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当事人依法享有对其法定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权,因此在以确立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为导向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程中,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相似文献   

2.
回避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指法律规定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参加该案的审判活动。其宗旨在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使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回避制度作了专章规定,2000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也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这体现了立法和司法对回避制度的重视。但综观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民事回避的规定却存在一些缺陷,本文拟就回避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完善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3.
奚玮 《律师世界》2002,(6):39-40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公正是与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平等就不可能体现公正。基于民事诉讼的本质所决定,民事诉讼立法应当在程序构造设计上为双方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充分、平等的诉求和抗辩机会,以此保障双方在诉讼中的均衡对抗。只有法官在审判上保持中立,对双方当事人一视同仁,且不存在任何偏爱与歧视,才能确保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获得实效。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4.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独立审判存在着外界因素的干扰及当事人之间诉讼能力、诉讼地位的差异,这将导致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在诉讼利益上受到一定的影响。民事诉讼中介入检察监督是一种理想的救济途径,完备的监督程序是权利救济的保障。但实践中民事诉中检察监督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事审判部门日前提出八个明明白白的要求,以确保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一是文书送达要明明白白。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要提高程序意识,对起诉书、答辩状、应诉通知书、地址确认书、传票等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文书,要准确填写,明白解释,让当事人真正理解各项文书内容,行使好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6.
刘根  廖鹰 《法制与经济》2013,(10):10-12
作为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受案的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管辖错误或管辖不当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比,惟独刑事诉讼在管辖权异议方面一直没有规定。管辖权异议是世界刑事诉讼的通例,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和谐,因而我国有必要建立管辖权异议制度。  相似文献   

7.
刘家兴 《中外法学》1991,(4):19-23,35
<正> 一、对民事诉讼法的认识问题民事诉讼法只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法律呢?抑或既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法律,又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这似乎已不成其为一个问题,但从对许多问题表现出的分歧看,它却仍是一个没能解决的问题.比如,在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要不要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内容;在诸多的程序制度中,是否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整个法律制度中,有无必要研究审判程序制度与诉讼程序制度的结合与协调问题.上述问题不解决,民事诉讼法即使具有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可行性,也必然会缺乏诉讼机制构成的合理性,这就难于避免某些程序制度的不完整性.  相似文献   

8.
张国琴 《法制与社会》2011,(17):140-140
法律上设立送达制度目的在于确保诉讼正常、准时地进行,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及时审结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民事诉讼中任何一项制度或程序性设计,它不仅要保证公正,而且要讲求效益,即用最小的诉讼成本耗费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简化送达程序,节省审判资源和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送达制度。  相似文献   

9.
审判实践中,对合伙人的诉讼地位有不同的认识。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作出规定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合伙人的诉讼地位。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于是审判中,涉及到个人合伙的诉讼,法院以上述两个司法解释为依据,动辄追加诉讼当事人。这种追加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追加原告的做法,至少有以下弊病:一是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原则;二是超越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三是增加了法院的负担,给审判工作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不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因此,有必要对合伙人的诉讼地位加以讨论。  相似文献   

10.
业界     
最高法规范诉讼活动中审判人员回避行为 于2011年6月13H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诉讼活动中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或申请回避的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权利的告知、  相似文献   

11.
方便当事人诉讼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优良传统,方便当事人诉讼包括制度方便和诉讼方便。在我们从制度和实体操作中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在审判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当事人滥用权利。而滥用权利造成的损害是非常广泛的,故要规制滥用权利的情形,其核心是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一、设立民事案件超期审理异议制度的现实意义民事案件超期审理异议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有效救济民事案件超期审理,维护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率和公正是司法追求的终极目标,尤其在民事审判中,加速民事关系流转,保障民事交易安全,是设计整个民事诉讼制度的两个根本价值取向,这就要求我们的民事诉讼制度,能够迅速地解纷止诉又能使判决结果公正公平,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秩序得以稳定,符合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要达到上述目标,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关键,因为司法审判是处理能够证明的事实,而证据是用来证明或反驳某项争议事实的工具,所以整个审判过程都是围绕证据展开的,这好比,整个民事审判就像工厂制造成品。民事证据就是这个制造过程最初的原料。诉讼参加人与法庭…  相似文献   

14.
在民事诉讼程序设计日益精细化和体系化的立法趋势下,诉讼主体间的协同对于程序的顺畅运作至关重要。在法官和当事人协同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享有针对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提出异议的权利。然而,基于程序自由、程序安定和诉讼经济等价值取向的思考,当事人如果不及时行使该权利,那么应导致程序异议失权。程序异议权与程序异议失权是处理民事诉讼瑕疵行为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制度完善过程中宜同时架构。程序异议失权的对象和程序应当有严格控制,否则会造成当事人程序利益的损害或者程序运作的失衡。  相似文献   

15.
大陆法系民事缺席审判的立法模式经历了从单方审查到双方审查的历史转变。单方审查模式的诉讼理念在于严格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强调当事人的完全陈述义务以及诉讼促进义务,侧重程序正义与诉讼效率。双方审查模式的诉讼理念在于追求实体真实和程序安定,庭审样式强调口头审和书面审的合理组合。我国民事缺席审判的立法模式属于双方审查模式,但缺席审判的诉讼理念存在一定的缺憾。因而,有必要根据程序正义、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建构符合现代民事诉讼理念的缺席审判制度,特别是建立附条件的异议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6.
缺席审判是当事人一方未到庭法庭依法继续进行审理的制度。公正与效率是司法改革的基础,实现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也是是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两大法理基础。缺席审判制度体现了诉讼公正价值对诉讼制度设置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法律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对公正价值的追求和遵守。本文指出缺席审判制度的价值还同时体现在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追求诉讼时间的经济性。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公布并执行已有四年了。这个规定同国家《法官法》及最高法院通过的两个《办法》等,对于促进人民法院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巨大作用。回避制度既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也是人民法院及其办案法官的一项重要的审判纪律和守则。  相似文献   

18.
孙铭溪 《法律适用》2013,(10):71-75
在民事诉讼中,裁判者、双方当事人构成审判的三角结构,在此种理想的三角结构中,双方当事人充分地进行对抗、举证、辩论,裁判者独立、居中判断,得出裁判结论。这是民事诉讼最基本的对席审判框架。然而作为对平等民事主体私权纠纷的审判制度,在一方当事人由于下落不明或拒绝参与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不得拒绝裁判的基本原则导致缺席审判制度应运而生。缺席审判制度的变革,体现了在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率,充分保护当事人权利和维护司法权威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是由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转换,强调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弱化法官职权,赋予当事人更多的诉讼权利是一种普遍的趋势。然而,为实现民事诉讼之目的,保障程序公正高效有序的进行,法官相应的诉讼职权不仅不能削弱,反而应该得到加强。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的理念及路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榕 《法律科学》2006,24(1):138-148
民事诉讼收费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国家的人民享受法律保障的程度。但我国自开始实行诉讼收费制度以来,所有有关诉讼收费的规范均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各级财政尚不能全额支付法院全部所需费用的情况下,法院本身与诉讼收费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诉讼收费成为支撑审判成本的主要来源。这种制度安排不但使当事人承担了高额的诉讼成本,而且可能直接阻却当事人行使诉权。因此,诉讼收费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我国应当理性地确定国家和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审判成本,并应将诉讼收费制度纳入民事诉讼法的调整范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