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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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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控辩式的诉讼模式,交叉询问制度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观念、制度、实践层面等原因,交叉询问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正确认识这一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地位,对于完善控辩式的诉讼模式和相关制度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司莉 《中国司法》2008,(4):46-48
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成果之一就是实现了纠问式庭审方式向控辩式庭审方式的转变。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4条、第145条又对发问的顺序进行了规定,即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由提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  相似文献   

3.
冯英菊 《法学杂志》2003,24(5):64-65
审判中心观已得到了大多数法制国家的尊奉。但在我国,审判中心观还未被普遍接受,这不仅反映在司法人员的执法意识中,而且也反映在创制法律法规的立法活动中,我国刑事证据制度规则方面的欠缺即是其例。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建立交叉询问制度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春  杨桂红 《法学杂志》2001,22(5):42-44
交叉询问制度是刑事庭审活动中对证人证言的法庭调查方式之一 ,也是我国目前刑事庭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何认识我国法律确立的交叉询问 ,以及如何进行交叉询问 ,交叉询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等的研究 ,对于丰富我国证据调查方法 ,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健全、完善 ,保障诉讼公正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交叉询问制度原创于英美法系,以美国为其典型。交叉询问的规则主要有主询问方不得诱导发问规则和反询问受主询问范围限制规则。我国现行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对于证人的询问制度,该询问制度与发现案件真实的刑事审判目的之间存在诸多不相匹配之处。我国刑诉法应明确区分主询问与反询问,并有限制地允许诱导性发问,弱化法官的职权作用,完善交叉询问制度的配套规则。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刑事审判中的交叉询问制度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文章指出 ,随着我国刑事庭审制度改革 ,交叉询问已成为庭审中直接人证调查的主要方式。作者分析了交叉询问的一般法理、运用技术和作用条件 ,而后着重分析了我国交叉询问制度的特点 ,如范围效力有限、“多极化”格局、“和合性”较重、强调技术而非权利 ,同时技术性发展不足等。在此基础上 ,为健全交叉询问制度 ,作者提出了设置运行条件、把握对抗限度、采用适当方法、维系合理格局以及创制遵循必要规则等措施。  相似文献   

7.
刑事证据规则不仅能够确保诉讼程序的健康运行,还能确保当事人免受公权力的恣意侵害。构建我国的刑事证据规则已是共识,但对规则基础的探讨存在理论上的不足。对证据规则基础的考察应重点关注法律文化、法庭结构和庭审模式三个方面。本文主要通过从宏观上分析两大法系的刑事证据规则基础,以比较法的视野审视刑事证据规则的基础问题。我国构建刑事证据规则不能单纯地照搬西方模式,在分析了支撑本国证据规则基础的前提下,提出了构建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方向。  相似文献   

8.
罗同昱 《法制与社会》2011,(6):138-138,147
刑事证据规则,是指在收集、核实证据和运用证据分析案情时必须遵守的准则,作为一种法定的证明模式,它要求相同案件应该得到相同的处理。而要做到量刑的一致性,司法人员在收集和审查判断证据时,就必须遵守统一而且具体明确的规则。刑事证据规则的确立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障人权和保护特定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利益,拘束裁判者的自由裁量权,增强诉讼程序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9.
纵博 《法学》2022,484(3):126-145
刑事证据规则的调整对象、规则特征与程序性规则有所不同,所以其解释原理也应有所不同。刑事证据规则的解释应当遵循以准确认定事实为核心原则、“非必要,不限制”原则、妥当性优先原则。准确认定事实是刑事证据规则解释中的核心规范目的,其内涵应为不枉不纵;无罪推定原则是对证明责任解释的限制,刑事证据规则的解释无须遵循无罪推定所内涵的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但应当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难以区分的情形视为事实问题,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人权保障是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之一,但人权保障不等于解释结果要有利于被告人;程序法定原则对刑事证据规则解释的限制仅在于不得通过解释而扩充国家刑事司法权力并侵害公民权利。由于证据能力规则、证明力规则、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几类主要证据规则所调整的对象及规范目的不同,所以可在遵循上述解释原理的前提下对各类证据规则的解释路径、方法进行类型化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交叉询问制度原创于英美法系.以美国为其典型。在美国.交叉询问的主要规则是禁止主询问方诱导性发问和反询问受主询问范围限制。我国的刑事审判以职权主义为基本构造。其主要表现是法官享有包括询问证人在内的证据调查权和审理进程的决定权。整体观之.我国的询问证人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询问证人的主体复杂,主询问与反询问难以划分.交叉询问和对质诘问亦相互混杂。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国刑事审判方式变革为控辩式诉讼。庭审中核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由原来的审判人员“审问”改为公诉人“讯问”。针对这一做法,司法实践中褒贬不一。笔者拟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程序进行分析,探讨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证据相对于民事证据来讲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涉及到了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察机关和整个律师行业在诉讼过程中的地位和权能,是一个涉及到我国刑事诉讼法立法根本的问题,因此,这个问题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形式或者单行法规的形式对这个问题加以明确和解决。从我国目前的立法实践上看,以单行法规的形式是比较可取的。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公诉权和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关系界定入手,深入分析公诉权与审判监督权统一行使的利与弊,在此基础上,提出通过增加出庭公诉人的方式实现公诉权与审判监督权统一行使的合理模式。  相似文献   

14.
浅议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缺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了经济或精神上的损失,本应得到法律的更大关照,但从我国法律的规定中看出,被害人相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却往往处于被漠视的地位。在此,笔者从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享有权利的角度出发,通过对两者的比较,来说明被害人权利失衡的表象并寻找其中的原因。  相似文献   

15.
美国刑事诉讼中交叉询问的规则与技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陈健民 《法学》2004,(4):109-115
发源于英美当事人主义下的交叉询问制度 ,力图通过对证人的轮流询问 ,从而达到发现事实真相的目的。本文分析了交叉询问在刑事诉讼中运用的规则及技巧。  相似文献   

16.
<正> 从法哲学上看,设计和评价一项刑事审判程序可同时有三个伦理标准:一是外在价值标准,即程序在形成一个符合正义、和平、安全和秩序等外在实体价值的裁判结果方面是有用的和有效的。一项审判程序如果具备产生这种好结果的能力,我们就可以说它具有一种外在的善,即作为手段和工具的价值。第二个伦理标准为程序的内在价值,即程序本身——而不是结果——具有符合程序正义要求的内在优秀品质。一项刑事审判程序如果能满足参与性、中立性、对等性、合理性及自治性等诸项程序正义要求,我们就可以说它具有一种内在的善,即作为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庭审的人证调查技术须置于我国刑事审判的特定的"法空间"中进行观察与研究,由于相关制度因素缺失与支持条件不足,目前的庭审人证调查的有效展开受到诸多限制并因此而形成自身特点。调查方式为控辩询问而非交叉询问,并形成调查被告人与证人的特殊制度安排与操作方法。证据调查规则尤其是禁止诱导性发问的规则难以按照交叉询问制度要求设置,但也应当做出适当的规则限制以维系正当性并追求真实性。随着配套改革应强化人证调查主线并一以贯之,同时加强法官关照义务。审判指挥权应当适当集中于审判长。  相似文献   

18.
葛磊 《中国律师》2002,(2):60-62
在某法院旁听的一次刑事诉讼审判中,我们见到了这样一个场景:检察官在法庭调查阶段草草宣读了几份证人证言中的一部分后,义正词严地对被告说:“你罪行不严重,要好好改造,(从监狱)出来后要重新作人。”被告人只是一味地认罪伏法,而法官高高在上,似乎完全处于超然消极的状态,对双方言行不作任何干涉。整个审判几乎成了单方面对被告人罪行的声讨。虽然此案中的被告人事实上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在法官作出判决之前,其身份仍然是被告人而非犯罪人,这本应是常识,但该案中可以看出,控辩审三方的意识里已有一种默契:公民只要其行为符…  相似文献   

19.
作为现代刑事诉讼三大职能之一的辩护,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进行的一系列反驳和辩解的诉讼活动。辩护权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享有的一项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为了保障辩护权,必须要有一整套制度和措施,即辩护制度。辩护制度是立法对贯彻落实辩护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法的总称,一般包括辩护权和辩护权的行使、辩护人、辩护种类、辩护的程序及救济方法等具体内容。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是我国…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是自2006年我国正式确立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之后、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导向下成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头戏和流行式,同时它又是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模板和基本路径。当前人民法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并非哗众取宠或仅是权宜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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