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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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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瑞珏  吴军 《法医学杂志》2002,18(4):232-2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我国已有统一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司发〈1990〉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尚无统一的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故一些省级法院制定了用于本省的人身伤害伤残鉴定标准,未制定地方伤残等级标准的省、市、自治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人身伤害致残案件时,多数是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和/或…  相似文献   

2.
损伤程度评定忽略刑法学理论的问题谢应波我国刑法在多种犯罪中对人身伤害的程度都作了法律上的要求,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刑法第85条对人身损害达"重伤"的情形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鉴定标准)颁布无疑...  相似文献   

3.
张奎  蒋富强  金菊  廖志钢 《证据科学》2006,13(3):215-217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87条之规定,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感染性休克者属重伤;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49条规定,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属轻伤。结合我国刑法第96条对重伤的定义来看。重伤鉴定标准中的各种休克应是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伤害的“休克”,即休克进入抑制期;轻伤的休克尚处于休克代偿期,即休克前期。由于休克的发生、发展、变化复杂多样,发展的各个阶段之间往往无明显的界限,所以法医临床鉴定中非常困难,常导致同一案例多家鉴定结果不一。为进一步探讨失血性休克的损伤程度鉴定,  相似文献   

4.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87条之规定,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感染性休克者属重伤;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49条规定,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属轻伤。结合我国刑法第96条对重伤的定义来看,重伤鉴定标准中的各种休克应是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伤害的“休克”,即休克进入抑制期;轻伤的休克尚处于休克代偿期,即休克前期。由于休克的发生、发展、变化复杂多样,发展的各个阶段之间往往无明显的界限,所以法医临床鉴定中非常困难,常导致同一案例多家鉴定结果不一。为进一步探讨失血性休克的损伤程度鉴定,使之严…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关于重伤的规定,使法医学鉴定人担负起在活体损伤鉴定中作出损伤程度评定的职责,特别由于法律上对造成轻重伤害的罪行,规定了明显不同的量刑标准,例如《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条第二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  相似文献   

6.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颁布以来 ,损伤程度的鉴定有了统一的标准 ,为伤害案件的定罪量刑提供了客观的法律依据。但这一标准偏重于外伤对人体生理上的损害 ,而忽视了外伤对人体心理上的损害 ,两标准共 15 2条规定 ,涉及精神损害方面的仅有《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四十九条 (以下简称四十九条 ) ,而仅有的这一条尚有其不足之处 :首先 ,这条规定的内容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与其他规定的内容有交叉、重复之处。四十九条规定 :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可评定为重伤 ) ,其内容看似明确 ,其实不然。众所周知…  相似文献   

7.
张锐 《证据科学》2004,11(4):294-295
实际检案中存在异体植入或置换术后损伤的要求进行法医学鉴定的情况,但因目前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标准对该类损伤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在鉴定有一定的困难。作者曾比照以上标准。对3例案件进行鉴定,使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现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8.
根据伤害行为对人体健康侵害程度的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损伤分为“杀人”或“致人死亡”、“重伤”以及“伤害他人身体”三种情况(未达到上述前二种程度的为“轻伤)”。这样划分是量刑所必需的。关于划分轻、重伤的具体标准,英、美等国刑法典的规定不甚具体。苏联在1928年颁布的《关于编写伤害轻重意见书的规则》,有比较详细的规定。我国刑法  相似文献   

9.
从临床法医学的角度,一般认为,人体损伤程度分为三种,即轻微伤、轻伤、重伤。目前已颁布实施了评定三种损伤程度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随着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颁布实施,就伤害程度来讲,在第234条第2款又增加了新的规定:“……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就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和标准,即人体损伤严重程度不是三分法了,而是增加为四分法:即轻微伤、轻伤、重伤、严重残疾。对此,法医学界和刑法学界应当制定新的标准,实践中的具体认定问题应有新的认识和规定。一、对“严重…  相似文献   

10.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有关规定,损伤后致人一大关节运动严重障碍者,可评定为重伤;参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有关条文,损伤后致人手指等关节运动障碍者可评定为轻伤。甚至可参照有关伤残标准,评定为伤残。因此,一些人的肢体受到损伤后,伪装运动障碍,蒙骗医务人员、办案人员以及鉴定人,以达到惩罚对方,或者多得到赔偿的目的。我们从1988年至1998年十年间,对582例损伤后出现肢体运动障碍者中进行了检验,发现有64例被确定为伪装肢体运动障碍,占总数的11%。现将有关资料统计如下:一、伪装肢体运动障碍的特征绝大多数…  相似文献   

11.
伤害案件中损伤所致残疾程度的评定,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是案件审理当中当事人获得民事赔偿金数额大小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另一方面,它又是刑事案件审理中量刑的重要依据,例如1999年发布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中,六级以上的伤残等级视为"严重残疾".目前对伤害案件伤残等级的评定,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相似文献   

12.
实际检案中存在异体植入或置换术后损伤的要求进行法医学鉴定的情况,但因目前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标准对该类损伤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在鉴定有一定的困难。作者曾比照以上标准,对3例案件进行鉴定,使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现报告如下。案例【案例1】盛某,男,43岁。2001年因双肾衰竭而行肾脏移植术。2003年3月12日被人打伤右髂窝处,致移植的肾脏破裂,急诊手术行移植肾脏摘除术。伤后伤者要求法医鉴定,鉴定过程中部分法医认为该伤者…  相似文献   

13.
本刊简讯     
《中国司法鉴定》2007,(3):57-57
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开展业务交流与培训5月18日,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组织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部分临床专家,进行业务交流与培训,由资深法医学鉴定人就《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的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作了重点讲解,对司法鉴定实践中疑难、复杂的案件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鉴定标准,作了进一步阐述。临床专家们对正确适用损伤、伤残评定标准,达成了共识,使法医学司法鉴定更加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4.
外伤性颅内血肿是颅脑损伤中的一种严重合并症,在闭合性颅脑损伤中占10%左右。在重型颅脑损伤中占40——50%。是法医临床学重伤鉴定中较常见的一种损伤。《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44条规定:“颅脑损伤致成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属重伤。但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总则第二条“重伤是指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第37条“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与损伤有直接联系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  相似文献   

15.
1999年4月6日至9日,第六届全国司法精神病学术会议在春城昆明召开。共有2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精神病专科医院的代表176人,法医界代表10余人,其他各界代表10余人。下面就本次会议的主要情况进行综述。一、关于精神损伤程度评定标准的讨论近年来,各地需要进行精神损伤程度鉴定的案件量逐渐增加,不少从事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医工作者和精神病院的司法鉴定人员感到《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轻伤标准”)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伤标准”)确有欠完善之处,制定相应的“精神损伤…  相似文献   

16.
盲管创损伤程度的评定姚燧彪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343200)目的,我国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下称《重伤标准》和《轻伤标准》)和应用中的"轻微伤鉴定标准"中,对盲管创伤损伤程度的评定无明确规定,而实践中盲管创并非少...  相似文献   

17.
当人身伤害发生或病残发生后,权利主体诉求义务主体赔偿损失,在处理时必须认定损伤程度、伤残等级、劳动力是否丧失、人身保险金的给付比例等,这时,往往需要作法医活体鉴定以提供依据。一般来说,法医活体鉴定,主要涉及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主要是为涉及伤害的各类刑事案件提供轻微伤、轻伤、重伤鉴定依据。伤残程度的鉴定主要包括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的鉴定,即依照有关法规标准对伤残程度等级级别的划分,对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生活自理能力、社会生活能力丧失程度进行评定。伤…  相似文献   

18.
<正> 活体遭受机械性损伤后,发生外出血或内出血是常见的。评定这类伤者的损伤程度,仍是目前法医学鉴定中的难题之一。《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伤标准》)第八十七条规定,损伤引起的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感染性休克,属重伤。作者建议,法医学鉴定中可根据休克程度将部分失血性休克评为轻伤。本文拟讨论创伤失血性休克的诊断依据,严重度分级和评定损伤程度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在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工作中,常需要对伤者耳廓受伤缺损的情形进行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的鉴定。我国现行的人体轻、重伤鉴定标准中,耳廓缺损构成的损伤程度鉴定,采用了以缺损部分占整体耳廓百分比值为判定构成轻伤和重伤的依据;伤残评定标准中,也采用了以耳廓缺损部分占全耳的百分比值为定残的标准。因此在对此类损伤作法医学鉴定时,耳廓缺损部位占全耳比例的计算成为鉴定的关键。  相似文献   

20.
毒物中毒的损伤程度评定(附3例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毒物中毒的损伤程度评定(附3例报告)李晓强浙江省德清县公安局(313200)蒋瑞华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313000)目前我国施行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下称《重伤标准》和《轻伤标准》)对毒物引起人体中毒的损伤程度鉴定均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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