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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司法拍卖无疑是人民法院加强财产处置、实现债权人胜诉权益的关键手段之一。当司法拍卖出现程序错误或缺陷而引发纠纷时,应在原执行程序中解决,或由利益受损方单独提起诉讼,还是寻求其他维权路径,法律未作明确规定。这就决定了执行程序中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司法标准和权利救济程序的争议。从司法拍卖与任意拍卖的本质区别分析,司法拍卖具有公法属性,从而决定了其不具有民事可诉性,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可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回转、国家赔偿等其他救济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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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将被查封、扣押、冻结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财产强制予以拍卖的行为。在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的实际工作中,被执行企业因拖欠债务无力偿还,其抵押或抵债的不动产在被法院强制拍卖时,普遍存在税收滞纳或流失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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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突出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为解决"执行难",经历了审执一体到审执分立的司法改革,但审执分立也导致了审理只管判案不考虑执行,直接或间接加剧了执行的难度。只有二者在配置上体现相对独立性,统筹兼顾、协调一致,才能有效解决审执断裂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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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沈阳)》2016,(1)
正"一刀"本名卢维兴,原是淘宝网公关总监,后在淘宝营销产品事业部担任总经理,分管拍卖业务。"在阿里集团内部有一个定位。从业务体量来讲,(排名依次是)淘宝、天猫、拍卖、聚划算。但从好玩的角度,拍卖排第一。"他说。联手食利的私人地盘涉公资产拍卖包括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本身就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隐秘市场。过去很多年,由于监管不到位和制度缺陷,司法拍卖成为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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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196、197条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非诉讼程序。非诉讼程序的审查标准以形式审查原则为基础,仅对主债权、担保物权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非诉讼许可裁定的立法例借鉴了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具备了"物的执行名义"。同时,基于非诉讼程序缺乏对实体争议的审查,也应当给予债务人、担保人相应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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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环。然而,长期以来,"执行难"是人民法院面临的老大难问题,"老赖"们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执行积案"案台高筑"。如果不对失信行为加以惩戒,损害的不仅是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还有司法公信和权威、社会公平和正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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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型司法执行面临着现实困境。兼容型司法执行应时而生。实践证明兼容型司法执行比强力型司法执行效果理想。为构建中国兼容型司法执行模式,应调动本土资源,发挥自动执行的基础性作用。同时“硬化”强制执行技术,促进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发现。改进执行结案方式,鼓励执行和解,强化对执行标的额到位率的考核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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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3,(9):43-44
本刊记者就"失信者黑名单"的出台专访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李光旭庭长。记者:四川法院近几年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的做法有哪些?李庭长:为深入破解"执行难",全省法院不间断地开展"执行风暴、涉金融案件执行、百日执行会战、反规避执行、两限制一打击"等专项活动。2010年至今,有2931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432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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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河北)》2017,(3)
<正>近年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类矛盾纠纷的新变化,务实创新干事业,拼搏进取敢争先,工作年年上台阶,为建设美丽和谐廊坊做出了积极贡献。廊坊市开发区法院在荣誉面前不骄傲。该院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9次。2008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2010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1年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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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晓雪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4,(4):73-75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了允许外资投资文物拍卖领域的设想,但最终被否决。暂不允许外资进入文物拍卖市场的做法既符合国内文物拍卖行业和相关制度建设发展的要求,也符合承担相关国际义务的要求,同时也满足了限制文物犯罪的要求。但按照进一步开放的要求,我国应在灵活运用"文化例外"原则和"文物国家主义"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优化文物行政部门职能,提升本土企业实力,促进文物合法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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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回音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贵州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提高民生司法保障水平,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塑造人民群众看得见、能评价、可监督的公平正义。2月2日,记者走进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见识了一系列令人"惊叹"的现代化智能辅助办案设备。2016年10月,为强化大数据深度运用,促进科技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融合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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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仄 《党的生活(黑龙江)》2007,(7):25
党员受党纪处分有没有出错的可能性?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党纪处分出错就会造成党内的"冤假错案",不该党内记过的被记过了,不该党内撤销职务的被撤职了.国家有国家赔偿法,被司法机关、执法机关搞错了案子的当事人,依法可以得到相应的国家赔偿;而党员被冤枉了,通常只是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宣布改正处分,向被错误处分的党员当面道个歉,顶多开个什么会"挽回一下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