责任,但由国家来承担国际刑事责任仍有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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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家之间平等独立无管辖权,没有国际法渊源适用于国家承担国际刑事责任,刑法上的刑罚方式无法适用于国家以及个人犯罪与国家责任之间的界限难以划清等原因,国家不能承担国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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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国际犯罪的本质、国家法律责任性质、国家犯罪标准的不同认识,学界对国际犯罪主体的范围界定不一。基于国际刑法规范及惯例中关于国际犯罪的规定、国际刑事审判实践、国际犯罪构成理论特质、国际刑法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宗旨以及国际犯罪新形态等国际犯罪主体的内涵性考察,可以明确国际犯罪主体的外延应当包括个人、组织或团体(单位)、国家、国际组织,并可以概括出这四类国际犯罪主体的本质和认定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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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恐怖主义与国家自卫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恐怖主义的共同特征是 :行为关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 ;目标具有明确政治性 ,指向外国国家 ;主体多元 ,既有个人也有国家。国际恐怖主义属国际犯罪。国家对国际恐怖主义可以行使自卫 ,但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国际恐怖主义是由一个国家实施的或在国家支持下进行的。美国对阿富汗的军事行动可认为是自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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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在经济全球化下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我们步入了21世纪,在国际经济法发展中出现了各种矛盾,但是最主要的矛盾便是各个国家之间的那种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之间的互相争斗情况。各个国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看清自己的主要矛盾——经济发展趋势与国际经济法发展之间的矛盾;明确研究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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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犯罪与国际不法行为的关系,并不是多数学者所主张的被包含与包含关系,而应该视国际犯罪的行为主体而定。当国际犯罪的主体是自然人时,国际犯罪与国际不法行为之间各自独立,不发生任何关系;当国际犯罪的主体是国家等国际法主体时,国际犯罪与国际不法行为之间具有交叉关系,即国际不法行为中程度严重者属于国际犯罪,但国际犯罪不完全是国际不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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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司法指在国际关系中通过司法机制解决国家与国家之间纠纷与争端的一整套组织与程序。从国际机制理论的角度来看待国际司法 ,可以将分解为制度 (Institutions)和机制 (Regimes)两个层面 ,国际司法在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后出现了新的变化 ,随着国际司法机制地位被提升 ,必将极大地影响国际关系的制度变迁和未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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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是国家关系研究的核心部分,正是国家利益促使国家参与国际活动,国际法的制定与国家关系密不可分,尤其是国家利益,国家在参与国际社会活动中,总会把国家利益考虑在内,国家以其国家利益参与制定国际规范,国际规范同时也维护和约束国家利益,两者是互动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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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并趋发展,要求现代国家不仅要有较高水平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形式,同时还应具备应对国际事务及他国文明的国际理性。为共同有效打击国际性犯罪、加强国际人权保护、建设和谐世界,也为维护现代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发展,国际社会应扬弃现实的“契合”范式的国际警务合作,在全球和区域两个层面构建新型的“和合”范式的国际警务合作——国际警务一体化。因此,现代国家应具有立足于自身和全人类长远共同利益的、富于责任感和建设性的国际敏感、国际态度、国际观念和国际政策,在平等、规范、程序化的对话交往中,寻求共意,形成共识,不断推动国际警务一体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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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组织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国际社会的组织化是同全球化互为因果、彼此促进的历史进程,其标志即为国际组织的繁衍并活跃于国际事务的所有方面。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作为性质不同的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社会中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国际组织法由规范、调整政府间国际组织行为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组成,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着重研究国际组织的机构法、程序法及其法律秩序。对国家而言,国际组织是一种现实的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中国应更加重视和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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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人权法下国家的义务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国家是国际人权法中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主体。但是 ,国际人权法除规定了国家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之外 ,还包涵着另外一层非常重要的权利义务关系 ,即一国与“在其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一切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一关系中 ,国家负有首要义务。国家在国际人权法下的义务可以总结为承认、尊重、保障和促进以及保护人权四个方面。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了对人权的国家保证。一个国家只有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 ,忠实、善意地履行所有这四方面的义务 ,国际人权法才能得到全面的实施、执行和遵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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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条约与构建国际和谐社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和谐社会是人类普遍追求的理想社会,国际条约对构建国际和谐社会具有基础和保障作用。首先,国际条约协调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冲突,为实现和平国际环境奠定基础;其次,国际条约平衡国家的权利和义务,既规范又约束国家行为,达到共赢,形成共同繁荣局面;再次,国际条约在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方面提供依据与保证;最后提出,采取合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国际条约的约束范围和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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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是新自由制度主义所关注的首要问题,也是与现实主义视角的最大争论之一。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制度可以有效促成国家之间的合作,并对国际制度的作用做了广泛深刻的论证。本文将从这一视角出发,浅析一下国际合作中的一些常在问题,并从现实中具体探讨各个国家对国际合作的选择与顺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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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结束后,国际人权法获得了较为广阔的生长空间,国际刑法也进入复兴和快速发展的阶段。国际人权法对国际刑法各个领域的影响都十分明显,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则,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刑罚制度设计到刑罚的执行,并努力在保护被害人与保障被告人权利两者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然而,透过国际人权法推动国际刑法发展的帷幔,不难发现其背后"人权"和"主权"之间的紧张博弈:为保护人权,国际人权法引领着国际刑法试图突破国家领土的藩篱进而穿透国家主权的坚硬"铠甲";国家则奋力祭起"主权"大旗并诉诸"司法独立"的坚固盾牌,抵御某些外部政治实体利用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干涉其内政、侵蚀其"司法独立",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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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从自由市场到社会化市场,再到国际化市场,引起了市场调节机制和法律的相应演变,即由单纯依靠民商法作为市场调节的法律保障,发展到出现经济法作为国家调节的法律保障,再到产生国际经济法作为国际调节的法律保障。国际化市场需要多元化的调节机制,即除了市场的自发调节和各国的国家调节外,还有国际社会的共同调节。国际经济法是基于市场国际化与全球化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调整国际经济调节关系的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