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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12月25日通过了修改的《公司法》,其中第229条规定:“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自该规定一出台,“高新技术板”“创业板”就成为证券业的热门话题。下面结合拟施行的相关法规探讨创业企业上市中常见的几个法律问题,供创业企业及相关人士作参考。  相似文献   

2.
一、引言 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是因为在其上市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等特征而得来;二板市场,则是相对于主权市场而言。 我国现存的800万家企业中90%是国有企业,有2万家高科技中小型企业。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市场环境下,这些中小企业无论是通过直接融资,还是通过间接融资,筹集创业阶段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十分困难。资金成为制约我国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二、创业板市场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及我国法律制度之创建 (一)、上市基本标准比较及借鉴 各国或地区对欲在创业板市…  相似文献   

3.
经过多年的论证、筹划,香港创业柜市场于1999年11月正式开通。创业权市场的开通,受到香港投资者的欢迎,也受到境内企业的关注和欢迎。作者以顾问律师身份于今年2月下旬随同政府代表团赴香港对创业板市场作了一番考察,现不揣浅陋,拟就境内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介绍,以就教于方家。一、香港创业权市场简介香港是亚洲乃至世界的金融中心之一,股票及证券交易极其发达。但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一般历史比较长久,业绩比较显著,平均市值达60余亿港元(1999年底),而最大的上市公司──“汇丰控股”…  相似文献   

4.
徐海舰 《法人》2011,(11):40-41
截止2011年10月,创业板上市企业已达270家左右,募集资金1900亿元。和以前主板上市企业最大的不同是,创业板企业大多都是民营企业,且企业家个人控股的现象很多,这种造富效应极大的刺激了新的创业热潮和企业上市热潮。  相似文献   

5.
高新技术企业在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冬岩 《河北法学》2001,19(1):30-33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是新的经济发展目标,与主板市场相比,二板市场是高科技企业融资的优良出口。香港创业板的创立为内地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优良的渠道。但在此上市仍然要受到证监会审批、信息披露、改革企业机制以及保荐人等诸多因素的规制。  相似文献   

6.
《科技与法律》2009,(3):20-20
为了帮助中小企业了解和掌握创业板的相关政策和上市策略,5月16日-18日,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在京举办“创业板上市发行与私募股权融资专题研讨会”,来自企业、高新区管委会、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各方面代表100多人参加会议。  相似文献   

7.
创业板是为处在创业与创新期的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本文从多个方面入手,为您呈现本土化、立体的创业板。  相似文献   

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已于3月31日正式颁布。5月1日实施。这部法规的颁布意味着酝酿了10年之久的创业板正式出台。虽然对于创业板依然存在着各种争议和疑义,但是最终破茧而出。下面笔者从创业板上市条件进行解读,以期对创业板有一初步的认识。创业板的出台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的燃眉之急?我们可以从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予以具体分析。《暂行办法》规定的创业板上市条件,具体可以划分为六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我国创业板市场定位于促进自主创新型企业及成长型企业的发展。创新型企业在改制和创业板发行上市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既有与主板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问题,也有与其创新型特征相关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0.
任何市场行为都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运作.这对具有高风险、高敏感性的创业板市场来说尤为重要。否则,创业板即使勉强推出,也达不到预期的市场效应,甚至会给国家、政治、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危害。本文简明扼要地阐述了创业板市场引入对当前高科技企业(包括高成长中小型企业)将产生划时代的意义。在此基础上,着重论述了两个问题:其一.在当前我国尚无有关创业板市场的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如何处理“高科技企业及其认定标准”问题;其二.在目前已有的法律框架内,对高科技企业上市的规制问题。应该怎样才能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11.
到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境内企业,一般来说,其设立和经营主要适用中国法律,而其上市及股票的交易等则适用香港法律,必须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于1999年7月发布,并不时修改的《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之要求。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有自己独特的,迥然区别于大陆社会主义法制的法律文化和法律体系。因此,境内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面临的法律问题便呈现比较复杂的情形。作者不揣浅陋,仅就境内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若干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专家。一、上市…  相似文献   

12.
徐洪才 《法人》2009,(5):35-36
十年磨一剑,深圳创业板市场的即将推出,实在是来之不易。经验表明,建立创业板市场,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资金和资源向中小创业企业和新兴行业流动,对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因此,我国中小企业应该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充分利用这一运作平台,借创业板市场推出之东风,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相似文献   

13.
中国民营高科技企业海外二板上市及其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香港创业板的开设,众多中国企业开始对在海外二板上市产生浓厚的兴趣,并有一些企业已成功上市。本文主要探讨其中最活跃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选择海外上市的原因、上市地点的选择、海外二板市场监管机构对其上市公司风险的防范以及中国国内对海外二板上市的监管等问题,以供中国相关监管机构参考,为中国拟设立的国内二板市场相关规则的制定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走进创业板     
创业板市场的设立尢疑将是中国证券业发展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在创新与变革为主题的新世纪背景下,创业板市场应为哪些企业带来发展契机?创业板市场的门槛该垒多高?创业板市场真的能实现创业目标吗?创业板市场的设立对主板市场而言是挑战还是机遇?随着创业板市场出台的日益临近,这些问题的争议也日趋激烈,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15.
构建我国创业板监管体制的设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创业板(Growth Enterprise Market)是相对于主板而言的,又你为二板市场(Second Board)。通俗地讲,就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主板证券市场”之外的另一个或若干个证券市场。创业板的主要功能是为运作良好、成长性强的新兴中小型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场所,它旨在提供一个公平、有秩序、有效率的市场给予所有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新兴中小型企业,帮助其发展及扩大本身业务进行上市集资。但是,我们也有必要正视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风险,即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证券市场在特定客观情况下及特定时间内,市场价…  相似文献   

16.
一、创业板市场没资者利益保护的重要性 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在湘财证券主办的“中国西部企业融资实务高级研讨会”上强调,创业板市场的推出需要一系列先决条件,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环境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他强调,要加强监管水平,强制信息披露,通过法律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的信心是创业板市场发展和成功的关键因素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开创创业板市场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主板市场以外的融资渠道是切实可行的。然而,并非创业板市场都必定成功。市场的成功有赖很多因素.其中树立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的信心是…  相似文献   

17.
安防行业有很多的公司符合上中小企业板条件,而上创业板就是比比皆是了。上市的基本程序比较简单,从程序来说分三步,第一步是改制和辅导。所谓的改制就是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形式要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不是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完毕以后,在当地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和辅导,由保荐机构给企业作一个上市基本知识的辅导,这个时间一般需要3-5个月。  相似文献   

18.
随着中国创业板市场的呼之欲出,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考虑甚至已经着手准备到创业板上市。作为专门从事证券发行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在这里谈一谈在企业改制过程经常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希望能给那些准备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在实践中,许多上市公司采取了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以获得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如上海贝岭,是由上海贝岭微电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又如上海紫江,是由上海紫江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方…  相似文献   

19.
张握 《中国律师》2009,(10):74-7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6条规定:“为证券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这为律师从事创业板法律业务提出了最基本要求,需要律师规范符合创业板业务特点的业务流程。  相似文献   

20.
为确保境内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有序进行,凡符合本指引所列条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在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均可自愿由上市保荐人代表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申请,证监会依法按程序审批,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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