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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报纸的价格大战和赠品大战引起了业界关注。本文分别对报纸低价促销和赠品促销合法性进行详细分析,认为低价促销和赠品促销不必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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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品的出现,商业广告也开始萌芽。起初,广告的形式非常单一。近现代以来,市场经济的繁荣使商业广告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商业广告逐步成为现代社会推销商品和服务、了解商品和服务信息的基本手段。因此,广告形式也随之不断推陈出新。比较广告就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商业广告。本文拟结合具体案例探讨一下比较广告及相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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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中模仿行为愈来愈烈。本文指出模仿行为有利有弊,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对其中的消极模仿进行规制。但面对现实中的模仿,尤其是网络的冲击,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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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与创新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2004年7月8日,德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实施。新法紧跟时代的步伐,以竞争法自由化和欧洲化为目标,将迄今为止由司法和学说所创造的判例法进行了概括梳理并使之法典化,满足了现代法的透明性要求。同时,新法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彰显了其“消费者友好型”的特征;而且新法通过列举的方式将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加具体化,增强了新法的可操作性又未丧失其灵活性。这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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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近年来的商业数据行业状态和司法实践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18条(商业数据专条)在概念界定、行为类型化、例外规则上均存不足。为更好协调商业数据保护与利用,参考日、韩等国的数据保护竞争立法经验,应从以下方面构建商业数据专条:一是从“质”“量”及与商业秘密的关系维度,科学合理界定商业数据范围;二是依据行为人及其主观过错来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着重规制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他人商业数据及后续使用或披露行为,并将帮助他人以不正当方式获取商业数据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三是优化例外规则以平衡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四是无需在商业数据专条中设置兜底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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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商业外观”的概念,它源于美国的判例,但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规定的“包装、装潢”却与“商业外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此种“包装、装潢”只有使用在“知名商品”之上方可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即使相关司法解释对“知名性”的认定标准作出了详细描述,但是“知名性”要求仍然在日益增多的商业外观案件审判过程中凸显出认定的困难并且引发了一系列在认定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建议借鉴商标保护的前提条件,将“显著性”引入“包装、装潢”的保护当中,从而取代商品“知名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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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3年我国新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第22条又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为司法机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力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试就商业贿赂罪的有关问题略陈管见。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所谓商业贿赂罪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帐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回扣,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表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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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诉360公司不正当竞争案直接起因于360安全卫士宣布发布隐私保护器,专门曝光窥私软件,称腾讯QQ涉嫌窥探用户隐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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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逐渐暴露出来。相比之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与现实经济生活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应,造成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这使得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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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反不正当竞争成了公证界谈论颇多的话题。公证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形形色色,若不能控制发展,将造成种种恶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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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在华开办经营企业的跨国公司数量越来越多,其在给我国带来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在经营过程中曝光了一些行贿丑闻。比如,2009年12月31日,美国司法部以斯达康违反《反海外贿赂法》在华行贿,向其开具了一张300万美元的刑事和解罚单。跨国公司在华行贿行为不仅干扰了我国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影响了社会资源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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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C2C网络购物已日渐成为人们购物的主流方式之一,而其中的信用问题也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以淘宝网为例,分析我国现有C2C网络购物平台的信用机制所存在的漏洞之一刷信誉现象对各主体的影响,并结合实际和国外经验提出对消费者可行的救济措施。最后,我们参考国内外现有的网络购物纠纷解决模式,创新地提出了第三方网络购物纠纷解决平台的建立,并向立法者提出一些关于规制网络购物信用机制建设的意见,以期改善网络购物的环境,维护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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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在合同法中是一种意思瑕疵 ,在信息社会里 ,欺诈作为误导公众的行为 ,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能简单地视为合同法的特别法 ,欺诈的研究不应拘泥于意思表示的狭隘范围 ,反欺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应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范畴来考察。从竞争法的角度来看 ,欺诈不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 ,一种行为只要在客观上有误导消费者的效果 ,就足以构成欺诈。欺诈的救济措施 ,在主体设计、补救措施和赔偿责任上均有区别于传统合同欺诈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